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8-09-14 16:41 IP属地:未知
爱卡汽车俱乐部·管理条例
第二章 俱乐部会员
第1条 凡是在爱卡汽车网注册过的用户都为本站的“注册会员”,拥有所有公共版面的用户权限。
第2条 非注册用户(游客)只能阅读俱乐部公共信息和帖子,没有发表主题,回复帖子的权利。
第3条 本站用户的言行不得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上的所有规定,不得在本社区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十)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十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制度的;
(十二)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十三)泄露企业机密的;
(十四)容易引起地域或车型矛盾的(诋毁其他地域或车型的);
(十五)未经本站同意,不允许在本站内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一经发现将被删除而不进行通知。
注:
(一)任何形式的链接,包括:网站(网页)地址、图片链接、个性化签名中的链
接,都视同于用户发布的信息,其违反、触犯相关法规的可能性并不低于文字信息,
当事人同样要承担责任;
(二)个性化签名视同于用户发布内容的一部分,必须积极健康;
(三)除爱卡版主为组织本地区车友活动而开通的群聊地址外(需报备),所有个人信息中严禁包含各种形式的群聊地址,网址,电话号码。 包括且不仅限于 :用户名,签名以及个人说明,自我介绍。
第4条 用户注册名的规定:
(一)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
(二)请勿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三)请勿注册和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
(四)请勿注册不文明、不健康的名字,或包含歧视、侮辱、猥亵类词语的名字;
(五)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名字、图形符号组成的名字;
(六)请勿注册易包含爱卡、版主或XCAR字样,易与爱卡管理人员相近、相仿的名字(如:爱卡版主、爱卡管理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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