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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A6L论坛 >  小女的几篇杂文--欢迎指导

发表于 2005-11-25 16:13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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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的几篇杂文--欢迎指导
喝 彩
——为奥运精神喝彩
2001-9
大家一定不会忘记2001年7月13日,相信那一天,你也成为了那成千上万欣喜若狂的人们中的一个。申奥成功了,这和我们每个人的努力都是分不开的,来自五湖四海、全国各地的人们在不同的地方共同分享胜利的喜悦。
说起来大家可能不信,在那一天之前,我根本就不了解申奥的意义,我对申奥成功所产生的喜悦只不过是因为我太过好强,我不希望中国的任何事物输给外国,也好洗清“东亚病夫”的耻辱。
而在那一天,我终于明白了申奥成功的意义。申奥成功后我们全家不像那些青年男女那样跑到天安门去狂欢,只是开着车,来到闹市区的某个人群聚集的大排档里闲坐少时,和其他人闲侃。这时候平时吝啬得一毛不拨的老板居然搬出一箱又一箱的啤酒,笑着对我们喊道:“申奥成功了,我请客,大家随便喝!”大家的欢呼声震耳欲聋,不一会儿,就听见噼里啪啦的声音,大家在笑声中将酒瓶子摔在地上,连我也受了他们的喧染,往嘴里灌了一大口酒。我对爸爸说:“老板今天可真好呀!请我们喝了那么多酒,真大方!”爸爸不在意地说:“发扬奥运精神吗!”奥运精神,这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却包蕴了多少哲理。
我毕竟还是小孩,不能熬夜,夜里一两点钟时就已经昏昏欲睡了。我乘着妈妈的车,睡眼朦胧地注视着前方,两个眼皮不住地打架,这时候,妈妈一个急刹车,把我给惊醒了,我看了看前方,原来是两辆车相撞了。我真是倒霉,遇到这种事,没有两三个小时别想到家了。没想到,肇事者居然满脸歉意地走了出来,对那个被撞的司机说:“对不起,我撞了您的车,您看看哪儿撞坏了,我来帮您修。”被撞的人本来还有一点火气,听了这番话,又看了看自己的车,笑笑说:“算了,没撞坏哪儿,我发扬奥运精神,不用你修了,下次小心一点!”很快,交警就过来妥善地处理了这件事,不到半小时,交通就恢复了正常。
奥运精神,不就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就是要让人们学会大方、宽容。中国人一直不肯宽容别人,这也是我们和发达国家之间的一道障碍,而今天,我们终于跨过了这道几十年都跨不过的障碍。
我为奥运喝彩,为奥运精神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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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5 16:14    IP属地:未知

大 海
2004年9月

经过了三个多小时的旅途,我和爸爸、妈妈、奶奶终于来到的南戴河,并入住了据称为南戴河最好的宾馆-日月湖宾馆。这宾馆的外观可真让我大跌眼镜:上个世界七十年代的建筑风格。通体乳白色的外墙已染上了斑驳的灰尘。宾馆里的房间也是小小的,一切以简单为主,多余的东西一概没有。陈旧的卫浴设施和家具,房间里缺少应有的装饰。跟爸爸出差住过几次五星级酒店,想像着这个旅游胜地最好的宾馆最坏也差不到那里去。但现实却让我多少有点遗憾:这片靠海的黄金宝地,如果开发得再好一些,将会给它带来怎样的商机啊!
不过,在房间的阳台上便可以直接看到大海,这到是一件蛮惬意的事。我跑向阳台,一下子就被眼前的景象吸引了:蓝色的天底下,那海水缓缓地流淌着,仿佛正在和蓝天融为一体似的。辽阔的海面就像一块蓝绸子,微微泛起的波浪使她更添风韵;阳光恰如其分地点缀着,使得海面上流光溢彩,一片片金箔也随着波浪缓缓地流着,映射出耀眼的光芒。
从没有看见过海的奶奶也被这情景深深地陶醉了,流连其中,久久不肯离去。过了一会儿,我们又走到了海边,一直在田间劳作的奶奶也许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大海会离她这么近,连那海水都是能看得见,摸得着的。虽然现在已经是深秋,海水是冰凉的,可我还是不顾妈妈的反对,脱了鞋,让海水冲刷着我的脚和小腿,还不时地弯下腰来去捡水里的贝壳。这一切都被妈妈用“DV”偷拍了下来。年过花甲的奶奶也兴奋地像个小孩子,在岸上捡拾被海浪冲上去的贝壳。爸爸则在沙滩上放起了风筝。真是一幅让人高兴的画面!
晚上,我和爸爸、妈妈又来到了海边散步。潮已近退了许多,白天我下水的地方现在只剩下被海浪冲刷得一层一层的印记了。天空中的一轮满月在海面上散下了碎银,仿佛一眨眼的功夫,天空中突然出现了繁星点点,绕在月亮周围,众星捧月似的。爸爸赶忙拿起照相机,可这“傻瓜”(相机)实在是拍不出什么好景儿,这美好的景象只能让它留在脑海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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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5 16:14    IP属地:未知

