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7-01-04 15:22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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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事件(先总结一部分)
1.撞人后怎么办的问题:
把人撞伤以后.马上下车看伤者情况,如果不严重.协商赔几百块了事.如果严重或对方不同意协商,马上打122报交警.打保险公司报险,马上送伤者去医院.不管伤者有没有责任,在新交法下.你撞人都是处于不利地位,一般是全责.除非你自己举证说伤者有责任,通常很难.所以为以后着想,对伤者方面,态度要好,但在具体赔偿上,要让他现实点.
2.看病时的注意:
要提醒医生尽量开社保用药.不是社保用药的话保险公司只会看情况赔付一部分.不会全赔.另外要医生在写病历时要注明是什么病(也就是诊断证明)盖医生章及诊断证明章.如果不住院要回家休息的,也要医生在病历上注明因这个病要在家休息几天.(这个作为以后误工费的赔偿依据).其次.交费时一定要把发票保留好.且一定要医院打出用药清单(保险公司要看清单上哪些不是社保用药).而且要区级以上的医院.小医院保险公司不认.要检查医院的发票有没有打错伤者的姓名,如果打错或没打伤者的名字,保险公司都不会认可这张票据.索赔不了.在未结案前,伤者因车祸后续产生的费用.提醒他保留好发票,用药清单,尽量用社保用药.病历要有医生的诊断证明.另外,如果休息,要医生在病历上注明.
3.什么时候可以拿车的问题:
交警来以后一般会拖车.拖车是为了如果对方重伤或挂了,那么伤者可以对你的车申请财产保全,以防你赔偿不起,一般轻伤拖车以后.如果对方没有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也是可以先拿车出来的,要交验车费,如果对方在责任认定书上签了字的话就不用交验车费就可以把车拿出来了.验车没问题那么最迟15天就可以取车了.如果情况不严重.可以等几天,和伤者一起去交警队结案拿车.(不过一般这个过程都会拖的比较长,伤者也要观察之类的,所以建议拖车以后,立马到交警对申请验车.大概300块钱.这个钱要自己负担的)拖车费的发票要保留好.这个以后可以向保险公司报销.
4.认定责任的问题:
如果认定你是全责,那么保险公司会全部赔付的,(全部赔付是指可赔付的部分,这里面免责条款多着呢.之前也说了不是社保用药不全赔,没有完税证明误工费最多按1600一个月赔,还要扣除你休息期间你公司给你发的工资,没住院营养费和护理费不赔,住院的话,保险公司除误工费外还会赔偿每天50块钱的营养费,关外会少一点.伤者没住院这个营养费也是没有的.发票名字错了,或没有名字不赔.)如果没有认定全责,那么交强险最高可赔付8000块,这个是不按责任划分的,只要你有责任都是全赔的,但超过8000块钱的部分,走第三者险,第三者险就是按责任认定来赔付的.
交通法规定:如果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机动车负全部责任.但是后面还有附加条款,就是如果有证据表明机动车无任何责任那么机动车可以不承担附加赔偿.
但是这个举证是要机动车主去做的.实际要找证据表明你没责任是很困难的事情.
一方面意见:自己要求全责.我们都会想,机动车全责的话,不管自己出多少.还有保险公司会出一部分.但是如果不是全责的话,保险公司更赔不了多少,到时伤者肯定是不愿意自己出药费的.扯皮的结果只会更麻烦.另外,想证明机动车撞行人,机动车没责任,或百分之几十的责任.举证困难.
另一方面意见:建议按照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赔偿,不要以为自己有保险可赔就把责任全揽自己身上,否则以后对方按照事故责任民事起诉你要求赔偿,更没底了。
我个人意见是同意第二种,按交警的事故责任赔,如果对方有责任,自己不主动要求全责.
因为一个小撞伤的话,可能花不到8000块,交强险在8000内都可全赔,不按责任赔付.
如果撞伤的严重的话,药费肯定过8000,那走第三者险保险公司就要按责任赔付,但是如果伤者提出巨额赔偿,协商不了,最后起诉你.那你全责,显然很不利了.
5.垫付医药费的问题:
但如果你垫付了医药费,伤者赖着不去签字,要巨额赔偿,那么你出的钱一来不能去保险公司索赔,二来对方没出钱,他不急,可以和你耗着;二种情况认定你负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但你之前已经垫付了医药费了,你想对方会还给你他自己该负责任的那部分药费吗?所以建议是不垫付.
新交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般情况下,撞伤人以后.伤者家属过来一般都会要求你和他一起去医院.如果伤者没家属来.那么你也要带伤者去医院.这样一来.你肯定面临着要先垫付医药费的问题.而且新交法写的很明白.强制险和基金垫付的是抢救费用.那么如果达不到抢救的程度呢?而且垫付的这一部分钱,不是社保的药保险公司不全报.那么面临着也就是我们要自己出.如果说出不起的话怎么办呢?很有疑问.
另新道交法规定车主在购买了强制险后,保险公司应把部分保费拿来作为肇事逃逸后的医疗基金.但以为道交法才出台不久,强制险也是个新事物,各方面对于规定还是有点执行不力.在部分地区,保险公司和医院因为就钱的方面没能达成一致,所以在医疗费的垫付方面迟迟没能如法律执行。大多数情况下伤人者不管有理无理,处于人道主义考虑,还是要垫付医药费,再到保险公司理赔.
垫付的钱也不是全部可以找保险公司索赔.车主也不想垫付,但实际情况就是想不垫付很难.
个人认为尽量不要垫付,实在要垫付的话也要有个限度,不要全部垫付.
6.结案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会在交警的最后调解下付对方一定的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双方协商的.然后在交警的监督下写一份赔付协议,申明一次性解决,以后互不打扰.并留一份协议交警处备案.
交警解决的时候不要相信任何人跟你说的"这些项目保险公司有赔",因为某些人是为了案件快点结掉.问题是你要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不要在交警解决的事情上有偏差.
[ 本帖最后由 ○巫巫○ 于 07-04-26 18:1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