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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2-08 18:33    IP属地: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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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一个服刑人员眼中的监狱真实(人)(权)状况
看了“超级多多”TX转贴的文章:一名女犯告诉你真实的监狱生活 网页链接
想起以前看到的一篇文章,特地找回来,大家兼听则明,参考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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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一个服刑人员眼中的监狱真实**状况
文章提交者:坏蛋蛋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www.kdnet.net
文/邓中元  
  我是一名北京市监狱的服刑人员,在这里已经服刑4年多。2000年9月的一天,我侨居国外的家兄来监狱看我,他悄悄地问我:“你在监狱里能吃饱吗?有人打你吗?劳动是不是很苦?冬天挨不挨冻?”家兄的疑问使我愕然,却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国外媒体对中国监狱状况的不公正报道的影响,而对我的处境表示担忧。
  作为已服刑多年的犯人,我想谈谈自己在狱中的亲身经历和真实体验。
  罪犯的人身权、人格权受到尊重
  北京市监狱是一座主要关押被判处有期徒刑的重刑罪犯的监狱。罪犯入狱后,监狱首先组织罪犯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服刑人员手册》等法律、法规,使罪犯详细了解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通过学习,所有的罪犯都十分清楚自己享有的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以及辩护、申诉、控告、检举、通信、会见、学习、休息等18项权利。
  服刑人员不仅清楚自己享有的权利,而且也清楚法律对监狱人民警察的纪律要求。《监狱法》第13条、第14条对监狱警察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作了明确规定,如监狱警察不得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不得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不得侮辱犯人的人格,不得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不得为谋取私利,利用罪犯提供劳务等等。《刑法》第248条规定了体罚虐待罪。这些规定非常详尽、具体,要求警察必须做到,如有违反则会受到相应的行政或刑事处罚。
  监狱对于犯人的人身权以及其他各项权利给予保护。入狱4年多来,我从未遭遇也从未看到或听到任何一名犯人被警察殴打、体罚、虐待或刑讯逼供。外面的人完全可以放心,这种事是绝对不允许发生的。
  犯人之间也不允许存在牢头狱霸,恃强凌弱,欺负他犯。如果发生犯人殴打其他犯人的情况,殴打者会被立即受到严厉的处罚,如警告、记过甚至关禁闭,还要取消当年的评奖减刑资格。犯人都非常清楚欺负他犯将会面临什么样的严重后果,因此都不敢恣意妄为。2002年,我所在的监区,没有发生一起犯人殴打犯人的事,因为犯人互殴也属于严重违纪,互殴双方都要受到严厉处罚。因此,不管你身体弱小还是年龄偏大,你的人身安全权都有切实的保障。在某种程度上,监狱里个人的人身安全权甚至比外面还有保障,因为在社会上很可能遭遇被欺负而一时得不到救济,但是在监狱里,如果你遭遇其他犯人殴打,几乎在打人者第二拳还没举起来的时候,监狱警察就来到了你身边。因此,犯人在监狱里有很强的安全感,犯人之间是平等的,不管你多么弱小,你都不会受屈卑微。几乎所有的犯人都会有这种亲身体会。
  犯人享有与普通公民同样的人格权,犯人的人格尊严受到尊重和保护,这一点在入狱之前是没想到的。犯人一般都有一种自卑感,刚入狱时总是低着头,精神不振。监狱里有一首歌,歌词唱道:“喊起一二一,不要把头低,迈开新生第一步,重走人生路”。这首歌,犯人几乎每天都要唱。监狱总是在想方设法鼓励犯人重新树立起信心。例如,警官当面称呼犯人,从不直接称呼“罪犯”“囚犯”,而是称呼“服刑人员”或者直接叫姓名。犯人佩戴的胸牌,过去在胸牌上要注明“罪名”,现在取消,胸牌只注明处遇等级、姓名和编号。犯人穿的衣服也没有“囚犯”“囚徒”等字样标记,更不允许印制歧视性侮辱性字样的标记,囚服的颜色也不是纯黑色,而是蓝灰色,夏天则是浅蓝色。监狱要求犯人不仅忏悔过去,更要看到未来,看到希望。
