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4-10-18 20:59 IP属地:未知
谁说的不扣分不罚款!别把他们想的这么好,东二环临泉路口北上次被拍限速60公里,说我跑了70公里(地路我还没有跑超过60公里/小时过),扣3分,罚一百。估计你跑60都拍,只要是你一台车在跑(同时拍下两台车以上的照片为不合格),今天座出租,司机说在这个点被拍了三次了。他记得没有跑快,照片都是说70公里时速。哪里说理去!
限速60公里以内,不包含60公里…… 限速60公里的路段,你跑61都是超速
新规定原文:车友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属于以下四种情形之一,未造成后果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予以警告:
(一)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二)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三)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根据这一新规,对于在限速低于60公里的路段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违法行为,交警只警告,不罚款也不会扣分;超速50%以上,则要被罚款并被记分。
如果某个路段限速达到或超过60公里,一旦车友超速,将按现有超速的相关规定处罚,该罚款的罚款,该记分的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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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须眉浊物 于 2014-10-18 20:5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