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7-11-18 10:33 IP属地:上海
东方网11月29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12月1日起,沪上邮政货运车辆不能上高架将成为历史,届时,《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办法》将施行,明确规定邮政货运车辆经申请后可以在本市城市快速路通行。
长期以来,货运车是不被允许上快速路(主要指高架)的,邮政货运车也是如此。近年来,上海邮政网点分布越来越广。为了确保将邮件及时送到用户手中,部分邮政货运车辆非常需要上高架道路行驶,而邮政车辆交接邮件也往往需要临时占用道路停车进行作业。
下月起执行的《办法》规定,带有邮政专用标志并用于转趟、驳运的邮政货运车辆需要在本市城市快速路通行的,邮政企业应当按照转趟、驳运的频次和通行辆次的实际需要,向市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城市快速路通行申请;经市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邮政货运车辆可以在城市快速路通行。与此同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邮政车辆作业时可以按照临时停车方案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在禁止停车地点临时停车。
以上是2012年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