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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论坛 >  大屯路飙车案宣判 其中一人是高三学生

发表于 2015-05-21 12:12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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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屯路飙车案宣判 其中一人是高三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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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9时许,北京大屯路飙车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最大的法庭开庭审理。被告人唐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于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二被告人明确表示不上诉。审判法官表示,因两司机在大屯隧道飙车行为对社会具有危害性,情节严重,所以对二被告人不能判处缓刑。庭审结束后,二被告人将马上被收监执行刑罚。


    该案吸引近90名记者旁听,电视台、网络媒体等11个平台直播庭审内容,规模可谓最大。豪车、飙车、司机身份是本案关键词。
    该案两名被告人唐某、于某因刑事拘留期限届满,已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上午9时,两人身着一黑一白衬衫被带入法庭。唐某个子稍高,穿黑色衬衫,声音低细,站得笔直双手并在裤缝线上;于某白衬衫,戴着眼镜,东北口音。另据于某某的辩护人称,他还在上高三,认罪悔罪,且有自首情节,希望法院对其轻判缓刑。

    4月11日21时许,唐某和于某分别驾驶兰博基尼、法拉利跑车,在朝阳大屯路隧道外环处道路上由东向西超速行驶,相互追逐,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及护栏、防护墙等交通设施损坏,并致兰博基尼车内乘客徐女士(女,24岁,辽宁省人)腰椎爆裂性骨折,经北京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于某说,事故前他在隧道内逆行,为了拉开距离和唐“比一下速度”,当时隧道内还有其他车辆通行。事故造成护栏损失,两车并没有发生碰撞。他也是第二天被公安机关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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