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4-08-15 11:12 IP属地:未知
查看 16.2W | 回复 2
男子驾车撞倒2岁女童致其毁容 被判赔1万余元
南都讯(记者张钊 实习生 戴晓诗 通讯员 宁宇 何欣莹)一名2岁小女孩在车祸中,被一辆无牌摩托车撞倒,导致其面部毁容。近日,花都法院审结此事故引起的纠纷案,鉴于小女孩日后肯定要进行整容治疗,法院判定事故责任方赔偿后续治疗费。
去年9月30日下午,在花都区新华街某路段,徐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因疏忽撞倒了在路上行走的2岁小女孩吕某,造成吕某面部受伤。后经鉴定,徐某需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小女孩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
花都法院认为,事故发生时,吕某为2岁多的小女孩,事故造成其面部受伤,产生增生性疤痕,且范围较大,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成长,小女孩日后必然会进行面部疤痕的治疗。依据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去除疤痕的后续治疗费用需要11700元,费用应由事故责任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