  监狱对犯人的姓名、肖像权利也给予尊重和保护。记者来监狱采访,要拍犯人的正面照片或用犯人的真名,要征得犯人本人的同意。记得2001年2月27日,荷兰国家广播公司驻京记者索宁、米卡·考斯基宁来监狱采访,记者向陪同的监狱长提出希望在摄像机前近距离正面直接采访两名犯人,并承诺采访录像不会在中国境内播放。监狱长说:“狱方没有问题,但这要征得被采访者本人的同意。”后来,我和另一名犯人同意接受采访。还有一次来自德国的一位记者来采访时,希望拍几张犯人正面的照片,因为被采访的犯人有顾虑而作罢。
  除了人身权、人格权等主要权利外,犯人的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也不受侵犯。比如选举权、著作权、宗教信仰自由权等。未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出版发表文章、著作,享有署名权。2002年,《北京青年报》登了我写的两篇文章,其中一篇还获得该报举行的一次征文活动的纪念奖。
  总之,犯人的权利犯人都十分清楚,监狱也十分注意维护犯人的合法权利。
  罪犯的生活水准有保障
  犯人居住的监房要求通风、透光、清洁、保暖,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我所在的监房瓷砖铺着地面,白灰涂抹墙壁,三、四十平方米的监房有两个大窗户,每个窗户有3扇玻璃,采光面积比一般居民住宅还要大,整个监房通透明亮,绝不像想象的那样高墙小窗阴森黑暗。监房里装有暖气,冬天室内温度保证在17℃以上。监房里虽没有装空调,但装有吊扇,通风很好。
  监区环境也不错,全监狱有一个足球场,7个篮球场,还有众多的花坛、石山、亭阁、草坪,监区的绿化率达到100%,犯人的家人第一次到监狱探视时,看到鸟语花香的监区,窗明几净的监舍,都会感到很惊讶。我80岁的老父老母来探视时看到如此良好的监区环境感到很意外。一次,一名幼童来看望爸爸,他对怀抱他的妈妈说:“爸爸的学校真好。”是的,这里就是一所改造人、重新塑造人的大学校。
  犯人的伙食标准一般参照当地居民平均水平确定,以实物量计算,不随物价的波动而受影响。监狱对犯人的伙食供应很重视,保证餐餐吃饱、吃热、吃熟、吃得卫生,一般犯人主食都吃不了,不吃粗粮,副食上则天天有肉吃,逢年过节还要改善伙食,中秋节、春节还发水果、花生、月饼等。来自北京远郊区县较贫困山区的一位犯人说:“监狱里的伙食标准,比我家乡还好。”一次,北京大学心理学系甘教授率领课题小组来监狱搞犯人心理研究,有20多名犯人参加这次活动,临近中午活动还没有结束,监狱警官走到甘教授旁边轻声提醒她说:“快到午餐时间了,别误了服刑人员的吃饭。”有的犯人说:“监区会把饭给我们留好,晚点回去没关系。”“那也要抓紧,不然太晚了饭菜就凉了,我们吃饭可以晚点,但你们不行,这是纪律。”
  监狱成立了“服刑人员伙食管理委员会”,每个月都要召开会议,由生活卫生科领导和负责食堂管理工作的警官参加,向犯人通告上月伙食执行情况并听取犯人对食堂伙食的意见。在一次伙委会上,有的犯人提出能否对油炸馒头和烙饼增加供应,科长当场就表示可以采纳,以后增加了供应。
  除国家供应以外,监狱还允许犯人每人每月购买一定量的食品和日用品,犯人一般都会买点水果、奶粉、火腿肠以及学习和洗漱用品等。
  监狱设有医院,有30多张病床。每个监区还设有医务室,有专职医生。犯人在入监时必须经过严格的体检,和我同案的一名犯人在入监体检时,查出患有严重疾病不予收监,后来他被依法保外就医,回家治病。尽管他被判处20年徒刑,但并不因为他犯下重罪就不顾其患有严重疾病仍然收监关押。
  犯人每人每年至少要体检一次,监区的专职医勤人员每天都要给患病的犯人按时发放药品,看病、用药比社会上还方便。一位患有高血压的犯人说:“降压药应该天天服用,但在外面时经常忘记,而在监狱里天天都有专人给你发药,提醒你吃药。在监狱里,我的高血压一次都没犯过。”在市里,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了一座占地2万多平方米、现代化程度很高的监狱中心医院,监狱内医治不了的疾病就会被送到那里治疗。有一次,一名犯人在劳动中突发重病,警官就像指挥一场战役一样,调来警务专用医疗车,急送市里的监狱中心医院,由于诊治及时,患者最后化危为安。像这样及时救治危重病犯的事例,在监狱里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只要发生一起就会救治一起。入狱4年多来,我没有见到也没有听到一起犯人因病救治不及时非正常死亡的事件,也没有发生一起因卫生防疫不好而发生群体交叉感染的事件。我的身体不算强壮,但因这里的医疗卫生管理较好,生活有规律,4年多来从没得过大病,只是偶有伤风感冒。妻子来探视时说:“你的身体看上去比过去还好,还要壮。”
  总之,犯人在监狱的生活水准并不低。犯人的伙食、衣被、医疗都有国家供应和保障,即使家庭生活困难一分钱都得不到资助的犯人,在这里也生活得挺好,完全不需要家庭再负担。犯人说,我们过去给社会造成了损失,现在服刑仍然花着纳税人的钱,这表明社会没有抛弃我们,希望我们改造好,走好今后的路。
  罪犯与社会并不隔绝
  罪犯与社会的联系有多种方式和途径。
  监狱建立了完善的通讯会见制度。监狱根据犯人的改造表现,把犯人分为不同的处遇等级,据此享有不同的通讯会见待遇。犯人可以与包括亲属和朋友在内的他人通信,可以与亲属通电话,犯人打电话的次数每月3至4次,每月至少可以与亲属会见一次。根据犯人的处遇不同,会见分为玻璃遮档的电话式会见、吃团聚餐式会见和居住式会见。犯人与配偶可以在监狱里团聚同居,共享夫妻温情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侨居国外的家兄与我已有10余年未见面了,我入狱后家兄专程从国外回来看望我,我向监狱作了说明,狱方很快就答复并安排我们兄弟见面。通过通信、电话和会见,犯人不仅保持着与亲人、朋友密切的联系,享受亲友的亲情、友情和爱情,而且还与社会保持密切的联系。除正常会见外,符合条件的犯人还可以离监回家探亲。每逢中国传统佳节——春节时,监狱都会安排一些犯人回家与家人团聚,期限为1至7天。
