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6-06-04 22:01 IP属地:广东
没有理由不系安全带之三
错误观点 5 出租车司机或老司机技术好没有必要系安全带
科学家在研究了数百起造成司机死亡的车祸后发现,一辆时速88公里的汽车从相撞到导致司机死亡只需短短的0.7秒。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技术再好的司机如果不系好安全带也难逃一劫。 在大多数车祸中,撞击发生后的第一个1/10秒,汽车前保险杠和“前脸”被撞毁;在第二个1/10秒,虽然汽车大架已经停下来,但汽车的其它部件仍然在以每小时88公里的速度前行,这时司机出于本能伸直双腿支撑,但双腿在膝关节处断裂;在第三个1/10秒中,方向盘开始破碎,且方向盘轴已接触到驾驶员的胸腔;在第四个1/10秒,汽车前轮损毁,车体开始支解;第五个1/10秒时,司机的躯体被方向盘轴刺穿,肺部开始出血;第六个1/10秒的冲击来得更加剧烈,汽车大架挤压成原来的一半大小,驾驶员的头撞上了挡风玻璃;在第七个1/10秒中,方向盘轴、车门断裂后挤压着司机,但这已经不会再对司机造成任何痛苦——因为他已经死了(13)。
错误观点 6 系不系安全带是个人的事情, 不系安全带又不影响交通秩序,也不影响他人利益,为什么要罚款?
罚款不是交通警察的目的而是希望通过这种监督执法手段提高广大司机和乘客的自我保护意识。不系安全带是不会影响交通秩序,但这并不是你个人的事情。因为作为一个公民首先应该守法,既然<<道路交通安全法>>有这样的规定,我们就必须遵守。再说,万一因为没有使用安全带在车祸中严重受伤或死亡,本人遭受极大的身心痛苦(虽然自己死亡后没有任何痛苦了),但他的亲属会悲痛万分并承担巨大的经济压力(断了主要经济来源并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等),甚至有关单位以及保险公司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发生车祸,一个人不系安全带的后果不但损害自己,也会损害他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