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7-07-03 15:09 IP属地:广东
2017年07月03日 签到 周一愉快!
公安部2015年底印发的《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中明确指出,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流程:
①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
② 异地受理点受理申请后,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③ 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