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3-07-11 15:07 IP属地:未知
从图片的道路情况看,我比较支持交警的责任认定,虽然楼主说右边已经是自行车道,但这种道路分界不是非常明确的情况下,转弯车让直行还是比较合理的。
但是就是全责,很多内容不是说任人说啥俺就做啥,前面有人说了几不原则,不失为处理问题的一种办法,全责只是一法律意义上的认定,但凡事故,其实双方都有责任,起码是道义上的,所以不要认为交警判无责就可以漫天要价,做人要多看自己的不足,谅解别人。几不原则就是基于这种情况下无奈之举。
另外交警判了全责,咱们认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复议还不服还可以上法庭,对于漫天要价的坚持N不是保护自身权益不受过度侵害的有效办法。
最后对楼主道义上慰问一下,人没事就好了。烦心的事几天就过去了。祝楼主早点从阴影中解脱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