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9-06-07 23:25 IP属地:未知
楼主不厚道,这么多人希望知道为什么不双倍赔偿啊,还有30000km的经验分享呢
要想得到双倍赔偿还是非常不易的,需要原告承担非常多的举证责任.
从LZ描述的情况上看,只有录音录象能够证明4s从侧面承认了是卖出时就产生的问题.但是录音录象在证据规则里不属于直接证据,不能直接作为定案的证明.这就要求了原告需要继续为其主张举证证明.
从此类案例及LZ描述的情况看,一般消费者手里是很难拿到法律所规定的直接证据的.多数是通过多个非直接证据来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自己的主张.但在我国判例实务中,对这种非直接证据组成的证据链的要求非常高,其中只要存在一点疑问就难以判决.而LZ描述的"4个月之中是否有维修的情况"就是阻碍证据链完整性的其中一个因素,关键就看法院将这类的举证责任分给哪一方了.
这类案件除非证据确凿,否则多数都是调解结案.
对于LZ争取的结果,我想虽然不是非常满意,但也可以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