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9-12-25 23:43 IP属地:陕西
前文所引的狼的攻城以及小说第222页至第255页中的几处有关狼的描写,不是很让人想到威猛吗?为了增强读者朋友的现场阅读感,我还是再引几段平凹的文字吧:
1、
狼来了——!
狼来了的喊声传遍了村子,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听到了的喊声在相互传递时发着颤音,结结巴巴,十分生硬。
2、桥头上站着的是一头狼和一头牛,狼和牛头顶了头撑在那里……狼的头顶着牛的脖子,以致使牛头仰面朝天,而牛的左蹄则塞在狼的口里,一直顶着喉底,牙齿不能咬合,唇角撕裂,血在桥面上凝了一滩黑红色的糊状。
这里,“狼”,仅仅是由人的口中所发出的这个词的声音,而并非一匹真正的狼,就已使人们顿生“颤音”、“结巴”、“生硬”等惊惧时所特有的生理现象,不能不说明人的懦弱。而真正的狼却和高大的牛同归于尽,暴烈得象个英雄。以致于树上目睹了这一惨剧的麻雀竟感动得纷纷以头撞地——自杀了。这不能不让懦弱的人感到羞辱。然而,我依旧要说,认狗为舅的狼还是有其懦弱的一面。它是不是让那个最后被称作“人狼”的傅山不仅剥杀了生命,而且彻底地阉割了?我指得是那张与傅山朝夕相伴的狼皮。
傅山杀了狼,并剥了狼的皮做褥子。风平月静,那张狼皮如花似玉般地美妙,它为猎人抵御风寒。然而,一旦它那曾经的同伴出现在附近时,满身的毛不仅不再温柔,而且完全奓起来,刺得傅山马上警觉起来。与其说,这是失去生命狼皮在呼唤同类,毋宁说,它在为猎人通风报信。就如一只平时吃屎却能为主人把风的狗!它出卖了自己的同胞!故此,当一些评论家大谈平凹的《怀念狼》,并盛赞他的“人类关怀”以及“生存秩序”的渴望时,我却嗅出了异类的味道。平凹的《怀念狼》全篇得以奠基的或许只有“懦弱”二字。因了这一奠基,小说中所有关于狼的勇敢与友善的描述便成了一种枝节叙述,它可以出彩,但绝不会成为主干。必须说明的是,小说曾经两次提到“狗是狼的舅舅”,其显在结构是傅山与子明;潜在结构却是“傅山”这个有着“人狼”之称的舅舅却有着狗的懦弱!而“子明”,也就是小说中的那个“我”却是真正的狼!因为,“狼”的每一次被杀都与我的拍照请求有关。只是这只“狼”在小说中不仅保护不了别人,而且,也保护不了自己。此外,那只名为“富贵”的狗,也就是狼的舅舅,却整日与猫为伍的行为本身是否也在昭示狼的懦弱?
