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同民、男,现住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天大科技园5号。
我是该起事件合伙人。
我代表我的合伙人王永胜及我的妻子井薇莉,向各位领导反映如下问题现象,请求各位领导体恤民情倾听民意,向媒体记者请求关注。
我们个人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和其公司中泰置业(天津)有限公司的账户,包括与我们有关联的公司和朋友们往来的账户,被河西区公安分局涉程序违法查封冻结。
我们的药厂没有了,转让药厂的股权剩余钱款也拿不回来。我的老父亲患癌症重病因没钱医治,救治不及时离世。我本人目前身患癌症也因无钱适医治疗,惨遭病痛折磨。
事情的经过:
2014年1月14日,我的合伙人王永胜将《天津世纪药业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以1.12亿元人民币,转让给芦建辉,芦健辉支付1800万元首期转让款后,我们按协议约定将股权过户给他,转完股权后,芦建辉不在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款。
我们将芦建辉诉讼到天津仲裁委员会和天津滨海新区法院。仲裁判决6900万,滨海法院判决2500万,合计9400万。
我们依据仲裁及法院判决,向天津滨海新区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
天津滨海新区法院在执行时发现,该药厂实际购买人不是芦建辉,而是《天津中永诺信有限公司》,芦建辉并不是真正的买主,芦建辉也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同时法院在执行中还发现,芦建辉首期给付给我们的股权转让款,及药厂股权过户后、药厂员工的工资和五险一金等等,也全都是由天津市中永诺信公司进行实际支付承担的。
另外,药厂转让后的法人、天津中永诺信公司也进行了更换,是诺信公司的财务经理张小璐(该人系中永诺信公司董事长杨玉斌育有一子的情妇)。
经法院执行局反复调查取证,发现芦建辉是伙同天津中永诺信公司合伙诈骗了我们的药厂。于是,执行局给我们出具了相关的证据,让我们到公安机关去报案。接下来我们便向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三大队报案,举报芦建辉伙同天津中永诺信公司合同诈骗。
滨海新区公安分局立案后,传唤了芦建辉。芦建辉到案后交代,他是代天津中永诺信公司购买我们的药厂股权。(证据在滨海新区公安分局经侦三大队)同时案件侦办机关也根据线索,传唤了中永诺信总部公司总裁王海。王海同样也交代了是中永诺信公司委托芦建辉收购我们药厂的事实。(证据也在滨海新区公安经侦三大队哪里)
后通过协商,中永诺信公司同意继续向我们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以及按仲裁和法院判决、依法支持给我们的相应金额利息。
中永诺信公司总裁王海和董事长杨玉斌、芦建辉、宁滨等人自愿共同出具了,给我们还款的承诺书。(本金加利息合计金额为、两亿元人民币)。
2019年底,中永诺信公司总部总裁王海、指示诺信公司分次向我们支付了1.2亿元。到目前为止中永诺信公司仍然还欠我们八千万元股权转让款,至今未付。
2020年河西区公安分局对诺信公司涉非吸资立案。
2021年8月23日,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区公安分局冻结了王永胜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和其公司(中泰置业(天津)有限公司)的账户,和我们关联的公司及朋友往来的账户。
河西区公安分局查封我们的主要说辞解释是“诺信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其中分局认为,芦建辉或诺信公司给付给我们的药厂股权转让款被怀疑是脏款”!
但事实上我们出售药厂的股权时间是2014年1月14日,而诺信公司被河西区公安分局刑事立案的时间确是六年后的2020年!
