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秋天,秋高气爽
车刚开出来行使在一条车并不多的路上,路比较窄,就2个半车身宽,我当时的速度大概40公里。
突然路边一辆停着的出租车向左掉头,晕,当时是上午9点多,我估计那个出租车司机也睡迷糊了。
我一边刹车、一边躲闪、一边使劲按喇叭,他也没反应过来,得,亲上了。
他的左前车头从我的右侧面第一块板金开始,一直蹭到最后一块,都憋了,右前门更是一个大坑。
不过还好,因为是蹭,力量小,车架没变形,车门都还能打开。
出租的前杠都掉了。态度倒是真好,下着就说,我全责,还说我这有快速处理单,咱俩直接写吧。
我说还是把握点,万一保险公司不认呢,报警,10分钟后,警察赶到,因为双方对事故的经过和责任没有争执
警察掏出笔和纸就开写,从开始到处理完毕不到5分钟。
接着就跟出租车去定损,西四环四季青桥,到那才知道,我一个朋友的206就是那里买的,我还跟着去过几次。
定损,出租不到2000,我的也1000多,开始比较低,我说我要去4s店修,就往高定了点,可我认为还是不够。
于是直接让定损员和4s沟通,最后达成一致,4s答应按那个价格给我修,搞定。
然后要出租车垫付,可是出租车司机说没钱,哎,我也没办法了,我又不能和他打,北京开出租的也比较穷,
算了,我把他的身份证、家庭电话、住址全都记下了(态度还挺好的给我了)。
转到星期五,去4s修车,因为要平板金、喷漆,得好几天。
没车的日子和没有腿差不多了,hoho。3天后,车修好了,和新的没区别,4s店喷漆的水平还是不错的。
这里附带说一下,喷漆这样的大活还是找专业的修理厂或者4s店做,毕竟设备专业、水平高。后来我一个同事,
二手富康,好几块板金,400大洋,是便宜,可是上面都是小麻子、漆喷的也不均匀,虽然最后在他的理论下,
老板没有收钱。hoho
把账结了,1000多大洋,找出租司机要钱.
要账可是费了一番周折,开始司机说要我找保险公司,我说你不去,我拿不出钱……
反复交涉后,司机所在的出租公司的协议修理厂同意先垫付,来回的路费我都没找他要......
我认为,《道交法》就应该硬性规定,如果一方全责就必须垫付另一方所有的维修费用,大家觉得如何?
因为现在两方参与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无非就两种情况,一方全责or双方各50%,比较好操作。
这次撞车也让我有经验了,因为该死的保险公司周末不上班,白耽误2天工作,郁闷
xfz 说得对,车确实改变了人的生活方式、习惯、甚至思考问题的方式,总之,车融入了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