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7-08-22 15:40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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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奔腾和马自达的关系以及一些同学的误解,收录了一些资料。
文章比较长,大家要有耐心。
马自达车型的两大生产企业——长春的一汽轿车和海南的一汽海马,都不是马自达在中国的合资企业,323、Premacy以及Mazda6等车型,均是以技术转让的方式引进中国的。与广州本田等合资企业不同,长期以来,马自达从国产车中获利仅限于技术转让费等方面。即便是后来与一汽合资成立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开始得到来自Mazda6销售环节的利润,但马自达在中国的发展状况,依然不能与其他实现了全面合资的品牌等量齐观。而近来海马单飞、马3停产等一系列事件,更是给了马自达以沉重的打击。
技术转让削弱控制权
国外车型要引进到中国来生产,通常有两种方式,其一是合资生产,其二便是技术转让。以丰田为例,在一汽丰田生产的花冠、皇冠等车型,就是合资产品,目前大多数国产车都属于这种情况;而在天津一汽生产的威姿和威乐,则是技术转让产品,在海南生产的323与Premacy,以及在长春生产的Mazda6,便是通过技术转让而实现国产的。
对于外方来说,技术转让方式的最大好处,就是几乎不需要投入任何成本,稳赚不赔。而且既然没有成本投入,也就不会受到太多约束,随时都可以抽身而退。在2002年之前,日本马自达一直身陷亏损泥潭,直到2000年实施“新千年计划”后,才于2002年开始实现盈利。连年亏损的马自达,显然没有足够的财力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因此,技术转让也就成为其进入中国的唯一选择。
然而,技术转让方式对于外方来说,也有着诸多不利因素。首先是获利途径太窄。眼看本田和通用等企业在中国疯狂盈利,马自达没有理由不着急。其次是话语权太弱。对于技术转让的国产车型,马自达并没有什么控制权。大家注意下,在2007年之前,Mazda6车尾所标示的是“一汽轿车”,并无马自达中文字样,即便是与一汽合资成立的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也是一汽占有绝对优势的75%,马自达只占25%;而在发改委的名录上,马自达6一直是以红旗牌的面目出现,打开马六的发动机盖,铭牌上也是红旗,进入07年后改为马自达牌;而福美来等车型尾部所标示的“海南马自达”,也只是空有其名,从来就不存在“海南马自达”这样一家合资公司,事实上,福美来和普力马的品牌所有权均属于一汽海马,而非马自达所有。因此,在其他合资企业中,外方通常都占据多数话语权,而马自达却难以控制旗下产品在中国的发展。
去年海马单飞了,抛弃了马自达,事实上,海马之前开发的福美来车型,明显就是323的底子改造而来,而现在的海马3,大家看,和马自达3多像啊。一汽的奔腾也是技术转让的产物,一汽拿了马六,换了个壳,就成了奔腾,事实上,大家不必担心奔腾的销售影响了马六而受到制约,一汽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必然会依托马六平台开发自己的车,比如奔腾,不开发白不开发。只是现在有些CKD件,还不得不依赖进口,但是随着南京工厂的投产和技术的进步,最终必然是教会徒弟饿死师傅,马自达如果不在中国投放新的车型,肯定要被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