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1-25 12:59 IP属地:未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交替通行规则实际上是让行原则的具体体现,确定交替通行规则的目的就在于防止开怨气车、斗气车使交通无序而造成的交通拥堵乃至交通事故。交替通行规则也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道路交通惯例,实践证明交替通行规则既有利于减少道路的人为拥挤,促进道路交通秩序的有序、安全与畅通,更有利于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按秩序通行的理念,从而构造一个和谐、有序、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从规定看交叉路口是包含在内的,关键就是是否排队等候和行驶缓慢。都排了很长的队肯定算行驶缓慢。我觉得标示牌不是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