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叠编辑本段事件原因荷兰殖民当局对待华侨的政策具有两面性,既招徕、利用,又不断加以限制、打击甚至屠杀。当他们看到华侨人数不断增加并在商战中已构成对自己的威胁时,便横加限制与排斥。
但从印尼华人朋友那里听来的说法略有不同。据说,荷兰人殖民统治印尼期间,华侨成为了代替荷兰人而直接雇佣甚至支配当地人的社会中间阶层。当时,华侨和当地人之间的矛盾甚至超过了殖民者和当地人之间的矛盾。所以在社会矛盾激化时,荷兰人就屠杀了上万华侨,让华侨们的血染红了城西的这条红溪河,也暂时消解了当地人对荷兰统治者的愤恨。
1619年,荷兰殖民者占领雅加达,当地劳动力甚缺,荷兰殖民者不择手段从各地诱骗华侨,甚至到中国东南沿海掳掠人口,供其役使。后殖民者嫉视华侨在发展经济上所起的作用,又怕他们同当地人民联合起来反抗殖民统治,转而采取严格限制入境,乃至推行排华政策。1727年和 1736年作出规定,逮捕"失业"和无居留证的华侨。1740年7月,殖民当局下令捉拿被诬为窃贼的华侨。有些无辜被捕的华侨或被虐杀,或被投入大海。城内华侨纷纷逃往城外,公推黄班为首领,准备进攻巴达维亚城。但走漏消息,殖民当局有所准备。
殖民者来到东南亚后,华人地位开始下降。但荷兰殖民者开发巴达维亚,也多依靠华人承包工程,当局对华人的制砖工艺也很满意。为了将巴达维亚"建成整个东印度最大的城市",当局千方百计招募华人。1682年,华人达到3101人,1684年,清政府开放海禁,华人源源不断来到巴城。当局开始限制人口入境,并规定华侨必须办理申请和批准手续才能进入,但收效甚微,华人雇主通过向官员行贿的方式继续引入华人苦力。
1719年,巴达维亚城内华侨人口已从初建时的800余人增至4068人,郊区人口则达7550人。1720年,由于欧洲蔗糖市场逐渐饱和,爪哇的甘蔗农场面临来自更便宜的巴西蔗糖的激烈竞争,许多农场主破产,一些绝望的失业者成为了暴民。当局准备将他们强行转移到锡兰(斯里兰卡)。
1727年6月10日,当局规定,凡是十至十二年内居留在巴城的中国人,未申请领取政府所颁发的居留准许证者,一概驱遣出境。由巴城华侨所写的《开吧历代史记》记载,1740年,盗贼四起,警察抓获的罪犯大多是穿黑衣黑裤的唐人。当局经商议后下达命令,凡是看到穿黑衣黑裤的人,一律捉拿。结果不仅无业游民被捕捉,就是许多住在城里的较为富裕的华侨也遭了殃。华侨与荷兰殖民者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剧。
折叠编辑本段事件过程

红溪惨案 原址从1739年到1740年初,凡是从乡村迁入巴达维亚市区的华侨,都被强制一次又一次地申请办理居留许可证;而按照过去的传统惯例,只须一次取得居留许可证便可永久有效。许多乡村华侨由于未领取新的居留许可证而遭到拘捕.必须交出一定数量的现款才能获释。这些被捕华侨,在监禁期间受尽虑待,他们的财产也被剥夺。从1739年底至1740年2月春节,勿加泗(Bekasi)至丹绒不禄(Tanjong Priuk)约有100名华侨被捕,使巴达维亚周围的华侨十分慌乱,并且产生不满和忧虑。1740年2月4日,本地人事务司司长德 · 罗伊(De Roy)向总督瓦尔庚尼尔写信,报告发现有若干名华侨企图攻击监狱的警卫员以营救被捕的同胞。瓦尔庚尼尔把问题提交东印度评政院讨论,并且通过了范 · 荫霍夫(Van lmhof )提出的决议案,这便是1740年7月25日决议。它对华侨采取更加苛刻的措施,规定:凡是被认为可以的华侨,不论有无居留许可证,都要逮捕待审;凡是不能证明其有正当职业的华侨,一律遣送锡兰,由荷兰殖民当局作最后的处置。
1740年7月25日决议的执行,给巴达维亚华侨各阶层都带来了痛苦和灾难:荷兰殖民者乘检查居留许可证之机,向华侨大肆敲诈勒索,被捕者往往并不是失业者和流浪汉,而是有名望的人和大富翁,其目的在于索取大笔赎身费。因此,不论有无证件的华侨,也不论其家境是否宽裕,个个都惶惶不可终日。许多华侨(大多数是最下层的)被迫离开自己的住处,逃往万丹和乡间。他们当中有不少人逃往丛林地带,在那里寻求避难处。巴达维亚市内很多天都很难买到各种食品。