2005-8-1于英国坎特伯雷
吴双徽
昨天,经过了漫长的11个小时飞行,我们一行终于踏上了我向往已久的英伦大地,在相当于北京时间早上7点时,到达了房东家,疲惫地倒在了异国他乡的床上。
今天上午,我们走路参观我们所居住的城镇——坎特伯雷。这里的街道干净极了,街边长满了漂亮的植物,空气清新极了,天空中布满了阴霾,仿佛随时都可能下雨似的,也许是因为人口少的缘故,街边大多是漂亮的别墅,大都是用棕色墙砖和木板建造的,墙上长了一些藤蔓,显得神秘而浪漫。
在经过了几个城墙和古堡之后,我们来到了坎特伯雷的市中心,街边的小店一个连着一个,紧密却又不显拥挤,在简单交待了几句注意事项后,我们就开始进行Town walk,这里的物价与中国大不一样,食品或小装饰物很贵,但有些名牌服装却很便宜,例如阿迪达斯的裤子居然只卖3英磅一条,合人民币45元!更何况这里的人均收入比中国高出许多,看来我们所谓的奢侈品在这里也不过如此啊!
这里凉风袭袭,气候宜人,在一个个小店里穿梭是莫大的乐趣,想到我的家人尚在酷暑中煎熬,我不禁生出几丝怜悯之情,中国人总是自视为礼仪之邦,可礼貌却不如英国人的一半,在这里,大可不必担心因为语言不通而遭受白眼,店员们对向你说“Thank you”都成了习惯,所以当我在街上看到一个卖艺者时,我怀着虔诚的心情蹲下来,在地上放了一个20便士的硬币,说了声“Thank you”,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中国人都想出国了,不是因为经济,不是因为环境,而是向往这里的人文。
下午是分班考试,我们学校的13个同学坐在一起,密谋怎样做弊,卷子发下来了,一张听力,一张笔试,题目很难,尤其是听力,有时要填一整个句子,中国学校不注重听力,所以有些题我几乎是束手无策。但好在,我沮丧的心情没有持续多久,因为我们的课程实在是太有趣了,老师为了让我们明白什么是“swip(吹口哨)”,提着裤子,做出迫不及待要上厕所的动作,然后假装突然找到厕所,扬起头吹口哨,乐得我们前仰后合。还有,老师为了描述Machel Jackson,弓着腰做出弹吉他的姿势,双脚撇成内八字,唱起流行歌曲来。最搞笑的还是描述“Britney Spear(小甜甜布兰妮)”时,老师尖着噪子,踏着舞步,唱着“Baby,I’m crazy”,一边唱还一边剧烈地耸着肩,乐得我们浑身酸软,好几个同学还差点笑得滑到地上。
老师讲了几个简单的内容,主要是为了与我们互动,我们也很快地放开了拘束,跟着老师做了几个简单的游戏,在这里上课比在中国有意思多了!只一天,我便喜欢上了英国,想想在中国上课的拘束,我真羡慕这些外国学生啊!
也许是因为时差没倒过来的缘故,这篇日记写得杂乱无章,大失水准,从明天起,日记会有一个固定的标题,就像我喜欢的《千年一叹》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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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5 16:15    IP属地:未知

