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3-12-05 14:54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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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痛经验--出险后的处理(原创)
说来惭愧,我和LP都是新手,新买的阳光从提车到现在,不足两个月,出了三次事故(都是坏在LP手里),现在已经是第三次进厂修理了。所幸都是一般的刮蹭,没有伤筋动骨,人也完好无损。现在,向保险索赔的经验增长大大超过驾驶技术的提高,不敢藏私,与各位XDJM分享。
我买了全险,是在4S店向驻点的保险MM买的,好处是不必自己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只要向保险公司报了案4S店就能代办索赔了。
出险的情况大致有几种:
1.自己和自己较劲,不涉及其它人、物的损伤和赔偿。例如车子和花基、树干发生碰撞/刮蹭。这种事情只需要向保险公司报案说明情况就可以了,不必找别人证明。我的保险公司规定报案时间应该在事情发生之后的24小时之内,假如车子的损伤不厉害,不想马上送修,就要记住在送修报案时候适当调整好事情发生的时间。 ;)
2.涉及其它人/车,自己全责。比如你追了人家车尾。正常的话,要想出险必须要有交警的事故处理证明,交警到场后会分清事故责任,写处理意见书,扣证,定损并处理完毕才能把证领回来。实际处理起来也分几种情况:(1)对方没什么损失,不追究,这样就不必报警了,自己的损失可以用第1条的办法向保险公司索赔,当然,不要说是交通事故造成的;(2)对方损失轻微,要求赔偿数额也合理,自己怕报警后的麻烦,愿意私了,这样也不必报警了,私了后参照(1)的办法处理;(3)私了不成,只能走报警的程序了,不赘。
3.别人碰了你,对方全责。例如,被别人追尾。你可以和别人商量私了,然后再向保险...(自己体会,参照1的说法)。私了不成,也是走报警的程序了,这时会涉及和对方保险公司定损的谈判,结果是否满意就看谈判水平的高低了。
4.发生事故,双方均有责任,私了不成。听说,这是最麻烦的情况,事故处理比较复杂,将牵涉到两家保险公司的谈判。所幸还没有亲身体会,细节不甚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