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0-03-26 13:13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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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急吼吼,退车拗订金[2008-06-20 09:21:00] 来源: 郑先生投诉反映:今年4月30日,到某汽车销售公司预订一辆某品牌轿车。当时,销售员告诉他们:此款式车现货没有,需要下订单组织生产,时间大约一个半月。考虑到上牌期限在6月底前,就与销售员约定在5月23日之前告诉我们。订单是否排到生产计划中,如果不在生产计划中,我们就浪费23天的时间,换有生产计划的颜色的车。双方谈妥后,签订合同:交付时间2008年5月23日,无车则退余款。
5月19日,销售员沈先生来电说,20日可以看车提车。当时,我们觉得有疑问:安排计划要一个半月,怎么20天就有货呢?先后,我们打了2次电话询问销售员:车子出厂年月。他们告诉我们大概可能5月生产的。结果,在5月20日提车时,发现车子生产日期是2008年2月,与经销商约定的事项不符,决定不提车。这时,他们就翻脸了。后多次与他们联系,该经销商以“合同上没有特意写要买5月的车”为由,拒绝退还1万元预付款。我认为:他们的行为有损职业道德,所签的合同显失公平,要求撤销合同,退还付款。
后经我办调解,经销商自知工作过失行为,同意接受我办建议,退还1万元预付款。
点评:本案的纠纷主要是销售心切,告知不清所造成的。消费者要的是新车,而且愿意由经销商下定单等候,但经销商销售心切,隐瞒了消费者要定新车的事实真相,采取出尔反尔的手法欺骗消费者,从道义上讲,也是不道德的,有损品牌企业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