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6-06-21 08:15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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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00711嘉松中路业辉路-逃逸-沪A8A881
2016年6月20日早上7点11分本人驾车途径青浦区嘉松中路,北向南,业辉路口处,突遇右侧车辆,沪A8A881红色宝马牌小客车,强行实线变道到我方车辆前方碰擦到我方车辆,且对方车辆驾驶员在发生事故后,未停车查看,驾车驶离肇事地点。@STV新闻坊 @青浦交警 @警民直通车-上海
2016年6月25日青浦交警支队事故审理科按照道路一般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认定书为肇事车辆变道导致事故,肇事车辆驾驶员实线变道扣2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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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高速公路遭遇强行并线,他直接撞了过去...
//auto.sohu.com/20160622/n455652479.shtml
在高速公路上,你遭遇过强行并线吗?你是怎么做的呢?
文/暮四先生
本文首发于车图腾,转载请务必注明!
开车的朋友估计都遭遇过强行并线。
比如在十字路口,有的车走错了车道,或想更靠前些,会强行并线。
比如在正常行驶的道路上,有的车即将错过出口,或者根本就没看反光镜,也会强行并线。
(右侧蓝色高尔夫强行并线,挂上了左侧正常行驶的银色途锐)
在暮四看来,最恐怖,后果也最为严重的,是高速公路上的强行并线。因为一般道路上强行并线,很多时候只是剐蹭而已,而在高速公路上则会车毁人亡。
高速公路强行并线一般又分为三种,一种是即将超越大车时加塞通过,一种是故意近距离强行并线,跑到别人车前虚晃一枪,还有一种也是错过出口。
先说说超越大车时的强行加塞。
这种情况可以用下图来简单表示:
A车正准备超越右侧大货车(大巴车),突然B车并了过来,强行通过。
话说这种情况在高速公路上比较常见。一般来说,B车如果发现过不去,或者有危险,都会选择等一等,但也有些自己不要命还非要害别人的家伙,非要强行并过去,而那样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而作为“无辜”的A车,行驶时又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首先,要勤观察,通过后视镜随时了解周围车辆的情况。如果你超车时发现有加塞超车意图的车辆,应迅速加速通过。而如果来车速度极快,并有强行插入的意图,建议还是以避让为主。曾经有段视频显示,后车遇到了这种情况后,为了保全家人,直接撞上过去。
其次,高速公路行车,速度一定要足够快。如果你速度很慢,还占在最左侧车道,和大车并排着压住后车,绝对是很受鄙视,遭人恨的!而且这样做也是很危险的。
因为这时候,很多车都想超过去,无形中就加大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而且和大车并排行驶,大车如果发生爆胎、侧翻等事故,也会殃及池鱼。
(最左侧车辆一直占道慢速行驶,最终超过之后,后车选择了和前车同归于尽!)
再次,如果遭遇强行并线,一定不要紧张,不要乱打方向盘!不要乱打方向盘!不要乱打方向盘!
还有一种情况是故意近距离强行并线,跑到别人车前虚晃一枪的,这纯属损人不利己的“贱”车。
这种情况相信不少人也遇到过或者看到过。一般是A车无意间影响了B车行驶,而产生的B车疯狂报复行为。
这种情况,对于A车来说,一定要保持镇定,千万不要猛打方向盘!!!!千万不要猛打方向盘!!!!千万不要猛打方向盘!!!!
在此也对B车说一句:开车上路,请一定保持安全驾驶,不要害人害己!!!
还有一种情况,是车辆发现错过了出口,而强行并线打算出去。这种情况,后车同样是不要猛打方向盘!不要猛打方向盘!不要猛打方向盘!!!
(黑色轿车发现错过高速出口,而从最左侧车道强行往外并线,后面正常行驶的银色SUV躲闪不及而发生剐蹭,并最终导致失控冲入对向车道。)
在此也提醒错过了出口的朋友,千万不要强行并线挤出去,那样做简直就是在玩命!!!!
(浙大副校长错过高速出口,强行并线出高速时与一辆装有大块圆木的卡车相撞,卡车上滚落的圆木将车辆埋压,并导致浙大副校长死亡。)
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以上八种行为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追求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依据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的第六条责任免除中第六款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在车辆保险齐全的情况下,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大部分都可以得到所投保保险补偿,虽然肇事逃逸仍可得到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但超过交强险部分损失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同时,肇事逃逸面临严重的行政及刑事处罚。在此特别提示广大车主: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是否购买保险,要立即停车、报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千万不要选择逃逸,要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勇于承担责任,逃逸最终是逃不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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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niylinux 于 2016-6-25 17:3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