2005-8-2
我想,我应该略施一些笔墨描述一下我的“家”了。我们家与普通的坎特伯雷房屋一样,是一间二层的别墅,墙上长满了藤蔓,房屋里面很温馨,大概是因为用花布装饰的缘故。房间和走廊中挂满了艺术品,我和我的室友伍叶笛住在一个大约9平方米的房间里,中间被分割开了。我的房间以黄绿色为主色,她的房间则是一派粉红的气象。房间里有电视和DVD,还有两张软到可以陷下去的床,在这张床上,我才头一回体验到了什么叫“fall asleep”。
最值得一提的还是别墅后面的garden了,虽然不是很大,但是种满了各种各样的植物,有许多说不上名字的漂亮花卉争奇斗艳。在院子的一边有一个鱼塘,里面养了许多金鱼,另一边的草地上支了一个顶篷,顶篷下面有一张桌子和几把躺椅,躺椅旁边有一棵枝繁叶茂的果树,上面用铁链做了一个秋千,我们的房东家虽然不养鸟,却做了一个鸟篷,在里面撒满了鸟食,所以总能听到百鸟争鸣的景象。我的这篇日记就是坐在躺椅上,沐浴着和煦的轻风,伴着悦耳的鸟鸣,在温暖的阳光的抚摸下所写的。
今天中午我们就可以知道分班的结果了,害得许多人食不下咽,让本就不太可口的饭菜愈发无人问津,我倒是处之泰然,因为我相信我的水平,不会分在太差的班,但我对昨天的考试把握不大,万一……,想到这里,我也有些不安了,匆匆吃了几口就拉着毕莹的手跑到了公告栏前,仰着头瞪大了眼睛寻找。
“找到了,吴-双-徽”,毕莹兴奋地说。
“这是什么样的班呢?”我一边小声嘀咕,一边默默寻找着马宇和于逸凡的名字,找到了,但都不在我们班,我的心蓦地一沉。“也许这个班不太好”,我心想。
这时,我们的黄老师走了过来,几个女生忙各他询问起班级的等级,只见黄老师指了一个只有4个人的名单说:“这是最好的!”噢,没有我们学校的。“嗯……其次是这个。”黄老师指着另外一张名单说,咦?这不是我们班吗?啊!原来我超过了马宇,考到了第二好的班。这时,黄老师指着马宇和于逸凡的班级说:“然后是这两个。”噢,我们班的同学真是好样的!我心中不禁涌起了自豪之情,这个结果我很满意,在一百多个来自各个国家的人中,我只排在4人之后,要知道,英文与中文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语系,但我超过了许多来自欧洲其他国家的人,他们学习英语要比我容易得多,而且时常用于生活,许多人拍着我的肩膀祝贺我,我的心里也像吃了蜜一样。
然而我的好心情并没有持续多久,不久,在课堂上我便发现除我之外的同学都能说流利的英语,简直可以冒充本地人了。而我,却连老师提什么要求都听不懂。一开始,老师发给每个人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你今天的计划,让你通过找纸条上所写的与你有关的人,补充完你的计划。当时我根本没有听懂,只能求助于扮演我丈夫的同学。他速度极快地向我解释了一遍,并说了我应该补充的计划,可我除了最后一句“okay?”以外什么都没听懂。最后,我交了白卷,难堪得恨不得挖个地洞钻下去。
课程还在继续,三个小时对我来说无比漫长,其他人谈笑自若地与老师交谈、做题,用英语开着玩笑,我却盯着成片的生词发呆。有一次,老师想让我们用一些动词造句,并提出了一些要求,其他人都开始写,只有我不知所措,这个班里没有我认识的人,我旁边只有一个英语很好的德国男孩,我希望求助于他,却又怕他笑话,只得装模做样地在纸上瞎画。
这时,Richard老师像看出了我的窘迫,走过来说:“Cindy, May I see your paper?”看着那张被我瞎画的纸,老师不禁一愣,然后说了一句:“That’s not difficult.”,便走开了。我无法用语言形容我当时的心情,只是想痛哭一场。过了一会儿,老师让我念句子,平时不错的英语不知怎么卡了壳儿,再也接不上了。那一刻,教室静悄悄的,每个人脸上的微笑都像是在嘲笑我,连黑板上Richard龙飞凤舞的板书都像是一个人不屑的眼神,仿佛我不是通过考试来到那里的同学,而是一条涎着脸去吃剩饭的狗,尴尬继续在空中弥漫,我低着头,只想夺路而逃。
三小时总算过去了,我的心情跌入了谷底,我真怀疑是有人把我的名字放错了位置,同学们轻松的谈笑声仿佛一瞬间离我远去了。我想换到低一级的班里,可虚荣心告诉我:“不行,那多没面子!”,上进心告诉我:“不行,要努力!”,自信心告诉我:“不行,要有信心!”对!我一定要鼓起勇气,其实,别人不一定在笑话我,我的水平虽然不好,但我要试一试,我一定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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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5 16:16    IP属地:未知