首先,我们不知道这个诺信公司是干什么的!!况且在他们实际收购我们药厂之前,我们从来也没有与诺信公司有过任何交际,更没有接触过诺信公司的其他任何人员。
更合况我们持有早于河西分局立案的仲裁和法院判决,所以我们的股权转让款是善意对价合法收入。我们也有权利取得诺信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包括继续向诺信公司追缴他们仍然没有支付给我们的、剩余的8000万元人民币股权转让款。毕竟药厂后来变更的法人是他们诺信公司的人,而他们也确实是后来药厂的实际操纵者和经营者。
我的妻子井薇莉、是中泰置业(天津)有限公司的法人。2021年8月23日,在不知任何原由的情况下,河西分局将我妻子名下的公司以及多张银行卡、信用卡查封冻结。
2021年8月末,我本人查出患有癌症,系恶性肿瘤,急需住院接受治疗,但迫于家中所有在妻子名下的资金都被查封冻结,因此我数次前往河西分局反映情况,他们就是踢皮球推诿不给解封,不给我医治重病活路!同时,我原本找好的医院治愈肿瘤的CAR-T细胞疗法治疗机会也就因此丧失,致使我身体状况一落千丈,每日饱受病痛折磨。
2023年10月3日,我们原本就不幸的家庭,又再次雪上加霜,我的父亲被查出胰腺癌,急需做手术医治,这期间我又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希望能有相关领导,了解到我目前的灭顶难处,可事态一再拖延无任何进展,我父亲的病症也愈加严重,因无钱治疗已经错失最佳手术机会,胰腺癌转肝癌肺癌晚期,医生建议马上对患者进行放化疗、可每一次高昂的治疗费用上我欲哭无泪,怎奈没钱治疗,只能忍痛把我父亲抬出医院,回家等公安局能给解封,回来钱好救他的命。等来等去还是没有等到解封的苦盼,我父亲终因无钱医治于2023年12月4日病逝。这接连的恶耗给我家人的打击非常之大,让我无法走出伤痛,想想我的老母亲、孩子和妻子,和所有亲戚朋友的背后劝导,使我多次打消了做出过激行为的念头,然而每月面临的高昂化疗费用要支付,和家庭固定生活费用支出,我即使自私到保命也不得不考虑一家老小的生息。我是男人当遭遇这种人为之灭的时候,不得不去胡思乱想,甚至以命去负隅抗议。
我经商奋斗半辈子,本想能给家人带来幸福,可我一个大男人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父亲,因为我拿不回来钱给他医治、病逝,这种刺心的痛几人能有体会!又有谁能我遭受?况且我自己的身体也在每日里饱受着化疗的病痛折磨,我的精神已经挺不住了!这就是我濒临崩溃的现状。
各位领导,新闻媒体:
河西区公安分局不应该查封冻结我们本应受法律保护的财产。那本是我们完全善意对价所得的合法收入啊。
跪求一:
请求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区公安分局,依法解除查封扣押我们的个人银行账户、证券账户和其公司中泰置业(天津)有限公司的账户,及与我们有关联的公司和朋友们往来的账户。
二:请河西区公安分局依法执法落实,仲裁和法院判决。别在主观个人方面去理论推演“认为以警方手中权利可以顶住仲裁和法院公证判决”的想法。别口口声声异想、以某些当权者言断对抗、推翻天津市仲裁委仲裁和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判决,包括滨海新区公安机关,早期对我们另一起涉合同诈骗中,对我方公证的事实认定结果。
负隅一己之力去否定,仲裁裁定、法院判决、其他公安机关正确认定,是严重的故意抵触消极行为,是明显的情绪化和某些别有用心人的主义,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脚的,经受不起公证司法的检验。
据悉:“现在诺信公司有好几十亿涉案资金,都在天津市河西区公安分局查扣。这种久拖不结案的止渴行为,这种无限期占用广大人民群众血汗钱行为,到底是何行为?难道这种欺骗搪塞上级,让广大人民群众苦苦空寄希望行为,就真是维稳护众的最佳方案吗?涉案数百亿的刑经案件,牵扯到全国数以万计的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我不想充当事件爆雷的导火索,但身患癌症的我真被逼到了绝境”。
