发表于 2014-01-22 15:46 IP属地: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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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们的政府部门(500元一卡停车卡的补充说明)
关于物价检举2014530案的补充资料
致天河区物价局的领导:
您好!
我是物价检举2014530号的检举人(检举人:电话:)。现根据贵局要求我提供补充说明,现作说明如下:
1、新创举大厦的停车位,是属于商业停车位,月保的租金为1800元/月;临保10元/小时,一天8小时封顶。这样的收费,在广州内甚至国内都应该是属于顶高级的收费。这种顶高级的收费,本应该提供更优的服务。
2、大厦的停车位租用时,物业管理就制定了霸王条款来跟使用者签订,签订的内容就是:每张停车卡,另收押金500元。停车卡损坏或丢失,押金不得退还。这个合同完全是霸王条款,合同是由物业公司提供的统一版本,如果不签,物业就不提供服务。
3、500元的补办卡费用,是指单独补办一张卡工本费用,不涉及停车时所产生需交的费用。
另,对贵局刚才办事人员的来电,说物价局或政府相关部门对这种商业行为很难处理,没有依据,无法保证给受害者追回多少损失。那么,我就反问贵局办事人员,是不是对这种商业乱收费的现象,是不是贵局和政府相关部门就无能为力处理了?如果这样,那到时市场上就会出现:丢失一张停车卡,物业就可以收一千块,一万块,乃至十万块一张的工本费也就是合理的?同时,试问,换成受害者是你们,被人坑500元/张的停车卡补办费用,你们会忍得了?
请领导们为民请愿!
检举人:
向今日一线曝光了,人家媒体来了个电话问了一下后,就不理了.
昨天恼火的是那个天河区物价局那个废物,百般刁难,巴不得要你撤掉投诉一样.对话的大致内容是:
1、这个商业行为,我们也没有依据,我们介入处理了,也不知道有没有用,能帮你追回多少损失。意思就,就要让我撤诉;我坚决反对。
2、让我撤诉不行,然后就是诉苦。这些东西怎么都转到我们这边过来呢,应该是找工商的,说让我打12315那边投诉去。我立刻又反对,我说我向市长热线,广州市物价局,广州市信息价格网,12315等都投诉了,那这些政府机构,都要转到你这边来,我也没有办法,我只要有一个能帮我处理的机构就行了。最后,我强硬说,你要转,你自己转到工商去,我自己不会撤诉再走多一次流程。
3、让我找工商不行,就开始百般刁难了。说我投诉的东西写的不清楚,要我补充材料。操,我已是写得很清楚了,无奈,我就按照她的意思将材料重写一遍。
4、写好后,就问她,能否提供个邮箱,我发邮箱过去。回复,不行,他们局没有对外邮箱。那就她能否给个私人邮箱,也发过去,也是不行,说这是她私人的,而这是公事。那我说我打印出来,传真过去,要写哪个收,能否给个姓之类的,回复说不行,我不会告诉你的。
5、传真后,我打电话跟进,问她有没有收到。她回复说收到了,但过年办不了,年后他们物价去会跟物管协调,到时给予答复。最后问我,协调时,介不介意将我的资料透露给物管。我回复她,我烂命一条,啥都不怕。
你说,堂堂广州所谓号称的国际大都市,我们政府某些人的办事素质真是不敢恭维!!!
印证了一句话: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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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ZKDONNY 于 2014-1-23 09:0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