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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03 13:58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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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住建局实测房产面积超过合同面积3%能要求开发商退房吗?
开发商售卖合同上写的140平,实际那个户型是151,房子是顶楼,阳台没有顶,只有个简单的玻璃顶,所以当时承诺的是阳台算露台全赠送。现在房管局认定的建筑面积就是151,不认可之前的阳台全赠送,所以测算面积为151,比合同面积多了7%,开发商补充合同里注明只认超出的4%的钱,3%为业主承担,不退房。现在我觉得开发商摆了我一道,等于当初承诺的赠送阳台也不存在了,他那个房子本来就是顶楼,虽然房产证面积比楼下的小,但单价确是整栋楼最高的,所以买的时候总价就值那么多钱,现在开发商反过来拿最高的单价来框我,喊我补超出3%的钱,我以最高单价买了个顶楼。总之一句话,我被套路了!这种怎样维权,最高法规定的超过3%可以退房,但开发商的合同写的超过3%也不退房,现在感觉就是任人鱼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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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xuser7103503 于 2024-04-03 19:1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