  犯人在狱中每天都可以看电视、报纸、杂志、书籍。只要对改造无碍的书籍报刊都可以看。可以由亲友寄来,会见时带来,也可以自己订阅。30%以上的犯人个人订阅报刊。订阅的报刊种类也很广泛,如我所在的监狱犯人订阅2003年度的报刊,既有《人民日报》、《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新民晚报》、《羊城晚报》等综合性报刊,也有《法制日报》、《法律服务时报》等法制类报刊,《参考消息》、《环球时报》和《足球》、《中国体育报》等国际和体育类报刊,以及《作家文摘》、《杂文报》、《现代教育报》等文学和教育类报刊,表明犯人对社会很关注,学习的热情很高,兴趣也很广泛。
  监狱在每个监区都设有图书室,由监狱出钱为每个图书室订阅3种报纸。北京市政府正在开展一项名为“拯救工程”的计划,要在几年时间通过社会各界的捐助为监狱里的每个监区的图书室配备500册图书。监狱还与新华书店联合在狱内办书市。2003年1月28日,监狱与北京市海淀区新华书店联合在狱内举办为期两天的书市,售出了5,000余册图书,举办者感慨地说:“没想到监狱里的书市也这么火爆,表明服刑人员经过改造后明白了学习的重要性。”
  监狱还利用社会力量参与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如利用社会力量对犯人进行文化、技术教育培训,请社会各界人士来监狱给犯人演出、作报告、办展览、座谈等,大大拓展了犯人与社会的接触面。2002年,监狱请来北京市大兴区职业技能鉴定所的专职教师给犯人办班上课,共开办了电气焊工、钳工、木工、服装裁剪等技能培训班,有246人经考试合格获得社会承认的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监狱还与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合作,在狱内设立“高自考”特殊考场。2002年,全监有256人次通过了431门单科考试,通过率达49.6%,有5人通过了全部所学专业课程,获得大专学历。监狱还请来中国科学院何祚庥院士、人民大学心理学系张小桥教授、博士生导师忻奕教授等专家学者作科学、心理健康、国家形势等方面的报告。北京市文物局还来监狱办了两次“科学家的风采”、“中华美德”为主题的展览。
  以上可以看出,犯人与社会并不隔绝,犯人与社会的接触和联系是密切和广泛的。犯人正是在与社会的联系中,感受着时代前进的步伐和人间真情,唤醒未泯的人性和良知,树立起弃旧图新、重做新人的信心,并化作努力改造的实际行动。
  狱务公开,保障罪犯权利的实现
  对于犯人和犯人家属来说,最关心的是犯人什么时候能回家,在监狱里要呆多长时间。中国监狱实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建立了减刑、假释制度。
  中国监狱推行狱务公开,公开监狱执行刑罚的依据、程序和结果,接受罪犯、罪犯亲属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减刑、假释等环节实现司法公正。犯人亲身感受到,现在刑罚执行的透明度相当高,犯人所关心的、社会所关注的热点都已全面公开。
  监狱推行一整套严格、规范、完善的“以分计奖、以奖依法减刑假释”制度。狱方根据犯人的改造表现进行计分,又根据犯人的得分排名评奖,最后呈报法院裁定后给予减刑假释奖励。犯人每月的得分排名情况都在监舍区公布,当月得了多少分,扣了多少分,奖了多少分,为什么扣分,为什么奖分,年累计得分是多少,在监区里自己的排名是多少,都一清二楚。犯人如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狱方则要进行调查并给予答复。这些资料还全部输入计算机,犯人家属来监探视时可以通过设在候见厅的电子触摸屏查询到这些资料。犯人根据自己的得分排名情况就能够推算出能得什么奖励,能减多少刑期。监狱聘请了包括法律专家、犯人家属、人大代表在内的狱外人员作为监狱执法监督员,设立了监狱长接待日,公布了咨询电话,在舍区设有举告信箱,犯人和犯人家属如果认为不公正可以多种方式和途径进行反映寻求救济。
  犯人减刑、假释先要在监区召开听证会。全体犯人都要参加。对某个犯人为什么要减刑,减多少,都要做出说明并听取减刑犯人本人和其他犯人的意见,无异议后再报到监狱,经由监狱长组成的奖惩委员会召开评审会。监狱召开的评审会比监区召开的听证会公开的程度更大,除了犯人本人参加外,还邀请犯人家属和社会执法监督员参加。在会上,先由狱政部门案件承办人介绍犯人的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建议减刑期限的具体意见,然后征求本人和家属意见,最后,由监狱长征求监狱奖惩委员会其他成员意见,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分别在评审意见书上签字,会议结束后还要公示10天。10天内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则将提议减刑意见书呈报监狱管理局和人民法院依法审批和裁定。
