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5-11-30 22:19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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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驾驶会比较疲劳,听听巴洛克音乐,你会觉得轻松许多~
我们经常提到的所谓古典音乐实际是英文单词“classical music”的意译,大家也习惯性地将“classical”译作“古典”。但在西方音乐中,这里的“classical”是被当作“经典”来解释或理解的。这主要是为避免同音乐发展史中的“古典主义”时期发生概念上的混淆。对于所谓“经典”音乐,被音乐史学家们划分为多个时期,而且有多种划分方法,比较权威的一种观点认为可分为中世纪时期、文艺复兴时期、巴洛克时期、古典主义时期、浪漫主义时期、印象主义时期和现代时期。
“巴洛克”一词来自法语,追本溯源是葡萄牙语中的“barroco”一词,本意是形状不规则的珍珠。巴洛克不仅是指音乐的一个时期,同时期的美术、建筑等艺术门类也因其本身的特色而被归入巴洛克艺术中,所以是泛指十七世纪至十八世纪前期的艺术及音乐作品。音乐的巴洛克时期通常认为大致是从1600年至1750年,即从蒙特威尔第开始,到巴赫和亨德尔为止。巴洛克末期评论家们在评论这一时期的音乐时首先使用“巴洛克”一词,而且一般含有贬意,指粗陋的、奇异的、夸张的音乐。而古典主义时期的音乐家们趋于将音乐语言简化和规范化,在他们看来,巴洛克音乐过于夸饰而不够规范。巴洛克时期在欧洲的德国、意大利和法国都出现了一批很有成就的作曲家和演奏家,其中最具权威性的有三位:巴赫、亨德尔和维瓦尔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