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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论坛 >  凤 凰“9·4”案:警 方为何急于火化尸 体?(26日补充部分内容)

发表于 2010-09-25 20:40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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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 凰“9·4”案:警 方为何急于火化尸 体?(26日补充部分内容)
凤凰“9·4”案:警方为何急于火化尸体?
盛大林
16岁的湖北少女阿红到湖南凤凰旅游,却被当地多名男子带到酒店猥亵并欲与其发生关系,少女从酒店9楼跳下,当场身死。此案发生18天后的9月22日,凤凰县**回应称,9月8日案件已成功侦破,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其中包括一名民警和一名协警。阿红的家人到了凤凰后,该县**及政法委负责人接待了他们,准备给他们安葬费及部分赔偿金6万元,并且要先火化再谈赔偿,阿红的父亲和哥哥没有接受,并在等待8日送检的尸检结果。(据9月24日《山东商报》)
这是一起刑事案件。目前显然还没有到谈论赔偿的时候,因为案子还没有彻底查清。实际上,阿红的家人也还没有提出赔偿的要求。再者,民事赔偿是受害者家属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事儿,与县**及政法委并没有关系。而凤凰县**及政法委竟然替嫌犯们出面并主动要求赔偿,还提出了“先火化”的前提条件。显而易见,凤凰县**及政法委非常迫切地希望火化阿红的尸体。这是为什么呢?
有网友发帖称,阿红遭到了轮奸,且此前她喝的酒里被下了迷药。但警方的通报却只说嫌犯“欲与其发生关系”,言下之意轮奸并没有发生;对酒里下迷药的问题,通报更是没有给出说法。要确认这两个问题,尸检是最重要的。换句话说,尸体是此案最重要的证据。要火化尸体,应该等到尸检结果无异议之后。但截至目前,送检已经16天了,结果还没有出来——警方对尸检慢条斯理,对灭尸却迫不及待,这是为什么呢?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这样的事情:送检的样品被掉包了,或者蹊跷地丢失了,或者检验过程中作弊了……类似的问题如果现在发生在“9·4”案中,阿红的家人还可以申请再次尸检。如果等尸体火化之后再出现这些情况,就毫无办法了。这不能不让人猜测:凤凰警方及政法部门急于火化阿红的尸体,是否就是想“焚尸灭迹”呢?
像这样一起明显涉嫌强奸且被指下了迷药的案件,警方接案后首先要做的一件事儿就是尸检。然而,案发4天之后,警方才在阿红家人的要求下将尸体送检,而且16天后仍然没有结果,这也显露出“护犊”的迹象。
5名嫌犯中有两名警察,此二人都是凤凰县**的工作人员,也是凤凰县政法系统中的成员。也就是说,此案由凤凰县**立案侦查,其实是自己人查自己人,这怎么能保障公正呢?我认为,此案应由上级或异地的公安机关侦办,而且,火化只能在尸检结果公布之后。
善待自己,善待别人。
    开心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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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09-25 20:49    IP属地:未知

原帖由 绿色赤兔 于 2010-9-25 20:41 发表
姥爷子芝麻叶给你准备好了啊  什么时候给您老送去啊
这事情能乱吆喝啊?
你这不是叫纪检委查俺啊?
善待自己,善待别人。
    开心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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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09-25 20:51    IP属地:未知

现在有部门已经觉察到,“芝麻叶”就是现金了。
下月”芝麻叶“换个其他名称吧,“茅台酒”行吗?
善待自己,善待别人。
    开心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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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09-26 10:59    IP属地:未知

国人心已经麻木了。。。。。
此类事件全国太多太多,似乎已经引不起大家的同情与义愤也在情理之中。
善待自己,善待别人。
    开心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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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09-26 11:23    IP属地:未知

