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5-8】原讨论线索见:请问:从哪里看出来卢女有20多次违章未处理?张男的违章记录呢_第3页_四川汽车论坛_XCAR 爱卡汽车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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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位卡友提到的两个问题、特别是第二个,实在让我觉得很新鲜,故此在回复的同时,也转帖在这里一下:
引用 911wc 于 15-05-08 01:36 发表的回复 
我没有质疑到底违章有多少次或者是否已处理以及扣了多少分,这些问题不是关键。
但女司机在几年(两年多)的时间跨度里面,多次经过过事发路段(仅违章记录都有好几条,最早有2013年的)。
因此我质疑女司机之前陈述中多次提到的:我对路口不熟悉--这个说法是伪证而已。
你的问题应该分两部分来看。
一,她对路口的熟悉程度,与暴力殴打的量刑有关系吗?
二,在法律作证以外的言论,是否有保证真实的义务?如果有撒谎,那么对她的法定权利有影响吗?这个标准是否针对所有人,包括你我?
对此我的回复如下(对错自在人心):
一,她对路口的熟悉程度,与暴力殴打的量刑有关系吗?
我不是法官,对腿哥是否应该被量刑、或多少刑也不想在这里讨论(毕竟我也不懂)
我的兴趣点只在于分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过程陈述是否真实、完整、有可以理解的逻辑(不要求普世正确,但要求是可以理解的)及证据链支持。
而且在这个分析过程中,各段是独立的,简单的说,假设2个人都存在4~5个待讨论点,那么我会逐个的分析、最终才串联在一起考虑。而不是你理解的:最终结果是腿哥殴打了,所以他就是完全错误的。
在我的理解中,是这样一种过程:
1、起因:谁先发起事端:明显是卢琴,不仅违规、违法,而且对可能的结果完全放任。然而从我曾经看到过的多起事故而言,卢琴这种不顾后车安危的变道行为,是可能酿成惨剧的
2、经过:中间都有视频作为印证,所以我的分析是卢琴主观恶性很大。这里有个很重要的观点:司机不分男女,只分守法与否与对错
3、高潮:双方约架。这个过程中,卢琴的不依不饶导致最终的结果发生
4、结果:被殴。殴打、且朝头面部招呼,我从来也没说过腿哥是对的;这个方面,请等待法律的判处;我不是法官,也无法干扰司法进程,所以等待结果就好。
5、后续:从后续的表现来看:腿哥表现的很man:我有罪,我不该暴力攻击,即使前面都是她错,也不对。因此要打、要罚,只要法律给说法,我都认。但我不认同这个女人的行为,我也不后悔打了她,因此我只道歉不该打人,而不道歉其他任何事情。
至少很清晰的一个思路和逻辑线索。
反之卢琴这边:虚假描述事实、各种人品问题、狮子大开口、甚至我个人对三个基本点现在都存疑:
1、伤情到底有多重?头面部骨折是否真实存在?
你难以让我相信一个连低烧都算不上、而总是自称高烧不退的人的
2、所谓见义勇为的租儿在何方?
司法中必须重证据,而且是全面、翔实的证据。
3、双方归案过程中是否如之前所言:腿哥继续殴打多人、还持械(螺丝刀)拒捕?
说实在的,从后续的证据过程反推,这都是需要支撑的。
二,在法律作证以外的言论,是否有保证真实的义务?如果有撒谎,那么对她的法定权利有影响吗?这个标准是否针对所有人,包括你我?
Q: 在法律作证以外的言论,是否有保证真实的义务?
A:您这句话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回复了。至少我的家教里面,待人以诚,是很基本的一条。反之,如果这个人不诚,那么在我的价值体系认知里面,诚信是链接在一起的:不诚,即意味着此人不可信。至于法律规定的义务,本来法律就是为了规范行为的,那么既然法律有规定:不得给虚假证言、证词,我相信这个行为需求是有存在价值的。
因为反过来实在很难建立逻辑了:您说您说的话都可以不诚实,又要求我赞同您的思路和想法。但我不知道您表述的内容是否真实代表您的想法,这样就没法赞同和支持了。所以您这个问题,真是很吊诡的一个问题。
Q:如果有撒谎,那么对她的法定权利有影响吗?这个标准是否针对所有人,包括你我?
A:这个问题,我说实在的,不是特别清楚。但是我个人的想法如下,供您参考:
如果一个人撒谎,那她的目的是什么呢?不外乎为自己建立有利的因素:比如更被人同情、或者是好索要更多的钱财,或者其他的。
总之,一个行为,哪怕是撒谎,也是总有目的性存在的。
但是,这种行为,在为自己建立优势的情况下,特别是在这种零和的博弈中,就会潜在或明确的给对方造成不利的影响或劣势。这个也是可以从第一天,群情激愤,都要人肉腿哥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
这样一个过程可以这么来描述:
一方撒谎、以求本方利益扩大;另一方没有撒谎,利益受损。
因此,这显然是一个对受损一方不公平的过程。所以,我相信任何立法,都会对这种行为作出补偿型方案: 撒谎,必须冒拆穿后失去更多的风险。
否则的话,就会导致人人应该去撒谎的这样一个负向激励的例子。
当然,您也可以说,这个不就是社会现实吗?这里我恰恰想回复您一句:您是否发现,长此下来,您更难以相信别人了,也更难以让陌生人迅速的相信您?
