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7-09-25 15:34 IP属地:未知
1、即使是让员工回去睡二天觉,只要没有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就应当连续计算工作年限
1、即使是让员工回去睡二天觉,只要没有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就应当连续计算工作年限
就是在二个合同之间啊,第一个合同到期,不马上签,让你停一段时间(几天,几个星期 。。。。),再办招工手续签第二个。
2、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举证,用人单位无法举证且劳动者主张无明显不合理,一般支持劳动者的主张
工资表上就写着1000*2,一般来说员工只要收到说好的钱,不会有什么异议的。或者招工的时候就和你明说,不签书面合同,给你双倍工资,总数就是2000。
3、经济补偿金的标准的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当然包括加班费、奖金、补助
平均工资是否包括这些东西,好象没有明确规定,但至少工资单上不会写上这些,至于你领钱时签的那张表,企业不会傻傻的拿出来吧。老板拿出合同和你自己签字的工资表上都写着你只有800。
4、奖金和补助都是标准工资的组成部分,无故减发容易造成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给予经济补偿金
晕,目的就是要你自己提出解除合同走人啊。
至于经济补偿,今天老板不在,明天财务出去了,让你先跑个五六次,再告诉你不给,不服就去仲裁吧,再跑五六次,出结果了,但继续不执行,你去法院诉讼吧,就为了那几个月的钱,让你跑上一年。
这种合同对双方都没用的,员工不想做了,整天怠工,看你老板炒不炒,同样企业不想要你了,总有办法逼你走人。你原来是白领,说你不合格,咱也不提解除合同,但换个岗位总行吧,公司的WC就归你了,嘿嘿,看你走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