  由此可以看出,监狱对犯人的计分考核以及依法减刑假释工作是完全公开的,透明度非常高。减刑幅度根据犯人当年的计分排名不同可以获得3至9个月不等的减刑奖励,有的犯人有其他立功表现,减刑的幅度更大。减刑适用的面也比较宽,一般占监狱犯人总数的35%以上。犯人确实感觉到改造是有希望的,只要积极改造,就有光明的前途。
  监狱还关心并帮助解决犯人家庭困难。如有一个犯人,妻子智障,家庭较贫困,两个儿女无钱交学费辍学在即,该犯人十分着急,情绪低落。警官了解情况后,立即与当地政府联系,驱车六、七个小时赶往该犯人家乡,经商议,决定给予其女儿享受每月330元的最低生活保证金的待遇,其儿子被送进北京儿童村,一切生活、学习费用都不用负担。当地政府还资助1.2万元,用于该犯人家庭的房屋修缮。该犯人得知这一切后万分激动。类似事例还有许多,如警官个人捐款资助罪犯辍学的孩子复学等。
  中国监狱以改造人为宗旨,把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作为监狱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是基于这一指导思想,中国监狱对罪犯实施一整套人道的监管改造政策,使罪犯的人格受到尊重,**得到保障。犯人在这一良好的改造环境里,绝大多数都愿意改邪归正。虽然不能保证100%的犯人都能改造好,但是,中国的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在世界上是比较低的。
  (作者:北京市监狱服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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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2-08 18:37    IP属地: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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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2-08 18:39    IP属地:浙江

原帖由 华作培 于 09-02-08 18:37 发表
听说坐松板的沙发有大米发?
听谁说的?真有这事下次我自己先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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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2-08 18:40    IP属地:四川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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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2-08 18:42    IP属地:上海

这犯人是不是已经给打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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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2-08 18:43    IP属地: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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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2-08 18:47    IP属地:天津

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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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2-08 18:53    IP属地:上海

这贴在凯迪上一年前就有了。北京和上海的监狱相比来讲,的确是比较文明的
只为苍生说人话,不为君王唱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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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2-08 18:54    IP属地:上海

这个服刑作者可以拿减刑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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