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伤人交通事故的处理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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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2 17:15:35
IP属地:北京
12012-04-02 17:15IP属地:北京
前几天我开车不慎将一骑车人挂倒,赶紧报警,带人上医院,拍片,还好只是皮外伤,开了一些药,花了不到一千块钱.但是在与保险公司理赔时前前后后跑了交警队好几趟,获得了许多经验教训,与大家说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借鉴的地方.

1.伤人的事故必须要交警处理,出事故认定书,如果光给保险公司报案,不给交通队报警的话,保险公司将会拒赔.

2.伤人的事故一定要保险公司查勘员到现场查看,拍照,问他需要走什么程序

3.交通事故认定书一定要仔细看清楚,有不对的地方(特别是人名、日期)可以要求交警当场修改或重写,我就是因为没有仔细看,结果日期写错了,保险公司拒赔,后来又跑了2趟交警队改交通事故认定书,白白浪费了许多时间。这里特别注意,如果有人受伤,一定要交警在单子写清楚。有的交警图省事,光写过程了,没有写人员受伤,导致理赔非常麻烦。

4、给伤者看病时,一定要保留所有单据,而且所有的单据的名字都必须是伤者的名字(如果伤者昏迷无法知道名字时,我还没经历过),包括病历、处方底单、收费单据、拍X射线的话,诊断书也要保留。当时伤者把片子拿回去的话,顺手也把诊断书拿回去了,搞得保险公司对拍X射线的费用不予认可,只好又找人家让其把诊断书拿过来。

5、医疗结束后,一定要把对方手中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要过来,2张交通事故认定书一齐交给保险公司才会予以理赔,这一点切记!

6、最后一点是最关键的,作为全责方态度一定要诚恳,该看病看病,只要是在合理的范围都可以满足他,毕竟是我撞着他的,虽说花了一点钱,但痛的却是对方。如果让他出钱把你撞一下,你会同意吗?所以只要这样想,将心比心,就肯定会取得对方的谅解,我就是这样做的,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最后对方连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其他费用统统没要,弄得我都不好意思,最后买了一点营养品(自费)非要对方收下。在这里真的要感谢他,真是好人呀!

至此,本次事故顺利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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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4-03被惊涛拍岸标为“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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