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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论坛 >  HR管理的典型案例:面对这样的员工,你该怎么做好?(有新进展)

发表于 2008-03-24 12:30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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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管理的典型案例:面对这样的员工,你该怎么做好?(有新进展)
某君,去年10月份进的公司,从人才网上招聘的,之前在什么XX信息有限公司做过,参与过什么HP路透XX项目,按他的说法,他是在大公司干过的。
    此人是我面试的,之前看他简历写得不错,又有所谓的大公司的工作经历,简单面谈之后觉得人还行,就答应试用了,试用前说好:试用期工资4.5K,试用期结束后根据工作情况定级。他应聘的是项目经理职位(目前在位的项目经理,平均工资在6K左右)。
    好的,试用期开始了,此人因为工作过几年,在外面还是有一些资源,所以安排一些事情的时候,他总能协调到一些资源来帮他做事,比如做方案,技术选型什么的。但后来慢慢的我发现,此人是典型的“嘴上功夫强”的员工类型,跟他安排什么,他都说没问题,然后就是一通电话打来打去,但到了要动手的时候,不行了,连配个交换机路由器都能折腾好几天,原来简历里写的“CISCO,熟练,使用时间24个月”都不知道是干了啥。到了后来,具体项目涉及到方案选型的时候,别人都关注具体的技术问题,他老人家倒好,一个劲的问我,能不能先把供应商定下来,我好跟他们联系,我一再的跟他解释公司的采购制度,说现阶段定不了供应商,他还是不依不饶,每次开会都要问同样的问题。
   转眼三个月的试用期结束了,因为进来时给了试用期的工作任务书,说好试用期结束时按工作任务书的完成情况考核的,所以进行了简单的考核,发现离我们的项目经理职位有一定的差距,于是找他谈了话,希望他继续努力,同时转正后工资只比试用期涨了一点,我也跟他明说了:你现在的能力离公司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希望你能继续努力,什么时候能力到了,做给我看了,我自然给你涨工资。这个时候已经是年底了,他当时也没说什么,我也就忙别的事了。
    转眼过完年,三月份了,也就是这个月,大概十五号左右吧,他来找我了,说不能胜任公司的这个职位,想离职,因为之前几次给他交待任务,感觉他都很吃力,所以也就没挽留他。我说,那你咨询一下公司的行政部,把手续办了吧。真正的故事现在开始了...
[ 本帖最后由 chenxh_bjsz 于 08-03-24 16: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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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03-24 12:46    IP属地:未知

继续讲吧:
    好的,他去咨询了一下公司的行政部,行政部的小姑娘告诉他,要提前半个月提出离职申请,然后进行工作交接(这应该是大部分公司的规定吧)。于是,他从行政部要来相关的表格,开始办理离职手续。过了两天,他拿着准备好的表来找我,时间应该是上周初(18号左右吧),我拿过表来一看,结算日期写的是到这个月底(3月31日),我说这不对啊,你现在办离职,怎么工资结算日期写到了月底了,你应该哪天走写到哪天才对啊!好的,他不做声的,也不来找我了。
    过了几天,到周末了,我又想起他的事了,于是问了他的直接主管,是不是工作交接完了,他的主管说完了,他现在已经没事了。于是我在MSN上说:你的工作已经交接完了,要不你这两天把手续办了就走吧。于是,他开始在MSN上跟我发飙了,说我说好让他到月底走的,怎么说变就变了,说现在走也可以,公司得发工资到月底,我说:你的工作都交接完了,呆在这里也没事,浪费你的时间也浪费公司的资源,不如早点离开算了,但按公司规定,工资肯定是按你实际工作时间来算的。于是,此君开始用各种说法来威胁我,一会儿说要告到第一现场,一会说要请仲裁,我看没法跟他说了,而且下午还有事要出去,于是让他找公司行政部的经理谈,当然,谈的结果可以预想,我们的行政部经理比我脾气还暴躁,当场就跟他吵了起来,但他还是不依不饶,坚持要公司发满一个月的工资。
    说实话,多发几天的工资对公司来说真的是小钱,但他的说法和态度是在让我受不了,原本还想找办法制制他的,后来跟行政部经理商量了一下之后,还是算了。
    总结这件事情,我感觉,以后招人找下属,千万不能找这种太计较的,不然会把你烦死。
事情虽然就这样了,但我还是有一个疑问,也想问问爱卡里的XDJM们,尤其是做人事方面工作的:这种事情怎么处理最妥当,国家在这方面的规定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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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03-24 12:56    IP属地:未知