《怀念狼》
应该说说这篇小说了。《怀念狼》怀念什么?这是许多人都在探寻的底线。说句废话便是,所念便是所想,也就是说,做为读者,你怀念了什么就是什么,这是你的权利。当平凹把众多的意象、物象掺杂一处时,作品便有了多种解读的可能。这种多义性是平凹的成功处,也是他的陷落处。因为,他丧失了自己的立场!他既想当耶稣,降福万物;又想当犹大,捞取出卖的铜板!这样,小说也就难免小气。也正是在这里,我看到,写作散文时的贾平凹可以“呵气成云,撒豆成兵。”但在深孕历史感的长篇小说的总体架构上,却有些勉为其难,原因似乎有以下几点:
1、看得出,平凹试图借鉴《百年孤独》式的魔幻手法,甚至鲁迅《狂人日记》式的笔法——比如那张狼皮的象征与寓意以及“我”的独醒心态,以求营造一种深刻而又宏大的结构或说史诗气度,但由于其本人营造宏伟画卷的修行尚浅,故左右为难。
2、内在审美气质秉承阴柔之美的贾平凹,一旦抛去阴柔之美,而试图进补阳刚时,潜在的审美气质会从心理深层加以拒绝。或许,“盛唐气象”并不适合所有的才子作家。
3、平凹的行文长于造境,但不是宏大的境界。人造的境界不可能宏大,只能小而巧。故此,他的文章中常可见到猫叼画、狼叼玉、狗叼报纸等细小的装神弄鬼的情节,这些情节适宜抒情却不宜讲理。而这篇被平凹自诩为最好的小说却恰恰企图展示一种作家自己也未必了然的哲理,也就难免给人弃长扬短之感。当然,还有叙述上的凌乱。要知道,当我把自己上述感想清理出来时,实在是费了一番功夫。这一方面,是因为自己手拙;另一方面,贾平凹凌乱的叙述也是一个原因。关于这一点,他的朋友孙见喜先生是这样解释的:“这部小说的‘肠腔体’结构使故事无复述性可言,以前小中说的细节或‘段子’在这里重复使用更让读者厌倦;为一条大鲸鱼的普通出游而锣鼓喧天,这只能向彼岸的人们证明:我们的鲸鱼老了。”在这不知所云地言说中,我只读到了两个字:厌倦。
在我读到的一篇记者访谈类的文章里,贾平凹是这样评价《怀念狼》的写作以及作品本身的。他说:“几十年的文坛都是在从事武术,兵器不是刀就是剑,我用的是枪和炮。”,“这是写得最好的一部。”果真如此吗?其实,熟悉贾平凹话语套路的读者都知道,每写完一部小说,他都会在后记类的文章里,宣称自己的作品是如何的好。这种敝帚自珍式的表白,鬼才相信。故此,我们也就不必深究他的武器究竟是不是枪与炮了。当然,就写作初衷来讲,贾平凹可能真地是想用枪与炮来发动一场保卫生命的战争,他也的确在小说中试图营造出一种历史氛围,进而漂亮地完成这场战争。然而,正如郜元宝批评贾平凹时所谈到的,贾平凹是“眼睛朝上,心在庙堂,用民间的方式谋肉食者之所谋,以此扮演轰动视听的世俗英雄。化用鲁迅的硬语盘空,羡慕笔记小品的飘逸隐秀,承袭话本小说的叙述声口,喜谈士大夫的性命易理,乃至营造蒲留仙的狐魅世界,追求辞章灿烂境界高华的所谓‘美文’,则是有意靠向知识份子古今同调的风雅一途。事实证明,贾平凹这两种追求都没有如愿以偿。文化政治的流行色彩涂抹多了,由那个俗字支撑的一点灵明,反而愈显暧昧了。”结局如何呢?郜的结论是:“贾平凹:失真走调的纸上秦腔。”尖刻吗?有点儿。但是,不能不佩服批评家的犀利。因为郜先生那冷漠的证词,依然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指证贾平凹的这部《怀念狼》。
诗人西川说:“星月、山岗,允许一头大熊啼哭/但在城里,你一悲伤就象货币一样贬值。”久居都市的贾平凹虽然选择了堪为民间的商州古地,但那里毕竟距阴柔的楚文化源头更近,它本身不可能为贾平凹贡献出汉唐气象的壮伟。故此,他的《怀念狼》虽然也曾让我费尽心思地清理思绪,而且,它也的确为我们这个乏力的时代撞起钟声,但这钟声远没有一些论者所言的宏亮。
相对于这并不宏亮的钟声,庸俗的定调与拔高却甚嚣尘上。事实上,贾平凹的每部小说都在出炉之前、之时闹腾出天大的声响,《废都》、《高老庄》莫不如此,而事后如何呢?《怀念狼》亦是如此。在嗡嗡的吵吵声里,我留下本文,这倒不是我想在已有的吵吵里添一把火,而是因为答应了朋友一件事,那就是在嗡嗡的吵吵声里耍一下小性子,至于是否能够明辨是非,并非我的奢望,那是上帝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