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
“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昨日下午,凤凰县**一张姓副局长介绍,案件发生后,县委、县**高度重视,成立了“9·4”案件处置指挥部,要求迅速破案,依法严肃查处。
9月5日,凤凰县**成立“9·4”专案组展开侦破;9月8日,案件成功侦破,县**依法对林某、龚某、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案发前,龚某为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徐某为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协警。
凤凰县人民检察院也提前介入此案,前日经凤凰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涉嫌强奸罪,对林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逮捕。
阳新**派专人协助维权
前日,《湖北16岁烈女殒命凤凰古城》经本报报道后,邱阿红的家乡阳新县县委县**高度重视,委托阳新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陈新启陪同邱阿红的家人前往凤凰县维权,本报记者一同前往。几经辗转,邱阿红的家人于昨日傍晚再次来到凤凰这个伤心地。
到达凤凰后,看到灯火辉煌的“天下凤凰大酒店”,邱阿红的父亲邱永贵让出租车停下,他望着女儿出事的酒店,声泪俱下:“苦命的女儿就是从这家酒店的9楼跳下的。” 邱永贵说,这次到凤凰不把女儿跳楼的真相弄清楚,他不会回老家。
此事引起众多网友关注,本报报道刊出后,被200多家网站转载,众网友对这5名犯罪嫌疑人表示谴责,特别是对涉案的民警龚某、协警徐某知法犯法表示强烈愤慨。
警方先前通报强奸案情
昨日中午,记者在长沙陪同邱阿红家属见到了此案代理律师唐先生,他介绍了前期与警方接触的情况。
唐律师介绍,9月10日,他受邱阿红家属委托替邱阿红维权。随后几日,他陪同家属与警方见面进行了交涉。
据称,在9月13日,警方向家属通报了邱阿红的死因。在会上,警方告诉家属,邱阿红被人强奸,涉案5人已被刑事拘留。
警方说,案发当天下午6时许,韩某、王某在912房间强奸丽丽(邱阿红的朋友),林某、龚某、徐某则在929房间强奸邱阿红。邱阿红曾反抗想逃,但房门被龚某和徐某死死堵住。他们将她拽了回来,林某打了她一耳光,并将她一脚踢倒在床上。
林某强奸了她后,龚某和林某等继续在房里对邱阿红施暴。邱阿红于6时45分再次从房间逃离,经客房过道跑至窗边,从9楼跳下……
质疑:家人对此案提出五点疑问
听到这5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的消息后,邱阿红的家属表示,一定要将他们绳之以法,并对此案的处理提出几点质疑。
疑点一:未成年为何通报成年?
凤凰县**在网上的公告称,“9月4日晚7时许,凤凰县天下凤凰大酒店发生一起女青年跳楼死亡事件。”邱永贵说,明明女儿才16岁,还未成年,怎么就成女青年了?
疑点二:为何要重新尸检?
9月13日,凤凰县**称此案移交到湘西自治洲**侦办,要进行二次尸检。家属并没有要求,为何警方要做第二次尸检?警方在第一次调查中是不是遗漏了有关送检项目?
疑点三:为何不及时通知家属?
9月4日,邱阿红跳楼身亡,直到9月6日下午,家人才得到消息。邱永贵说,出事时,女儿身边就有身份证、手机等物品,警方很容易找到家人的联系方式,为何要拖延两天才通知?
疑点四:鉴定结果为何迟迟不公布?
9月13日,案情通报会上,凤凰县政法委负责人承诺于9月14日出鉴定结果,为何至今没有下文?
疑点五:警方通报为何避重就轻?
9月13日,警方向家属及律师通报案情,明确表示邱阿红跳楼前被人强奸。9月20日,凤凰县**通报案情时,为何只表述为猥亵?
善待自己,善待别人。
    开心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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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09-27 09:45    IP属地:未知