自决议被执行之后,巴达维亚郊区华侨的反荷活动便开始出现了。9月下旬,郊区华侨加紧聚集力量,酝酿起义。在坎塔里亚(Candaria)附近的糖厂里聚集的华侨起义者,从最初的1000余人增至5000人以上,推举施班让 为领袖。9月26日,总督瓦尔庚尼尔从一名土著甲必丹和华人雷珍兰的口头汇报中得知华侨准备造反的消息,于是召集会议,通知政府官员准备采取必要措施,并责成本地人事务司司长德 · 罗伊暗中派人到华人聚集的地方侦察详情。9月27日,又有消息说:一群华侨已在乡间集合,并且冒险地走近巴达维亚郊区的文登(Tangerang,又译丁脚兰)、勿加泗(又译望加寺)、干冬圩(town of Mr. Cornelius)、德 · 奎尔(De Qual)的荷军前哨基地。但当时东印度评政院对这消息毫不在乎,认为中国人是"世界上最胆小的民族",不至于胆敢进犯巴达维亚荷军前哨基地。
事态不断发展,至1740年10月初,又传来这样的情报:大约有200名华侨武装队伍正在向班宁阿朗(Paningarang)推进。这个情报被本地人事务司司长德 · 罗伊所证实:有一位土著军官在班宁阿朗被杀死了。与此同时,干冬圩的哨兵也送信向杜尔菲尔特少尉(Sergeant Major Duurvelt)呼救,请求立即派兵前往抵御为数约600人的华侨武装队伍,这支华侨武装队伍正在举着战旗,擂着战鼓,走近荷军岗哨。这时候,东印度评政院才开始认识到局势的严重性。由于感到防卫兵力不足,防御工事也薄弱,荷兰殖民者最初设法避免武装冲突,便派遣范·荫霍夫和范·爱尔登(Van Aerden)两人于10月5日下午前往丹那望(Tanah-abang)同华侨武装队伍举行谈判。但谈判并不顺利,丹那望的华侨武装队伍领导人"大元帅"(Tay Wansoeij)给范·荫霍夫写了一封使荷兰殖民者恼火的回信。于是,荷兰殖民者决定攻击华侨武装队伍。10月7日下午,从巴达维亚城内开往文登的荷军,中途遭到华侨武装队伍的伏击,有2名军官和14名士兵被打死。10月8日早晨,范·荫霍夫和范·爱尔登派兵同丹那望的华侨武装队伍交战,荷军使用大饱击败了华侨武装队伍。然而,一场更大的战斗开始了:10月8日晚上,郊区华侨起义正式爆发了,起义者向巴达维亚各城门发动进攻。
自从发生10月7日郊区华侨武装队伍伏击荷军的事件之后,荷兰殖民者害怕巴达维业城内华侨也参与城外华侨的起义,于是准备先发制人,在10月8日上午向城内华侨发出命令

先是荷兰东印度公司职员倾巢出动,向城内华侨住宅挨户搜查私藏武器。由于公司早有禁止夜出的命令,各家华侨都遵命闭门静坐,不知是计。就在这天夜里,在总督瓦尔庚尼尔的指使下,荷兰水手、士兵、自由市民冲到街头,屠杀他们所遇到的每一个华侨。一部分印尼奴隶也受到荷兰殖民当局的煽动和唆使,参与屠杀。大火从下午烧到晚上,夜幕降临之后,火势更猛,有600余间华侨房屋被烧成灰烬。暴徒们烧杀劫掠,并因抢夺赃物而互相激烈争吵和格斗。
街道流满了被杀者的鲜血,华人城区的洪(红)溪(Ang Kee)河水也被遇害者的尸体堵塞,鲜血染红了河水。这次大屠杀,历史上称为红溪事件或红溪惨案。过去有些历史书说"红溪"之名是由这次大屠杀把溪水染红而来的,但新加坡华人历史学家许云樵在1953年校注程日炌撰《噶喇吧纪略》时发现,红溪(洪溪)之名早在1740年大屠杀以前就已经有了。
荷军挨户搜捕华侨,不论男女老幼,捉到便杀,对华侨进行血腥洗劫。屠杀持续7天,城内华侨被杀近万人,侥幸逃出者仅150人,被焚毁和劫掠的华侨房屋达六、七百家,财产损失无法估计。这就是当时震惊爪哇、中国和欧洲的巴城大屠杀,因巴达维亚城西有一条河,名红溪,是肇事地点之一,故称为"红溪惨案"。城外华侨在黄班指挥下,与荷军激战,伤亡千余人,后转战中爪哇,斗争持续到1743年。
折叠编辑本段事件结果荷兰殖民者做贼心虚,深惧清政府问罪责难,所以严密封锁惨案的消息。他们对当年冬季前往巴达维亚贸易的中国商船,防范更严,不让其接触幸存的华侨。为了掩盖事实真相,当这批中国商船起程返航时,殖民者们多方慰藉,答应下年照旧贸易。但是纸包不住火,早在中国商船返航之前,红溪惨案的消息就已经传到国内,在福建等侨乡引起极大关注。福建水师提督王郡首先于乾隆六年(1740年)七月十一日奏报朝廷。七月十五日,署福州将军策楞与署福逮巡抚王恕联名入奏,所言案情更加详细,并认为海外华侨为朝廷罪人,草芥不如,遭此巨难,孽由自作,无关朝廷痛痒,那么对凶手也就无需认真追究,这一谬论成为了清政府处理此案的基调,最终并没有对荷兰殖民者的暴行进行谴责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