原文为小女在英国期间的最早的日记。未征得本人的同意在此披露并作以下说明:第二篇文章很悲壮,初中生作文的痕迹较重。但实情如此。女儿说,三天以后,她已经和班里的同学打成一片了,并且非常愉快地度过了近二十天的学习和娱乐生活。一周后,女儿把相机丢在了距坎特伯雷100英里的造船厂,女儿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每天都和学校的各个部门交涉,让学校给造船厂联系。最后造船厂把相机邮寄了过来。女儿对校方道谢,老师说:“实际上是你自己把相机找回来的。”
第二个周末,女儿打来电话,说正在剑桥参观,并无可置疑地告诉我:“我一定要上这个学校!”同时告诉我,前两天在房东的电话中听说了房东要接待日本学生,便向房东灌输了对日本人憎恶的情绪并和房东达成了共识。我在电话中委婉地批评了她“有一些极端民族情绪”。
最后一天,我和太太给房东家打电话,同室的中国同学告诉我们,吴双徽和房东夫妇去市中心作别前游览和采购去了。我知道她已经又和房东打成一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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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5 16:16    IP属地:未知

老吴遗风!
鉴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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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5 16:18    IP属地:未知

音 乐
对于音乐,我可说是有比常人更敏感的细胞。我三岁起学钢琴,六岁起学唱歌,十二岁起学单簧管,一切地一切,若非是对音乐发自内心的热爱,是根本不可能的。
自从三岁时听到从楼上的姐姐家飘出的悠扬的琴声,看见她那双纤纤玉手在键盘上像蝴蝶一样翻飞起舞,我就被这神奇的乐器俘虏了,从此与音乐结下不解之缘。
春去秋来,寒来暑往,我已在钢琴前渡过了九个春秋。虽未能拥有一双纤如葱指的手,却也能在黑白相间的键盘上奏出亮丽明朗、感人肺腑、甚至催人泪下的乐曲。只有懂钢琴的人才能真正感受到贝多芬不羁的灵魂,那是用任何语言都无法表述的豪气。每当我奏起一首曲子,就仿佛回到了作曲者生活的年月,窥见了他们心中的喜乐,尽管时代相距无比遥远,但音乐会架起无形的桥梁。
乐器中我并不独爱钢琴,还有提琴。我既喜欢小提琴明亮的音色,又喜欢大提琴那沉重、呜咽的诉说。我喜欢关上门窗,让一曲“流动”在我的房间里。流动,听时间静止。无论多欢快的乐曲总会有一丝忧郁,像一片阴霾在你的心中弥散,我独爱这份哀思,总让她感染,那是一种朦胧的执著,是爱,也是因爱而导致的怨恨和疼痛。
中国五千年的文化,音乐占了重要的一席。从六马仰秣,旷古高韵的广陵散,到高山流水,万古佳话的嵇琴阮萧。我们用阳春白雪来形容品德的高尚,用琴瑟和谐形容关系的亲密。如今,那怀抱琵琶的女子,和琴弦一起飘动的长发,在口齿间缠绵的玉萧,还是记忆中最美的一幕。
一日,偶尔在电视中听到一首老歌“毕业生”,激动不已,现在我们家总会响起那简单而又邈远的四句弦律,伴随着“Are you going to scarbrough fair”的歌声响起,似曾相识的美好袭来。有人说,保罗因为个子矮,天生有种自卑,在歌声中能听出来。其实音乐是超越了外表和一切粉饰的,一个美好灵魂的歌声必会在人们心中永久流传,从而超越了时间,留住一个人不管用多少化妆品也留不住的青春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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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5 16:18    IP属地:未知