少女遭民警猥亵坠亡续:交警队教导员被免职
2010年09月27日05:30郑州晚报我要评论(271) 字号:T|T
  “16岁少女凤凰坠亡”追踪
  9月4日晚,美丽的凤凰古城。16岁的阳新少女阿红来此旅游,却万万没有想到,迎接自己的竟是一条不归路。
  9月20日,凤凰县通报案情经过,称阿红是因逃避5名涉案人员的猥亵跳楼自杀,但之后又以涉嫌强奸罪对5人进行逮捕。
  涉案民警龚某为交警大队干部
  9月21日和24日,凤凰县**门户网站先后发布两条公告,对于涉案民警龚某的介绍均为凤凰县交警大队民警。
  昨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位于凤凰县城土桥路的交警大队。在停车场前的便民公示栏上第二排有一处空白,上面有明显被人撕掉照片和相关信息的痕迹。知情人告诉记者,公示栏上的空白处原先贴着龚某的照片,龚某为交警大队法制股股长。
  在该大队,记者试图寻找法制股办公室,但在办公楼未找到悬挂或张贴着“法制股”字样的办公室。在民警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交警大队的办证大厅。大厅里的民警指着大厅左侧的一张办公桌告诉记者,那就是龚某平常的办公地点。
  随后记者在办证大厅最右侧的凤凰车管所所长办公室的档案柜里发现了龚某的便民座牌。座牌上显示,龚某的职务为法制股股长。
  交警大队教导员被免职
  昨日上午11时,凤凰县**一名副政委出面接待,但对于案情的进展情况,以及案情背后的一些谜团,他一概不予回复。期间,凤凰县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匆匆赶来,但仅仅作出了“案件正在有序进行当中”的回答。
  当晚7时,凤凰县委宣传部派人给记者送来一份题为《湖南省湘西自治州表示:依法办案严厉打击绝不姑息》的简报。该份简报介绍,自凤凰县“9·4”案件发生以来,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三级公安机关和地方党委**高度重视,做出三方面工作:一是成立专案组,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二是依法办案,对涉案民警决不姑息迁就,坚决依法处理。现已对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县**交警大队教导员刘云给予免除职务处分。凤凰县**党委正在组织对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队伍教育整顿;三是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全力做好被害者家属的安抚工作。
善待自己,善待别人。
    开心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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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09-27 15:39    IP属地:未知


我从其空间里找到了阿红生前照片,和她部分网络日志,她日志大部分为转载,只有3篇是自己所写,充满了青春期的迷茫、憧憬、痛苦、脆弱。
阿红还是一个绽放在花季里的少女,她的凄惨凋零,让人感到那一丝丝青春的脆弱和绝望。不知道阿红会不会喝那碗孟婆汤啊,就像她说的:“今生牵挂之人,今生痛恨之人,来生都相见不识。”

1、2010年07月12日 22:17:明知自己很爱他,但又不敢面对,我在担心什么呢?徘徊的步伐不知如何确定该走向哪个方向→现在看到他离去的背影,我的心是透过一阵又一阵的凉意,种种我不能和他在一起的原因,但我又对他的爱,同时向我逼近,不管我的决择是咋样,我只知道始终有会一面受伤…

2、2010年07月14日 17:04:一场雨一场梦,一段情一辈子的痛!看到雨后的彩虹,你是否还记得我也是HONG!清晰的雨后中你是否还徘徊在雨滴的草地上,想起我们那次雨中相遇的场景→** 你是否想让这场雨能够冲掉一切…我不想奢求或能够挽留什么?我也分不清楚脸上的是雨水还是泪水…

3、2010年08月01日 23:58:理想是美好的,结局是残酷的。亲情是真切的,爱情是虚伪的。不要相信别人,只能相信自己。…你是周愉,我不愿在做黄盖了”放弃把该结束了,你要的我都给不了,向你奢求给我一点爱,你也不满足于我,是啊!离开我你会过得更好一点…爱得起也输得起,我输了爱情
善待自己,善待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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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09-28 13:20    IP属地:未知