整个社会的诚信成本在显著上升:米面油我们从随意市场买入即可,到现在要吃指定品牌和渠道的所谓放心食品(然而实践中,我们也经常遇到的一种情况是:所谓免检产品,最终也被滥用)。
最后总结一句:您希望达成的内容,简化描述就是:
您希望可以撒谎,又不希望承担撒谎带来的风险。
这种想法,在一件、两件事情里面是可以做到的,但长期来看,即使对您自己,也不会是一个很有帮助的想法。
【2015-5-7】讨论:我们进入第二阶段吧,如何给腿哥脱罪_第12页_四川汽车论坛_XCAR 爱卡汽车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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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的部分是我的分析过程;A的部分是另外一位卡友的回复,请大家看看:
Q:个人感觉出租车司机那段很搞。
腿哥暴殴卢女都没动螺丝刀,反而最后拿出螺丝刀捅不认识的人,这个桥段实在有可疑之处A:这你还不清楚,对付女人,腿哥只用腿足以,但是要对付租儿,必须要保持不对称的威摄力,所以要拿刀儿。和美帝一样一样的,一定要保证在绝对优势下出手。
Q: 呵呵,这里面有个前提:就是除非租儿上来是用死手对付腿哥,否则对于劝架、拉架的,正常人的反应难道是:你等到,我回车上去,拿杀伤性武器干掉你?
这个就是我觉得很吊诡的地方。看腿哥当时的状态,进入狂暴模式了,就算想干掉哪个,也一定是芦花鸡,而不是“好心”的租儿。
特别是后来租儿又完全消失了:他应该是同去派出所和医院,义愤填膺的要求也进行伤情鉴定,顺带给腿哥一记法律的重击。A:租儿现在不出面,说明被腿哥家人威慑了
Q:呵呵,那芦花鸡那边不会各种手段吗?从过程来看,芦花鸡也是各种手段用尽啊(当然,为了给自己加分或减压,也属于可以理解吧)
但试想一下,只要租儿一出,整个事态会可能再反转(如果真如你所说,真的是腿哥的道行够深,但在这种舆论压力之下,租儿哥立马会被顶成英雄的),那么就算之前有再多同情腿哥的舆论和声音,估计反转支持面的都不会少吧。
现在吊诡就在这里:
1、说被打成重伤:结果从颅骨骨折到颧骨骨折到头面处多处骨折,到视频中大家没有看到任何骨折迹象
2、说高烧不退:结果护士妹妹直接退神光:连低烧都勉强。更何况还有人计算,完全可能是因为生理期的问题
3、说连旁边人都见义勇为被捅伤多处:现在此人也消失无影踪
4、说路况不熟悉:结果光是同路段的违章记录都横跨了好几年
5、说自身柔弱:结果连续被曝多起并不柔弱的表现
6、说家中无背景:结果宝马、卢克成、卢克安等连续被爆料
目前暂无A
另外说下我对脱罪一说的看法:
打人的事情,随伤者轻重程度、主观恶性的差异会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比较大的定位差别。
所以我无意纠结张某能否脱罪(就现有录像来看,应该还是脱不了的)
但前后疑点、伤情以及是否张某还伤及到了“见义勇为的”租儿,这些基础事实都还没彻底弄清楚。说句最直接的话,这些问题弄清楚了,如果确实男司机暴虐成性,那么自然会由庄严的法律从重处理;如果是其他情况(比如伤情为假),当然也应该还男司机清白
因此我个人认为当前谈有罪、无罪或罪有多大,未免都言之过早了;因为基础事实都还需要若干的澄清过程。当然也更谈不上脱罪与否
【2015-5-7】卢克安的8卦(也许不是女司机家的吧?)
营山县的乡村土皇帝-群众呼声-四川论坛-麻辣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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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看了下发帖时间为2013-7-9,那么与此次时间无关,应该不是水军PS的吧?
