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4-07-13 19:58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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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范围内禁电限摩城市点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带马达自行车不予注册登记,禁止上路行驶。
近三年来,珠海市共查扣非法车辆近20万辆(合计199456辆,其中摩托车124943辆,电动自行车66386辆,三轮车8127辆),下一步,珠海交警将联合公安部门其他警种,在全市范围内每月开展2次“双禁”统一行动整治。
实施“双禁”没有必要?
真相: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完全有必要
据统计,2018年,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事故160宗,45人死亡,167人受伤,财产损失93850元,分别占全市事故的40%,50%,54.22%,17.49%。
近三年来,珠海交警联合相关部门成功打掉6个二手摩托车改装、销售黑窝点,破获2个摩托车盗窃团伙,下架超标电动自行车1000余辆,查处涉嫌超范围经营21户、涉嫌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产品3户,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5户,引导59户停止销售电动自行车。
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车辆,并处罚款;经告知逾期不缴纳罚款或者超过三十日不接受处理的,没收车辆:驾驶人力三轮车、助力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的,处五百元的罚款;驾驶电动自行车以及其他有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和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的,处二千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