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0-12-17 10:16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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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了,大家驾车居家要三防“防火、防盗、防车祸”!
□交警提醒: 下一步交警将积极提请保险监管部门,研究将此失信行为依法与保险费率浮动相挂钩。做到一旦失信,失信成本提高,费率上涨,让失信人步步受限。交警提醒各位驾驶人在发生事故后不但能够快撤、还要能够诚信守信,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确实有特殊原因无法“快撤”,一定要报警详细进行备案。
□对策:
对方不认账怎么办?
视情形给予处罚
不少市民担心:万一撤离了事故现场,对方不认账了怎么办?交警部门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遇到“失信”行为,车主可再报警。交警将对事故“快处快赔”中的失信行为给予重罚,保护车主的正当权益。
1 如果车主遇到事故对方当事人在现场撤离后不承认事故事实,不愿承担事故责任的,可再次向交警报警。
交警可根据报警记录,现场照片或者其他在场证人、车辆和现场基本痕迹,更可凭道路的各类视频监控探头(目前全市道路覆盖率已经达到70%以上,主干道基本做到了全覆盖)确认事故事实,辨明责任。查证属实后,交警将对其造成责任的违法行为处双倍处罚。
2 如果遇到事故对方当事人消极、推诿,不如约至保险快速理赔点理赔,那么车主也可以再报警。
交警将锁定车辆信息和驾驶证信息,依法传唤该人至公安交管部门办案场所,全面调查核实该事故,督促当事人尽快履行自己的义务。
3 如果车主遇到更恶劣的情况:事故对方当事人提供虚假车辆、驾驶人、保险信息资料,骗取自己信任的,也要及时报警。
交警将按照“交通肇事逃逸”一律依法处1万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及15日行政拘留。同时还将其行为通知信用征信机构录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供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查询;如该行为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