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合理的要求还是应该补偿,对方的要求并不算过分(但二十多天就有点多了,一般一个多星期能搞好,是否车厂的问题),设身处地换位思考,现在你已经判了全责而且也认了(如果你当时不认,硬挺着争取对等责任,现在也就没这个事了),要是别的车追尾撞上你,搞得你一个月没法开车接送孩子,一个月后对方现身补上修车费他就拍拍屁股走了,你是什么样的心情?本来开着好好的车被撞凹了,修好也不利索了,还得冒着大太阳或者刮风下...
人没事就是万幸了,我们不是活雷锋。这是意外,参与者都会倒霉,所有的损失都应该由保险承担,否则每年交那么保费干什么? 这个是保险公司的问题,保险公司不管这方面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