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摄影论坛看到有人说去海关补税200元赎回2个镜头....估计是类似的事情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公告〔2010〕8号 DateTime:2010-10-12
杭关公告〔2010〕8号
自2010年10月18日起,下列业务将移至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楼2楼办理。
一、邮件货物通关(只限持C类报关通知单企业的邮件)。
二、辖区内非贸业务日常管理及免税外汇商品审批监管业务。辖区范围为杭州市下辖六区三县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临安市、建德市、淳安县)。具体业务包括:常驻机构备案审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审批、机动车辆后续监管审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审批、留学回国人员申请购买免税国产汽车审批、免税店设立、免税外汇商品审批等。
联系方法:陈健 0571-87008632
特此通知
杭州海关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