举报人:张同民身份证号码:120107198204042119
联系电话:18522352133
2024年8月5日
*****
来源知乎:
*****/p/712802215
我是该起事件合伙人。
我代表我的合伙人王永胜及我的妻子井薇莉,向各位领导反映如下问题现象,请求各位领导体恤民情倾听民意,向媒体记者请求关注。
我们个人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和其公司中泰置业(天津)有限公司的账户,包括与我们有关联的公司和朋友们往来的账户,被河西区公安分局涉程序违法查封冻结。
我们的药厂没有了,转让药厂的股权剩余钱款也拿不回来。我的老父亲患癌症重病因没钱医治,救治不及时离世。我本人目前身患癌症也因无钱适医治疗,惨遭病痛折磨。
事情的经过:
2014年1月14日,我的合伙人王永胜将《天津世纪药业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以1.12亿元人民币,转让给芦建辉,芦健辉支付1800万元首期转让款后,我们按协议约定将股权过户给他,转完股权后,芦建辉不在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款。
我们将芦建辉诉讼到天津仲裁委员会和天津滨海新区法院。仲裁判决6900万,滨海法院判决2500万,合计9400万。
我们依据仲裁及法院判决,向天津滨海新区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
天津滨海新区法院在执行时发现,该药厂实际购买人不是芦建辉,而是《天津中永诺信有限公司》,芦建辉并不是真正的买主,芦建辉也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同时法院在执行中还发现,芦建辉首期给付给我们的股权转让款,及药厂股权过户后、药厂员工的工资和五险一金等等,也全都是由天津市中永诺信公司进行实际支付承担的。
另外,药厂转让后的法人、天津中永诺信公司也进行了更换,是诺信公司的财务经理张小璐(该人系中永诺信公司董事长杨玉斌育有一子的情妇)。
经法院执行局反复调查取证,发现芦建辉是伙同天津中永诺信公司合伙诈骗了我们的药厂。于是,执行局给我们出具了相关的证据,让我们到公安机关去报案。接下来我们便向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三大队报案,举报芦建辉伙同天津中永诺信公司合同诈骗。
滨海新区公安分局立案后,传唤了芦建辉。芦建辉到案后交代,他是代天津中永诺信公司购买我们的药厂股权。(证据在滨海新区公安分局经侦三大队)同时案件侦办机关也根据线索,传唤了中永诺信总部公司总裁王海。王海同样也交代了是中永诺信公司委托芦建辉收购我们药厂的事实。(证据也在滨海新区公安经侦三大队哪里)
后通过协商,中永诺信公司同意继续向我们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以及按仲裁和法院判决、依法支持给我们的相应金额利息。
中永诺信公司总裁王海和董事长杨玉斌、芦建辉、宁滨等人自愿共同出具了,给我们还款的承诺书。(本金加利息合计金额为、两亿元人民币)。
2019年底,中永诺信公司总部总裁王海、指示诺信公司分次向我们支付了1.2亿元。到目前为止中永诺信公司仍然还欠我们八千万元股权转让款,至今未付。
2020年河西区公安分局对诺信公司涉非吸资立案。
2021年8月23日,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区公安分局冻结了王永胜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和其公司(中泰置业(天津)有限公司)的账户,和我们关联的公司及朋友往来的账户。
河西区公安分局查封我们的主要说辞解释是“诺信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其中分局认为,芦建辉或诺信公司给付给我们的药厂股权转让款被怀疑是脏款”!
但事实上我们出售药厂的股权时间是2014年1月14日,而诺信公司被河西区公安分局刑事立案的时间确是六年后的2020年!
