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5-11-23 11:44 IP属地: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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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后与警察斗法
#1 发生事故后于警察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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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接员工电话,说出车祸了。后到现场观察,协助处理后续事宜。从现场看,是我方主责,因为我们是坐转,而对方为直行。
而到新昌县交通警察处理时,其要求由该县鉴定评估中心做评估,并且需要自己交纳评估费用,大约一千余圆。并且处理事故的指导员非常的不耐心(算个小吏)。于是,我们先大体和他把前期事情处理完毕,由于现在事故处理是不扣证件的,所以,很快拿回了行车本和驾驶执照。然后,我就开始和其理论起来。
我方强调,谁提出疑意,谁负责举证,当然相关费用应该由提出方承担,既然警方不认可我们的保险公司评估,那么他有权提出评估,但是费用不应该由我们承担,如果对方驾驶员不认可,那么应该由他来提出并且承担费用。这时候,教导员和我们谈起土政策问题(态度很吊的说),于是,我说了些法律精神,并且对其工作态度提出疑义,从而明确表示我将向省厅政治部投诉他,并且对他们的做法表示了愤怒。而人也真是犯贱,如此这般后,他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转完,表明,不需要做鉴定了,并且当我在一屋人民群众的面(都是来处理事故的)痛批他的时候(语气很重,主要针对他的工作态度),竟然一句话也不敢说,更不要说反驳了。通过此事可以看出,人民群众只要懂法,学习法,不应该惧怕警察,而警察应该代表的是社会公权,而不是小团体的利益。(县评估中心是设立在警察警察队部办公的,而新昌发生的事故都需要由他们来做出鉴定,并且收取一定费用)
和警察争论是前天的事情,昨天公司同事去处理的时候,那个警察满脸堆笑,还问,那天很牛比的人是谁呀?同事说,是我们大哥。警察就说,好呀,好啊,始终充满笑容,还客气的说,我放车单都开好了。你们随时有事可以找我,这是我的手机云云。而第一次去处理的时候,我们笑脸相迎,而他说,这里没有那么多什么,听我的就是。而此番的态度转变真可谓是一天一地,而既然如此,我们也对他客气起来,毕竟主席教导我们,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但老人家又教导我们,要:有理,有利,更要有节,自然,我们放弃了投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