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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V4荣放论坛 >  直播:我向丰田消费维权:RAV4 2.4 自动豪华升级版导航软件升级问题

发表于 2011-06-25 10:50    IP属地:未知

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特制定《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  二00三年六月十八日
 
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向经销商提供商品时强制限定其转售价格。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凭借市场支配地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第十三条 **鼓励、支持、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价格垄断行为进行社会监督。**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对价格垄断行为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并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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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6-25 10:53    IP属地:未知

其实这都是本来就要做到的!!!!!!
太欺负人了!!!!!2011年的车给2009的旧图!!!!
投诉不行就入法院,,,这中国的消费者都太好欺负了!!!!有几个较真儿才能让JS们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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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6-25 10:57    IP属地:未知

强烈支持楼主,我的也是3月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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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6-25 10:58    IP属地:未知

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第五条 商品的价格和服务的收费标准(以下统称价格),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不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

第八条 生产经营者不得违反本规定,以下列手段非法牟利:
(一)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或者在明码标示的价格之外索要高价;
(四)违反公平、自愿原则,强迫交易对方接受高价
第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没收违反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予以警告,责令其向遭受损害的一方退还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能退还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本帖最后由 zhengcasc 于 2011-6-25 10: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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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6-25 11:17    IP属地:未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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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6-25 13:46    IP属地:未知

原帖由 zhengcasc 于 11-06-23 22:27 发表
背景交代:
本人于2011年3月在北京购买RAV4 2.4 自动豪华升级版,原车带导航(非4S加装)。
导航仪型号为:TOYOTA NMDT-D10C;实际是富士通天ECLIPSE AVN726EC的丰田定制版。
导航软件是高德的,版本号V1.01 ...
支持LZ 我也是3月份提车 也是老地图 尤其我家这边都是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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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6-25 17:23    IP属地:未知

我想等到高德的正式地图升版的光盘出来了,在淘宝上买一张盗版的就行了,不就5块钱的事嘛!谁会真的到4S店花几百块升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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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6-25 17:38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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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通用别克不给消费者免费升级导航。存在欺诈

更新时间:2010-11-27

    2010年7月份买的车,回家后发现导航地图严重过期,地图年份还是2008年的。
    通用汽车在新车交付使用时没有提供最新的地图,要求更新地图时被告知需要交纳1640元的费用。新车购买时已经支付了包括导航系统在内的所有费用,但是厂家并未提供完整的导航地图,而且在购买时没有告知消费者导航地图的不完整性。国家三包政策规定: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消费者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本车导航地图很多新修的路都没有显示,按照导航地图驾驶时发现很多道路无法行驶或者已经改道。在新修的路上行驶时没有任何提示,如果按照旧款地图行驶会造成燃油和时间的额外支出并且很有可能造成严重事故。
    要求:在汽车保修期内每年至少提供免费导航软件更新一次,并且将此承诺及时通知所有中国大陆新君越汽车使用者。
    可以交钱升级导航 不交钱就说新导航没有出来,有严重欺诈消费者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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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6-25 17:54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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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投诉 导航不认路,升级要收费
  罗先生的“杯具”发生在上个月月底。“朋友坐飞机到上海浦东机场,我想开车把他接回杭州。”罗先生说,虽然路途并不很熟,但他还蛮信赖车上的导航的。“平时在市区开开,导航没什么用。现在,终于到了派用场的时候了。”
  可是,这一路让罗先生吃尽了苦头。“我早就听说了,杭州到上海浦东可以走杭浦高速。可是走到半路才发现,导航上无论如何也找不到这条路。”罗先生一路走,一路找,最终被引到了上海市区。路绕了一大圈,朋友却没接到,把罗先生气得够呛。“什么导航!还不如在地摊买张地图实在!”

  更令罗先生气愤的,几天后,他找到4S店询问时,得到的答复是,“车载导航上的地图过期,需要升级。”而升级是要收费的。“4S店说,想升级,先交1000元。这算什么道理嘛!”
  地图“延迟”了10个月
  罗先生的车,是2008年11月买的。“我的车是高配版,其中导航是很重要的一项配置。”罗先生说,买车时导航已经配好。4S店再三说明,导航为“原装导航”,地图也是“最新”的。可是,昨天,记者在交管部门网站上查询到,罗先生所走的杭浦高速建成于2008年1月。也就是说,罗先生的导航,在地图信息上至少“延迟”了10个月。
  记者随即打电话给了罗先生买车的4S店。该店的分管售后的莫经理告诉记者,“一般来说,我们的车原装导航的升级周期是1年左右,升级时间基本上是每年的下半年。”莫经理认为,罗先生的车,导航不认路,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买车的时候,正好是在导航统一升级之前,因此错过了升级;二是导航的地图已经是最新版本了,但地图本身有疏漏,导致杭浦高速没有正确显示。”
  几个小时后,4S店又给记者回电反馈。“我们已经把车的资料调出来看过了,2008年10月,也就是罗先生买车前,导航已经升级过了。也就是说,罗先生买车时,地图已经是最新版本。”4S店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主要是导航本身出现了问题。”
  导航升级,其实很便宜
  导航版本出问题,并不少。近期,“汽车路路通”收到多起投诉,都反映了“导航过期”或者“升级太贵”,而且这些问题,在买车时便配好的“原装导航”上特别明显。
  “主要因为原装导航与加配的导航相比,存在时间差。”杭州一家专营汽车导航的店主告诉记者,“厂家一般不生产导航,他们所说的原装导航,都是找导航生产厂家定制的。于是问题来了,汽车从批量生产,到运输、销售,中间经手的很多,可能今年制造的导航,明年才会随着车卖到消费者手中。那时,导航里的地图很可能已经过期了。”
  另外,据记者了解,在4S店升级导航,比一般配件店要贵不少。例如罗先生车所用的“先锋”导航,几家配件店所报出的升级费用一般在200~400元间(根据数据更新量确定)。而在4S店,罗先生得到的报价要高得多。
  另外在律师看来,罗先生的事情上,4S店也有责任。“根据消法规定,厂家在销售产品时,有保证产品能够正常使用的义务。”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律师唐云雁说,“导航中的地图,决定了导航能否正常使用。既然导航是原装的,就可以视作汽车配件之一,应该由厂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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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6-25 17:59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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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君越导航过时更新收费,车主应当奋起维权。

2010-04-13 16:35 onecent 对君越的评分:差

    2010年4月份买的车,回家后发现导航地图严重过期,地图年份还是2008年的。通用汽车在新车交付使用时没有提供最新的地图,要求更新地图时被告知需要交纳1640元的费用。新车购买时已经支付了包括导航系统在内的所有费用,但是厂家并未提供完整的导航地图,而且在购买时没有告知消费者导航地图的不完整性。国家三包政策规定: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消费者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本车导航地图很多新修的路都没有显示,按照导航地图驾驶时发现很多道路无法行驶或者已经改道。在新修的路上行驶时没有任何提示,如果按照旧款地图行驶会造成燃油和时间的额外支出并且很有可能造成严重事故。
要求:在汽车保修期内每年至少提供免费导航软件更新一次,并且将此承诺及时通知所有中国大陆新君越汽车使用者。

以上是本人在315发的投诉,希望新君越车主去顶一下,引起相关人士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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