首先,我们不知道这个诺信公司是干什么的!!况且在他们实际收购我们药厂之前,我们从来也没有与诺信公司有过任何交际,更没有接触过诺信公司的其他任何人员。
更合况我们持有早于河西分局立案的仲裁和法院判决,所以我们的股权转让款是善意对价合法收入。我们也有权利取得诺信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包括继续向诺信公司追缴他们仍然没有支付给我们的、剩余的8000万元人民币股权转让款。毕竟药厂后来变更的法人是他们诺信公司的人,而他们也确实是后来药厂的实际操纵者和经营者。
我的妻子井薇莉、是中泰置业(天津)有限公司的法人。2021年8月23日,在不知任何原由的情况下,河西分局将我妻子名下的公司以及多张银行卡、信用卡查封冻结。
2021年8月末,我本人查出患有癌症,系恶性肿瘤,急需住院接受治疗,但迫于家中所有在妻子名下的资金都被查封冻结,因此我数次前往河西分局反映情况,他们就是踢皮球推诿不给解封,不给我医治重病活路!同时,我原本找好的医院治愈肿瘤的CAR-T细胞疗法治疗机会也就因此丧失,致使我身体状况一落千丈,每日饱受病痛折磨。
2023年10月3日,我们原本就不幸的家庭,又再次雪上加霜,我的父亲被查出胰腺癌,急需做手术医治,这期间我又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希望能有相关领导,了解到我目前的灭顶难处,可事态一再拖延无任何进展,我父亲的病症也愈加严重,因无钱治疗已经错失最佳手术机会,胰腺癌转肝癌肺癌晚期,医生建议马上对患者进行放化疗、可每一次高昂的治疗费用上我欲哭无泪,怎奈没钱治疗,只能忍痛把我父亲抬出医院,回家等公安局能给解封,回来钱好救他的命。等来等去还是没有等到解封的苦盼,我父亲终因无钱医治于2023年12月4日病逝。这接连的恶耗给我家人的打击非常之大,让我无法走出伤痛,想想我的老母亲、孩子和妻子,和所有亲戚朋友的背后劝导,使我多次打消了做出过激行为的念头,然而每月面临的高昂化疗费用要支付,和家庭固定生活费用支出,我即使自私到保命也不得不考虑一家老小的生息。我是男人当遭遇这种人为之灭的时候,不得不去胡思乱想,甚至以命去负隅抗议。
我经商奋斗半辈子,本想能给家人带来幸福,可我一个大男人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父亲,因为我拿不回来钱给他医治、病逝,这种刺心的痛几人能有体会!又有谁能我遭受?况且我自己的身体也在每日里饱受着化疗的病痛折磨,我的精神已经挺不住了!这就是我濒临崩溃的现状。
各位领导,新闻媒体:
河西区公安分局不应该查封冻结我们本应受法律保护的财产。那本是我们完全善意对价所得的合法收入啊。
跪求一:
请求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区公安分局,依法解除查封扣押我们的个人银行账户、证券账户和其公司中泰置业(天津)有限公司的账户,及与我们有关联的公司和朋友们往来的账户。
二:请河西区公安分局依法执法落实,仲裁和法院判决。别在主观个人方面去理论推演“认为以警方手中权利可以顶住仲裁和法院公证判决”的想法。别口口声声异想、以某些当权者言断对抗、推翻天津市仲裁委仲裁和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判决,包括滨海新区公安机关,早期对我们另一起涉合同诈骗中,对我方公证的事实认定结果。
负隅一己之力去否定,仲裁裁定、法院判决、其他公安机关正确认定,是严重的故意抵触消极行为,是明显的情绪化和某些别有用心人的主义,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脚的,经受不起公证司法的检验。
据悉:“现在诺信公司有好几十亿涉案资金,都在天津市河西区公安分局查扣。这种久拖不结案的止渴行为,这种无限期占用广大人民群众血汗钱行为,到底是何行为?难道这种欺骗搪塞上级,让广大人民群众苦苦空寄希望行为,就真是维稳护众的最佳方案吗?涉案数百亿的刑经案件,牵扯到全国数以万计的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我不想充当事件爆雷的导火索,但身患癌症的我真被逼到了绝境”。
举报人:张同民身份证号码:120107198204042119
联系电话:18522352133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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