斗转星移,东汉末年那个兵荒马乱,三分天下的时代早已离开我们。一千五百个春秋,在这漫长的岁月里,多少风流人物都早已被掩埋在岁月的尘埃中,可唯有诸葛亮,他带有传奇色彩的一生仍让人生出无限的崇敬、无尽的思考和深深的遗憾。而他的武侯祠千百年来香火不绝,这气象也真是绝无仅有了。
没有人不敬佩他羽扇一挥,八十万曹兵灰飞烟灭的气势;没有人不为他七擒七纵的气度所叹服;没有人不为他巧借东风、火烧赤壁的智慧所倾倒;更没有人不为他出师未捷身先死而扼腕叹息。让时光倒退1500年,让我们一睹他的风采,这无疑是很多人的愿望。
如今,他“舌战群儒”、“空城妙计”、“六出祁山”的事迹早已成为脍炙人口的故事。他那篇《隆中对》、《出师表》也成为了中学生必备古文。九十年代,襄阳和南阳曾为谁才是诸葛亮的躬耕地而争得硝烟四起,可见他的形象已被历史擢拔为神,成了民族的骄傲,历史的象征,这恐怕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往事越千年,历史早已成为过去,可诸葛亮却似仍端坐着。羽扇纶巾,凝神沉思,历史的风尘不能掩遮他聪慧的目光,车马的喧嚣也不能把他从沉思中唤醒。也许在他那澄如秋水的眼睛里,早已看透了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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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5 16:19    IP属地:未知

岳飞作为大宋的一员名将,早已名垂青史,垂范百世。他那句:“笑谈渴饮匈奴血”,读之热血沸腾,气势冲天。而他执笔写的《出师表》更以其行云流水,笔走龙蛇,倒海翻江的笔法为万千人所熟知。可曾想象过岳飞八百年前拜谒诸葛亮文词,为之夜不成眠,坐以待旦,出纸素字,浑涕走笔,泪如雨下的情境。岳飞潇洒的字,配上孔明感人至深的文章,难道不足以使我们感到英雄二重奏的铿然和鸣吗?
岳飞背上刺下了“精忠报国”四个大字,这四个字当中镌刻在他的心上,成为他处世的准则。无怪乎匈奴会说:“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同时他不爱钱,不怕死,登坛拜将,身居高位,但自俸仍然甚俭,全家仍然是布衣粗食,他平时仍然与士卒上下一心。这与现今的贪官污吏们形成了多大的反差!
假如他不是那样的愚忠,他便可能击溃匈奴,光复大宋,也可以成为一个自由的牧民,甚至可以将皇帝取而代之,绝决不会落得如此悲惨的下场。
可上天在造就英雄时同时造就了他的性格。英雄不能造就时势,更不能改变历史,此很何及!诸葛亮是惊才风逸的奇男子,岳飞又何尝不是明标青史的伟丈夫?如今,这座历史上的丰碑傲然挺立,中华民族的精神长盛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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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5 16:19    IP属地:未知

中国人爱看戏是出了名的,尤其是乡下人,文化水平不高,整日面朝黄土背朝天,唯一的消遣就是看戏。在我的老家:安徽北部的一个农村,红白喜事,乔迁新居都要请个戏班子吹吹打打地唱上一番。常唱的剧种是豫剧,我是半句也听不懂,何况我最不爱听戏,总感觉得书本中的一切比这高深的多了。
可偏偏有人喜爱看戏,并且十分痴迷。听奶奶说,以前不知有多少女孩子听戏听迷了,跟着戏班子跑了,还有一个老大婶整天听戏误事,被丈夫打得皮开肉绽,可还是戒不掉戏瘾,后来竟把所有家底拱手送给了一个戏子。在电视剧《大宅门》里,白家大小姐痴恋一个有家室的戏子,最后竟嫁给他的照片,这事听起来奇,可对于喜欢看戏到极点的人,是丝毫不以为异。
至于他们为什么会痴迷看戏,也许就像有句话说的:戏如人生。看戏也犹如经历人生,许多故事都在戏场里形成,戏里的事仿佛自己也经历过,但却比自己所经历的精彩百倍,无怪乎有些人沉迷于戏,不可自拔。
村里的人们总在戏中认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人生结局,聊以自慰,也以此慰人。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今日看戏明日演戏。看戏容易演戏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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