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3-09-14 11:01 IP属地:未知
附1:
爱卡吉林榆树奔腾车友会自驾游免责协议书
为了规范好本次自驾游活动,使每一个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责任得到明确,请参与者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凡参加者均示为认同并自愿遵守本协议内容。
一、爱卡吉林榆树奔腾车友会是一个非注册、非经营性的网络组织,没有任何的专职工作人员,活动的发起、联系、组织都是热心车友的义务工作,是为大家提供免费和无偿的服务。是参与者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上组成的。由于活动为自由组合性质,一但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事故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活动的组织者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自驾游活动存在很多不可预见的危险,道路行驶、旅游过程、食宿、自身身体健康、自然灾害等等,均有可能造成对自己生命财产的伤害和损失。参加者必须购买*****,降低损失。一旦发生事故和人身伤害,由保险公司和自己负责赔偿,不牵扯参与活动组织者和其他人员;
三、自驾游一切活动都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切因参加活动者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加活动者自行独立承担;
四、自驾游一切活动的车辆、设施以及有关装备属于参加者自己所有,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也由自己承担;
五、所有自驾游活动的参与者应发扬团结互助、助人为乐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的给予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更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损失或责任在法律上分担的根据;
六、凡报名参加者年满18岁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满18周岁的,由其活动时的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组织和参与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参加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她)人报名或签协议者,被代报名或被代签字者参加活动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组织者和参与者同样不承担;代签字人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义务。
七、所有参与者对此次自驾游活动的参与都是完全自愿的,参与者事先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关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自签名之时表示该约定生效到活动结束自动失效。
以下信息需要本人填写,无特殊情况不许代签字,信息需要录入电脑请认真工整的填写。
所乘车号: 车 型:
网 名: 真实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本人签名:
2013年 9月 20 日
附2 历次经典活动参考:
01.网页链接
==携妻带子披星月驾爱车奔向大海 男欢女悦赏美景品海鲜醉享辽东==
02.网页链接
大小龙湾波光荡漾层林尽染秋色似天上人间 男女车友追光捕影笑逐开颜心境堪仙人临凡
03 网页链接
【章回纪实】寻北记——爱卡吉林奔腾车友北部边陲自驾游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