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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论坛 >  关于(新交通法)的现身说法!!

发表于 2004-05-23 14:35    IP属地:未知

半桶水 于 2004-5-21 12:20 AM: 写到
新法最受争议的就是所谓“以人为本,保护弱势群体”,会助长更多的骗财事件和放纵行人的无视交通法规------反正是车主的责任(车主还负举证之责)
这就是中国目前民主法制建设困难的内部原因。 外部原因当然就是当权者不愿意了。
沧浪之水清,可以濯我缨。
沧浪之水浊,可以濯我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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