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便民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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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14 14:39:40
IP属地:浙江
12005-09-14 14:39IP属地:浙江
附加险种有什么好处?



答:为了避免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因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中的除外责任而造成的损失无法得到补偿,保险公司根据广大保户的需求而开设的险种,可以尽量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得到最大程度上的弥补。



[ Last edited by 一路走过... on 05-09-14 at 22:27 ]
22005-09-14 14:41IP属地:浙江
保险公司的赔偿期限是多长时间?



答: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审查核定后,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公司在十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32005-09-14 14:43IP属地:浙江
如何确定车辆的保险金额?



答:车辆的保险金额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新车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42005-09-14 14:44IP属地:浙江
机动车辆保险的范围有哪些?



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机动车辆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其范围包括: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机动车辆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以及它们的附加险。具体哪家保险公司可以承保哪种类型的机动车辆,请详细向各家保险公司的业务机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网的系统进行查询。
52005-09-14 14:48IP属地:浙江
保险费率的问题?



答:修车厂不同费率差别大

“投保人可以单独约定车辆出险后的修理厂。4S店和一般修理厂的保险费率是不一样的,我们目前对事故车定损是参照具有二级资质的修理厂标准。”该负责人介绍说。但如果车辆出险后,投保人希望到3S、4S店修理,在投保时也可以约定。不过这样的话,保险费国产车要上浮10%-30%,进口车上浮30%-60%。



费率水平与违章不挂钩

人保2003版车险中,连续多年无赔款记录的车主最高可享受30%的优惠;而在此次新条款中,最高优惠幅度达到了50%。

据介绍,根据驾驶员出险记录,人保将驾驶员分为了12个等级,初次投保为6级;连续5年无出险的,为1级,保险费可以优惠到50%;每年出险2次以上的,其级别逐步升高,最高的12级,其保险费将上浮200%。如标准保费为1000元,1级只需要支付500元,而12级的将支付3000元才能获得同样的保险保障。“每年出险1次的,不影响等级记录,但如果1年内出险7次,则直接成为12级驾驶员”。



车型不同优惠幅度不一

人保新条款首次引进了车型系数,也就说,有些车型“天生”就可以享受优惠。

据介绍,车型系数中,切诺基、索纳塔、金龙等可以优惠10%,通用别克、奥拓、夏利、捷达等优惠幅度为5%,桑塔纳、富康、长安面包车、宝来等则没有优惠。

有些车型则因为零配件价格、市场数量的原因,费率将有上升。如千里马、一汽红旗、威驰、奥迪等上浮5%;南京菲亚特、波罗、欧宝、中华等则要上浮10%;广州本田、英格尔、风神系列、吉利、奇瑞要上浮15%。另外,高档的宝马、奔驰系列上浮20%,另一些特异车型、稀有车型、古老车型上浮范围在30%-50%。

在车辆盗抢险中,金杯、桑塔纳、本田系列上浮30%。但据透露,目前四川地区“三菱帕杰罗、沙漠王子的盗抢案比较高,人保四川分公司将向总公司申请对这部分车型进行调整”。



在新条款中,车辆驾驶员也成为了车险费率上下浮动的因素。总的来说,驾驶员为女性、年龄大于40岁小于50岁、驾龄大于3年的,购买车损险最便宜,可以下浮10%。






[ Last edited by 一路走过... on 05-09-14 at 22:40 ]
62005-09-14 14:48IP属地:浙江
当保险车险合法转买、转让、变更用途,被保险人应怎样处理?



当保险车险合法转买、转让、变更用途,被保险人应怎样处理?



答:在保险合同有效期,保险车辆合法转卖、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应凭工商部门认可的发票或在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异动手续后,向保险公司公司申请办理批改被保险人称谓使之具有可保利益。当改变使用性质或改装变型,被保险人应事先通知保险公司,并申请批改车辆使用性质或车型。如增加危险程度,除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外,按规定应补交保险费。





[ Last edited by 一路走过... on 05-09-14 at 14:50 ]
72005-09-14 14:52IP属地:浙江
参保车主如何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有效的进行索赔?