其中提到卢克安这个人名,我只能先假设与女司机无关。不过这个倒也解释了为什么政法委会立刻辟谣政法委系统无卢姓干部,因为根本就不是一个系统的;别人也犯不上来趟这汪混水
下面是该帖的内容(再次说明,本人未证实过该帖的内容,只是出于供公众参考的目的而转;本意也是为了清者自清而已。相关文责请洽原发帖人):
我是四川南充营山县双溪乡十村群众,我们想麻烦你关注我们这里,我们这里2011年修南粱高速公路的土地征用款至今未拿到,5队钱由我们大队部保管9队由群众保管大队部分配,2012年大队叫我们修想乡村公路少数群众同意修多数不同意,由大队书记卢克安强制给我们每家修了路,5队征地款有80多万就3公里毛胚路就用完了,后我们去理论招到他请的修路人员殴打,9队征地款有30多万由卢克安安排几个队里的人保管,2012年5月卢克安带领管钱的几个人偷偷把钱取了出来后被群众发现扭送乡政府打伤一人后这个钱又存进银行这个事也不了了知,2013年卢克安又叫9队几个管钱的修堰塘在全队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把堰塘修了名正言顺的在9队帐户上取走了38000元,又提议9队修公路多数人没有同意,但农民的生活赔偿款始终拿不到现在没有多少土地住就靠那钱吃饭,我现在不敢说他贪污但是他肯定有问题。在我县城买了两套房子成都也有两套,还有多位情人。
爱卡的贴还有个后续(提到了卢克安、卢克友两个名字):
[td]营山车友来看看,这个营山土霸王和女司机到底有没有关系?_四川汽车论坛_XCAR 爱卡汽车俱乐部 | 网页链接[/td] |
【2015-5-6 最新个人分析】
奉上本人今天的分析,供参考:
对于螺丝刀的质疑:我在第一天的报道中,就感觉相当奇怪而质疑,从殴打女司机到殴打无辜的出租车司机(还动用了凶器:螺丝刀),照道理应该持续时间很长了;也有据称是出租车司机的人士出面。但随着事件的进展,见义勇为的“好”出租车司机就再也没有出现过;这个相当奇怪。起码从情理来说,他应该也是现场目击证人吧?
而且视频上看的很清楚,殴打女司机的时候是赤手,反而打路人要动螺丝刀?结合之前的分析,腿哥应该是激情冲动了,但理性的动用杀伤力武器,那整个逻辑就不通畅了。那我就会对腿哥是否真是应激状态,就会有质疑了。
同时械斗与徒手,在刑律上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了
因此,结合女司机之前骨折(从最早的颅骨骨折(且据说还有ct支持)、到中间的颧骨骨折,都现在完全没有头面部骨折迹象)的疑点,所以我实在很怀疑:
1) 头面部及肋骨骨折是否属实?既然头面部都明显没有骨折,那么我再质疑到肋骨骨折应该也算合理吧?
2)螺丝刀事件是否属实?斗殴发展到械斗,且致无关路人受伤,老实说,如果属实,情节是很严重的。但万一不属实呢?毕竟目前的所有已知的内容都指向女司机并不诚信。
今天听cctv也还在说:造成颅面部多处骨折,这个有视频的,我确认的确是这么描述的。
但我也仔细确认了采访的视频中,卢的头面部确实没有包纱布、更没有剃光头(头面部伤损,剃光头几乎是必然的一个过程(为预防感染))。这个就有点费解了。
所以可能只能按照某卡友(我们进入第二阶段吧,如何给腿哥脱罪_第7页_四川汽车论坛_XCAR 爱卡汽车俱乐部
网页链接;page=7&zoneclick=101063#pid463593528)的解释了吧:脸皮太厚,以至于骨折都不用包扎了
而螺丝刀和骨折无论是否真实,应该都是很容易查证的吧?但证实此事,会指向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
1、女司机的伤情为假、螺丝刀为假。想实现给腿哥脱罪就会容易很多;反过来,就有理由告女司机伪证等一系列问题
2、女司机伤情为真、螺丝刀为真。腿哥1年半以上的牢饭跑不掉,各位看客可以想办法捐款了(如果各位还没改变支持腿哥的立场的话)。 此外从组合学来说,还有两种可能:女司机伤情假、螺丝刀真和伤情真、螺丝刀假,这里就不具体展开各自会发展成什么样了,反正总体来说,也不会太出圈了。
川A D7T67的前科:川AD7T67,你这样带娃娃要不得(有图有真相)_四川汽车论坛_XCAR 爱卡汽车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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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附带一些对此事前因后果的个人分析:
1、交规、道法都有明确规定,不得连续变道。
因此女司机违法连续变道,本身就有过错
2、转向变道的前提是观察清楚将要变道的情况,不得干扰该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
因此之前有人说:女司机打了转弯灯的啊,所以没得过错。
对此我只能说:您这交规水平,还是回驾校重考笔试吧,就别上路添乱、害人害己了。
3、交通参与者不分男女、都必须守法依规,不是女司机就有特权的
交规的设立,是为了尽可能的保障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有序,不是为了保护女司机的。方向盘后不分男女,请牢记。这点与打人正确与否无关,不可把两个事情混为一谈。
