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5-10-17 09:41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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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上路必不可少的自我保护权识
特别声明:本文转自对面论坛福克斯论坛autocar12同学,特表谢意!原作者写得很详细,非常有参考意义,欢迎各位同学在后面跟帖补充!
欢迎各位以实际案例说事,每楼20大米,上不封顶!!!
以下是作者原文:
以前一直潜水,从未想过会在论坛上面注册帐号,但是今天看到一个新福车友撞上非机动车,并且对方全责的情况不知道如何处理?
这让我想到了之前在锐志论坛上面看到的一篇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处理方法的贴子来了(感谢锐志车友夜海倾情的整理,您辛苦了
),于是我果断注册了帐号转贴,让大家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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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2013年8月9日,本人于2012年10月13日发生摩托车碰撞事故已圆满解决,摩托车当时定的全责,本人在医院借了1万元给摩托车司机看病,事后摩托车司机拒不还钱,本人于2012年1月11日向当地法院起诉摩托车司机,4月11日申请强制执行,7月30日强制执行到位。 1万元已全部到账。法官说摩托车司机愤怒的要火烧法院的节奏(笑哭)。
看了撞死人的帖子,很多新手车友不是太明白,觉得垫付医药费是道德的,人道的,不垫付医药费,万一将来交警定责的时候自己是主责,耽误了治疗,那自己就完了。 出事故垫钱,在我看来,完全是谬论!尤其在如今的国情下!
本人写了这么多,还在有人问万一发生交通事故,不垫钱看病,对面的死了,那怎么办之类的问题。只要你不是肇事逃逸,事故现场打了电话报警叫120,完全可以拍拍屁股回家睡觉。如果你想垫钱,请左转看我的《遇上机动车终结者一贴》,这个时代,准备狠宰你的人多的是,你还把脖子洗干净了给人家宰,我只能呵呵。
建议大家点击只看楼主, 后面有网友跟帖的补充,本人毕竟不是保险公司业务经理,很多详细的东西也一知半解,但出事不垫钱的原则绝对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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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跟帖出现“事故科交警”,说话语无伦次,煞是欢乐。在这里编辑到首页,针对有的车友在交警索要押金给患者时候应该怎么办。
一般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会要求当事车主交一部分押金(等同于垫付医药费),给患者治疗先,具体怎么赔一般都要等事故处理完结算。其实在事故中,就算车主全责,车主也没有必须拿钱给伤者看病的义务,拿钱给患者治疗,这个纯粹是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按法律程序,车主提供对方费用,或者说是预赔费用,伤者应该提供相应证实,比如病历,用药清单等,指已经治疗花费掉部分,没花的提供不出单据的不能算,但事实上,由于没有治疗结束,伤者也不可能提供这样一份凭证,所以,【欲先垫付款合理不合法】!!!保险公司一般都只会赔偿一次,不会一个案子分2次赔偿。所以其实可以一分不拿钱出来,事故照样会处理的很好。车主一定切记,你给他钱,一定要给证据,和应当赔付的依据,不然你拿出来后是很难拿回来的,哪怕你没责任。这样的钱一般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