首先,当您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通知投保的保险公司,填写《出险通知书》,保护好第一现场,采取合理的施救措施,协助保险理赔人员查检出险车辆。索赔时:



一、属单方责任事故,没有人员伤亡,应提供以下单证出险通知书(盖章或签字),出险证明(交通管理部门盖章),修车发票原始件,修理,更换部件清单,其他必要的证明或费用收据原件。



二、如果涉及车损和人身伤亡事故的,除以上证明外,还应提供以下单证:伤者诊断证明(县级(含)以上医院),残疾者评残法医鉴定证明,死亡者死亡证明,抢救治疗费收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伤亡工资收入证明,家庭情况证明(派出所盖章)及保险公司针对特殊情况要求的其他必要的证明。



三、如果代为查勘的还应提供以下单证:代查勘委托书,修车协议,事故照片及保险公司针对特殊情况要求的其他必要的证明。

四、保险车辆发生非道路交通事故后,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报案,并通知保险公司。应提供以下单证:出险通知书,事故照片,出险证明(派出所盖章),调解书,各种必要的证明或费用收据原件。



其次,特别提醒车主住户,请务必在车辆修复或事故结案三个月内,将以上索赔单证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否则,保险公司将不负责赔偿。对保险公司提供的索赔单证,项目,印章必须齐全,书写规范,数额计算必须准确,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手续齐备后,保险公司应在10天内一次结案赔偿。领取赔款时,请您携带公章,车主或领款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办理。



最后,对于酒后驾车,无证驾车,无有效驾驶证,检验不合格车辆,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交通肇事逃逸以及被保险人骗赔或故意行为等造成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 Last edited by 一路走过... on 05-09-14 at 14:57 ]
82005-09-14 14:55IP属地:浙江
索赔有哪些手续?



凡保险车辆发生事故后,需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按下列手续办理和提供有关单证:



(一)要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保险车辆被盗抢后要立即向出险当地公安刑侦部门报案,并必须在48小时内通知承保车辆的保险公司。携带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向保险公司索取出险通知书填写,如属单位车要盖公章,私人车辆要签名。



(二)如在外地发生事故的,应及时通知承保公司和当地保险公司,由承保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办理。



(三)受损的保险车辆需进厂修理的,一律要经承保公司查勘估计,出具估计单后,方可维修。对在外地出事并巳委托代办查勘定损的车辆,其估计单须经承保公司核定认可后方能维修。



(四)应提供的单证:



1.出险通知书、保险单(批单)正本或复印件、索赔申请书、肇事司机的详细事故经过报告。



2.公安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发生火灾时,要提供公安部门的火灾原因鉴定证明。



3.车辆驾驶人员的驾驶证正证或副证复印件。



4.车辆及有关财产的修理、材料、施救费用的正式发票及清单。车辆全损时要提供车辆原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5.伤残者的医药费发票、抢救费单据、住院证明、诊断证明、残废证明、病休证明、工资证明等,如死亡者,要提供死亡证明,生前赡养人员情况证明,以及支付有关费用的签收凭证。



6.重大事故的要提供现场照片和事故现场图。(事故车辆损失金额在2000元要提供受损车辆照片)



7.被盗抢车辆提供购车证明或发票、权益转让书、税务所及公路征稽所(站)报停证明、登报收据及登报当日报纸、安装防盗器发票、行驶证、车匙、防盗匙、购置税证、停车场(或保管站)证明及保管人员书面材料等。



8.广州市区内汽车被盗抢由广州市公安刑侦部门、广州市以外由公安分局刑侦部门出具被盗抢车辆证明,摩托车被盗抢由出险地公安刑侦部门出具证明。



9,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时,如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员应提起诉讼。被保险人书面请求保险公司先予赔偿的,应同时提供法院的受理证明。



10.车辆出险涉及他方责任的,负主要责任方应持发票、收据和证明的原件,负次要责任方持相应单证的复印件。



(五)赔偿收据应填上开户银行



[ Last edited by 一路走过... on 05-09-14 at 14: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