因此从视频来看,女司机过错在先,挑衅在后;男司机别回盘子后,应该是打算了事、离开的(所以才会加速,如果真想惹事的话,反而应该是一直减速和变道,以遮挡女司机的前进道路),但遇事不冷静,出手过狠,所以导致自身被刑拘的后果。
另外有些个人看法或建议:
1、标配行车记录仪,这个万万不能省
另外,如果家有小朋友的话,安全座椅最好也别省;万一遇到女司机没刹车成功,可没地儿后悔去。各位也听到视频里小孩的哭声了。不管是谁的错,听着揪心啊。
2、遇事冷静、克制。教训女司机,有其他方法或手段,现在男司机,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3、对于男司机,只能说:动手太狠,的确过了。但仔细看了视频后,也应属激情、冲动的头脑一热的结果。
4、多次看了视频后,我个人判断这个伙子不是因为对方是女司机才动手的,而是因为受到强烈刺激后的失控。换句话说,即使对方是大汉、或有多人,个人估计他也会出手的;简单说,就是不理智了。因此说他欺软怕硬,似乎不太象。不过这个是个人看法,真实原因,只能去问当事人了。
所以对于这个帖子(最大的问题是不知耻!!!!!!_第5页_四川汽车论坛_XCAR 爱卡汽车俱乐部
网页链接;page=5)的贴主,一定要从道德的高度判断是男司机最大的问题是恬不知耻,我个人是不认同的。关于这个问题我此处一并回复了:卡友@
禽不如兽 您有您的观点,我也可以有我的看法。咱不强求一定一致,可以么?
还有两个问题:
1、关于伤情的问题:
不是之前一直说:女司机是被打成了颅骨骨折、颧骨骨折吗(记得第一天的报道中还有说是有ct报告的)?怎么所有的照片上都找不到呢(包括就医的照片)?
因此有理由怀疑伤情描述为假。
2、关于女司机卢琴小姐的违章记录情况:
详见:卢小姐所有资料已get_四川汽车论坛_XCAR 爱卡汽车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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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仔细看下详细的记录

是不是可以发现: 三环路主道15km+78的违章有多次?
然后我百度了一下关键字:成都 三环 15km +78
会获得一个结果:
成都三环路主道15km+789m娇子立交至琉璃立交出口匝道违章记录 再具体看看违章时间,最早的违章时间是从2013年4月开始的(顺便也给外地的朋友介绍下,她前面的几个违章,如衫板桥路等,也距离事件发生地很近)
也就是说:卢小姐根本对这个位置的周边情况非常熟悉,而不是她接受采访时说的不熟悉道路
结合以上两个问题,加上视频中的感受,我们有理由质疑卢琴小姐对整个情况的叙述都是存疑的,而事实是:
1、她对路况很熟悉而不是不熟悉
2、她并没有骨折或重伤(轻微伤或更低的可能性比较大)
3、她存在主观、恶意的挑衅行为和连续多次的危险驾驶行为
4、她知道她为什么挨打而不是采访时所说的不知道为什么被打
5、她多次撒谎
所以,是否可以从伤情重新鉴定入手,帮助下这位男司机?
请论坛的各位律师朋友给个建议
另外,也真诚的希望卢琴小姐能够对之前的行为道歉。
【更新】关于开房记录的个人看法:
(更新正面照片了)来…开房纪录都出来了_四川汽车论坛_XCAR 爱卡汽车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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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谓真假,个人对此看法为:
1、开房属于私德问题,最多只能作为此事的辅助参考
2、宝马问题其实可以深入追踪一下
这个貌似今天有新料:卢克友、卢克安据说都是好人,都为当地做了很多好事。但语焉不详,且无具体内容。
因此,我只想说:如果真做了很多好事的话,那我们应该可以进而同情被殴打的卢琴(父母好,自然庇佑子孙);反之,也希望有知情者能够为纪委提供些信息(坑爹这个词,也不是第一例了)。
3、纯8卦,这个记录如果为真,那应该是仅以她个人名义开房的记录就是62次了吧?不包含不是以她的名义开的吧?不过还是之前的看法,这个没有其他情况出现的话,只能算是个人私隐。而个人欲望强烈与否,并不与他人相干。
【再更新】
今天看到2篇帖子,很有质量,也在这里mark一下:
1、暴打女司机不对,但忍让更可悲|时事话题_凤凰评论
//news.ifeng.com/a/20150506/43699996_0.shtml
绝对值得看
2、女流氓男拳王,我想说说 (有补充)_北京汽车论坛_XCAR 爱卡汽车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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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的部分论述:
1 女司机是不是有特权 3 这个女司机在别车过程中,先动了杀机 4 算殴斗还是打人?
等几个要点说的清晰明了,同样推荐阅读
[
本帖最后由 911wc 于 2015-5-8 10:4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