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6-03-22 05:54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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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第一撞,求助开解
仅提供给大家参考一下,事情发生了,车也马上修好了,关于行政复议这个流程,我是想试着走走看看,不过暂时来看渠道不畅通。
不过建议大家还是把商业险中的车损、三者和不计免赔都上了,我就是因为准备出差一段时间所以车损准备缓2个月再上。现在事故发生不是主观能完全避免的,想省心的还是交了保险有备无患吧。
事故经过:
3月20日17点,万宝小区,我从热源街西侧车辆修理厂出来往龙凤走,在中宝岗,我绿灯直行,原本在中间车道第四位(或第五位),因右侧仅有两辆车通行(直行加转弯,所以没有直接进入此车道),观察后方无车辆后虚线并入最右侧车道直行,中间车道和最左侧车道车流很大不断通过路口,在经过路口时与一辆对向车道突然出现左拐车辆,我闪避不及,踩死刹车,方向盘向右轻拽,与对方车辆相碰。对方车辆无刹车迹象,实习期前后司机,准新车。
事故判定:
东安分局警察同志出警,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我车负次要责任。对方车商业险(车损加三者),我车三者险(车损未上),均为平*车险,车已送至4S,前机盖、右侧大灯、保险杠均需更换,其他部分维修,总价8000以上。去除2000元强制险赔付,我需要自费(8000-2000)*30%=1800元以上,并且明年保险费将因出事故上浮10%。
问题:
今日想去分局咨询申诉对方全责。我在绿灯直行的情况下,三条车道均可直行,并已均依次通过2排以上车辆,我作为最右侧车道直行车辆,无法观察到从另两侧车道穿越后突然出现的对方左转车辆,对方应付全部责任。如果此种情况下仍需直行车辆负部分责任,是否以后绿灯过路口不能跟随其他车辆依次通行,必须慢速左右瞭望通行?
我的大灯调整过,4S说修理按照原车更换新的大灯,大灯调整费用都是由自己承担么?
3.22日补充:
找了市政府和是交警支队行政复议办公室和事故认定答疑办公室,没有可受理机构,交警队给的解释是:转弯与直行发生事故一般按照主次责执行。
3.23日补充:
车险定损完成,我方8535元,对方6300元左右,我的车我正常应自费(8535-200)*30%=1960元, 对方6300中的2000元交强险赔付要我掏么?(6300-2000)*30%=1290。主次责不论责任大小交强险都要全额赔付对方?有点搞不清楚。
车辆修理完成,预计明日提车。
3.28更新:
最近投标和合同的事忙的一塌糊涂,连光辉大哥的电话都忘记再打一个了,在这说声对不起了。
车上周五已经取回来了,修理费与对方商量先各自付了自行取车。我的修理费因某些原因4S延后出具,所以与对方协商各自取车等发票,估计最终损失265元前网+400元左前大灯总成+100元灯光调整费,要出差,只能暂时这样了,没空继续跟我们的政府部门试试看了。
[ 本帖最后由 bluefire555 于 2016-3-28 09:1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