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9-07-25 22:24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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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哥BIA言】BIA言接到发,我罗列我关心的东西
啥子同情不同情,我不晓得,我明说,廉价的同情拿来搞铲铲!
我更喜欢思考,我更渴望一种跟每个人息息相关的生存环境。至于是什么样的环境,个人去遐想、幻想、臆想......
BIA言我要接到发,我说我的见解。想起就说,记个流水——
1.此时,我既不高尚,也不是正义的化身;我既不带任何同情,也没有满腔仇恨。SWM死不死我其实不关心,我一开始就说了,时隔数月,我关心的是“罪”与“法(罚)”。
——注意,这是前提,我更多的是讨论的案件之外的问题。
2.把83严打拿来说事的,是对历史的不尊重甚至是对历史的无知。真要有道理,那许多事情你就不该用双重标准甚至几重标准。例子我不敢说,但大家心里应该明白。决策者和实施者对有的SJ肯定认为是必要的、及时的、正确的,包括你可能在不少场合也是无一不表态是英明的果断的正确的并且坚决支持的.....何况,83严打与这个是没有可比性的!呵呵,阿拉伯一些国家,砍掉小偷的双手,我们是不是应该效仿?古代有凌迟、五马分尸,渣滓洞白公馆有镪水池,我们是不是该恢复?这次就把SWM弄来凌迟一哈,是不是惩戒效果更好?威慑力更强大?简直可笑!
——本来法就是用来治罪的,要知道,古今中外都是先有犯罪后有相关法律的。就像,锁是用来防小人而不是防君子的。
3.酒后和酒醉驾车、无证驾车、超速、闯红灯等等违章行为的产生,说大了有社会环境的诸多复杂问题,说小了落实到个人,其实就是一个公民意识、公民责任、法制观念和修养素质的问题。恐怕跟杀不杀没有必然关联。我敢打赌,如果一切照旧,就算杀了一个,刚开始也许会好一点点,最终也不会有啥子效果——道理很简单,SWM是明知故犯撞死了人!试问,那些成百上千甚至成千上万进行着各类违章驾车的家伙,那个又不是明知故犯?非要杀一个才晓得酒后或者醉酒驾车危及公共安全是违章犯法的?如果这样,我不得不报个粗口:人啊,你ZTMD贱!!!
——其实任何曾经和现在酒后或酒醉驾车的任何爱卡同学,尽管也许你还未出过事或者事情出得小,但是相比孙某,照样是藐视法律、藐视生命,性质是一样的!非要杀了孙来警示社会,你才晓得不能酒后驾车,你傻啊?我坚持认为,绝不是杀一个孙可以改观的!!!
还多Q得很,心情好有时间,慢慢写...............
[ 本帖最后由 当健哥已成阿翁 于 09-07-26 22:3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