我之前的理解是,十五天的交接期是预留的期限,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某些人可能一两天就交接完了,某些人可能十五天也交接不完,但公司总得有个规定吧。
说实话,我工作十五年了,相处过的同事和下属也有上百人了吧,没见过这样的,以前的同事或下属,都是交接完工作立马走人,这人倒好,赖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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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03-24 12:58    IP属地:未知

回11楼的,故事就发生在深圳,就是我的一个手下,现在正在处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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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03-24 16:48    IP属地:未知

原帖由 sz3769 于 08-03-24 14:49 发表
多给几天的钱可以换来双方愉快的心情,何乐而不为,现在还是给了,双方都不痛快,楼主这老板做的.
不好意思,我也不是老板,只是个中层干部而已。
现在的结果是,经公司内部商量,本着不为难员工的原则,还是同意给他发了全额的工资,现在正在办理手续中。
今天早上他倒是主动找我,说好合好散,又说什么在公司干了半年,对公司还是有点感情的,然后他说了一句我还以为听错了的话:
“我之所以坚持工资结到月底不是为了这点钱,只是想给公司一个教训,你们以前也是这样欺负其他离职的员工的!!!!!!”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本来还不错的心情被他这句话给呕的。
当时真想扇他两耳光,你好歹还是在公司干了半年的,居然这样诬蔑公司。
(交代一下,我们公司虽然不大,好歹也是上市公司,各方面管理制度还算比较人性化的,不然我也不会在这家公司干了10年)
不过回过头来想想,跟这种人一般见识,真是没必要。
我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赶紧办完手续,给我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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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03-24 16:52    IP属地:未知

原帖由 零加薪 于 08-03-24 14:04 发表
太长了,没仔细看,感觉这个人应该没你想的那么坏,既然他都能主动提出辞职。
其实从来没觉得他坏,我一直都相信他不是坏人,但是做为一名打工者,跟企业这样斤斤计较到这个程度,天天担心的都是自己吃亏,担心被别人欺负,其实对自己一点好处没有。这种动不动拿劳动法来保护自己的人,将来的发展前途也很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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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03-24 17:00    IP属地:未知

爱卡币+10
共获得爱卡币
看着这么多TX关注的份上,胖哥给加个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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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03-24 17:10    IP属地:未知

原帖由 sz3769 于 08-03-24 17:06 发表
到此为止,楼主不要再想了.换个东西想想,给自己一个好心情.开心就好,我等天天烦心事多了,区区小事别老记在心头,明天眼不见为净,明天又是好日子.
呵呵,谢谢sz3769的关心,这两天他办完手续就走人了,人走了我肯定就不想了。
不过现在想的更多的还是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事,我们这些技术出生的人搞管理,怎么样才能做得好些,怎么样在员工和企业之间找到一个好的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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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03-24 17:39    IP属地:未知

原帖由 andyng 于 08-03-24 17:25 发表
如果这员工表现非常出色,提出离职申请后要求2天后走,不知道贵公司会怎么做?
其实公司的做法很简单,工作交接清楚了就可以走。这跟他工作干得好不好没有关系。
一个人在提出离职申请的时候,通常已经是考虑了很久很清楚了,如果之前不能发现苗头并做工作的话,这个时候就已经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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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03-24 17:56    IP属地:未知

原帖由 lisp 于 08-03-24 17:47 发表
好像跟前面说法有矛盾。。。。。
MM说了要提前15天申请,意思应该是要求个人15天以后才能走吧???如果个人要求马上走,按合同规定公司可以告他的吧?
这样就变成公司始终处于有理的一方,好像对个人 ...
按公司行政部经理的标准说法:提前十五天提出申请是给双方一个足够的工作交接时间,以免员工的离开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转。其实大部分情况下员工的工作交接是不需要这么长的时间的,以前很多的同事走的时候,都是两三天内交接完工作就走了,很少有这样交接完工作还不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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