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0-03-31 12:20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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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又一辆福克斯自燃了!!!

兄弟姐妹们,看到这个帖子,我震惊了,但是更震惊的是我的福克斯车同样发生的遭遇,我想对你们说,购买福克斯时请慎重,别再发生我这样的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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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讲讲我的车自燃的过程:
我于2009年3月15日在北京南三环亚之杰世纪汽车销售中心购置三厢福克斯一辆,购车第一年,车辆险种由4S店选择,该店就未选择上自燃险。2010年3月15日,保险到期后,我自主选择其他保险公司投保,鉴于车辆情况及一般上保险的原则,我未选择上自燃险。时至2010年3月28日,车辆行驶公里约7000公里,保养均在该4S店进行,且未进行任何车辆改装。
3月28日,我因事于13:45将车停车场内,下午18:00,我出门开车时,在停车场对面看到本人车辆后部着火,跑过去时,车辆后挡风玻璃上方的胶皮已经燃起一尺多高的火苗。我立即召唤了在该停车场附近的群众进行了救火,周边有一名群众同时拨打了119。随后我向停车场对面的宾馆及其他单位借了共计4个4公斤大的灭火器,周边一名群众提供了2个同样标准的灭火器,在众人的帮助下,火被灭了。大概在3分钟后,即18:19,大红门消防队赶至现场,撬开了后备箱,确认不再有火灾隐患,随即离开。随后我们联系了4S店人员,其赶至现场并向总部联系,于22:40左右联系拖车,将车拖至亚之杰4S店。
3月29日,我们请大红门消防队开具了出警证明,并按照4S店所要求,约请该消防队火灾鉴证科人员于下午14:30到4S店对起火车辆进行鉴定,现在结果待定中。当天我们与4S店做了约定:第二天我们参加汽车生产厂工程师对车辆做的火灾鉴定,具体时间由4S店通知我们。
3月30日,4S店未按照约定通知我们参加生产厂工程师所做的火灾鉴定过程,仅在10:30左右通知我们:生产厂工程师已鉴定完,火灾鉴定结论为不存在车辆质量问题,仅是人为因素。但并未告知我们任何检测的细节,拒绝让我们联系该工程师或者技术总监。
兄弟姐妹们,当时发现火灾时, 看到玻璃全部完好无损,后挡风玻璃上方胶条部位燃起一尺多高的火苗。我和我先生均不抽烟,后座上仅一副手套、一条围巾,而后备箱根本就没着火。看车的情况,后座的座面没有烧着,仅有顶部内饰融化低落的浊点。而后座靠背烧的很严重,后挡风玻璃由于高温,在灭火时碎裂,右后车门上的玻璃是救火人员砸烂,以尽快的速度灭火。
首先我声明我不是托,我是一名受害者,这两天我心力憔悴,休息时会突然醒来,想起这一年零十三天的车,我都快哭了,这件事情已经成为一个大石头压在我的心上,成为了我的负担。而4S的态度却让我们感到买车前是爷爷,买车之后是孙子的差别。这两天我查阅了一些福克斯自燃的案例,发现均是时间在一年左右的新车着火,且有好几个案例都是在车辆长时间静止、已经拔掉钥匙的情况自燃的,在车上无人的情况,车辆往往会全车毁灭的结果,幸亏我发现及时,发动机未受损,但这样却让我们更加防不慎防。
我会后续上传事件进展的情况,我想要告诉每一位开车的福克斯朋友和想要打算买福克斯的朋友,请小心,请慎重,我不明白,在现在车辆需求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厂家就可以忽略我们消费者的生命吗?在这两天的沟通和查阅资料中,我已经深深感受到,消费者真的是弱势群体,4S店既没有专门的联络人,每次都是我们前前后后问个遍,才会有人搭茬,其次,他们随便看一眼来一句人为因素就可以把我们打发,这是十四五万的一个车,不是一辆自行车,我希望正在遭受福克斯自然地的朋友们能够联合起来,我们需要公正的环境,我们要求平等对话,4S店说不是质量问题,是人为因素,让我们举证证明车辆质量原因,我想要说,请你们举证告诉我为什么得出认为因素这一说法,不要因为你是企业,我是个人就可以随便敷衍。请每一个已经有车或者即将拥有车辆的朋友,都来关注一下,不仅是关注事件,更重要的是关注一下我们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