回忆惊恐一幕,丽丽不禁浑身发抖 丽丽被戴手铐关押5天,其父亲花了2000元“安葬费”才得以出来  


图为另一爱害人向记者讲述受害经过
昨日中午,颠簸了30余公里山路,记者再次来到丽丽家中,她正在门口洗头发。“这几天她的状态好多了!”丽丽的妈妈黄阿姨说,得知阿红遇害,丽丽也受到侵犯,她和丈夫立即从外地赶了回来,天天陪着女儿,生怕再有个三长两短。黄阿姨说,丽丽到今年10月才满16岁。
    丽丽的家是栋木头老屋,坐在漆黑的椽檐下,一家三口向记者回忆了一些案发经过。
    喝完最后一杯酒,两女孩晕倒
    丽丽说,9月4日下午1点,她和阿红到凤凰来玩,有两人(其中一人是龙某,中途离开)来接他们,这两人与他们来到一饭店,点了火锅,期间,其中一男子打了一个电话,韩某(晓东,公交司机)和王某(凯)赶了过来,他们点了白酒,并给丽丽和阿红各倒了约一两酒,劝她俩喝了下去。
    饭后,他们一起来到位于县**旁边的万紫千红KTV唱歌,她记得当时直接进了包房。
    丽丽说,在KTV唱歌时,他们边唱歌边喝啤酒,当她喝完最后一杯酒后,突然感觉变得模糊起来,站不起来,阿红也不省人事,倒在她的身上。
    她被人扶出包房,在门口时,她呕吐了,变得清醒一点。阿红被人背进出租车,趴在她的身上。
    她不知道怎么来到天下凤凰大酒店,一下出租车,她又吐了。
    在房间,丽丽受到性侵犯
    她被扶到912房间,因头疼厉害,她躺在床上。突然,一名叫什么东(记者注:犯罪嫌疑人韩晓东)的男子闯了进来,将她死死抱住,并在她身上乱摸。
    韩说要她做他女朋友,她没有答应,拼命挣扎。韩将她裤子脱至膝盖处,并用手乱摸。她感到剧烈疼痛,便挣开坐到地上,韩上前想抱她起来,她借口说空调未开,韩去开空调,她借机跑进厕所,并将门锁起来。
    过了约两分钟,有人来敲门,她借开门之机跑了出去,并躲到服务员的工作间。
    当她出来后,看到很多警察在9楼,一名警察问她是否知道阿红的事情,随后她被带到**,办案警察告诉她阿红跳楼身亡了。
    丽丽父亲被迫交了2千元“安葬费”
    昨日,在丽丽家里,丽丽的父亲出示了凤凰县**刑侦大队开具的收条,上面写着“今刑侦大队收到候某为邱某(死者)交来安葬费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凤凰县**刑侦大队经手人付某、向某”(如图)。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该队看到,付某即为该刑侦大队大队长。
    据丽丽父亲介绍,丽丽被**戴着手拷留置了5天,他见到女儿时,头发、身上都脏兮兮的,不忍看下去。
    警方要求他为阿红交1万元的安葬费,虽然当时他觉得不合理,但是为了不让女儿受苦,他到凤凰县城找亲戚借了2000元交上,这才将女儿领回了家。
    丽丽的父母至今还不明白,丽丽也是受害人,警方怎么能够要她为阿红交安葬费呢?
    事件来龙去脉
    9月4日傍晚,凤凰县天下凤凰大酒店,16岁湖北少女邱阿红从9楼跳楼身亡,震惊当地。
    一时间当地人传得沸沸扬扬,种种猜测充斥民间。但有关部门一直没有回应。
    直到9月20日,凤凰县**才发布“9.4案件事实真相”一文,称阿红是受到多人“猥亵”后跳楼,但该文多处语焉不详,且留有多个疑点。
    本报得知此事后,为了让家乡不幸女孩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迅速决定介入采访。记者于中秋之夜赶到阿红老家,对阿红的父母和哥哥进行了采访,并于9月23日刊登整版“湖北16岁烈女死命凤凰古城”报道,在全国报刊媒体中率先披露了此事。
    9月23日,本报特派记者赶赴凤凰,同行的还有阳新县司法人员及阿红家属。凤凰县**一张姓副局长介绍,5名嫌犯因涉嫌强奸罪被批捕。经本报记者调查,嫌犯之一为凤凰县交警大队法制股股长。
    此时,多家媒体记者云集凤凰县,对此事表示强烈关注。
    9月25日,凤凰县委宣传部与**有关负责人称将于2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可到了26日却又临时宣布取消,改在了27日举行。
    27日,新闻发布会匆匆举行,前后不到10分钟,对记者的诸多疑问不予回答。
    到目前为止,阿红的家属未从凤凰县方面得到一分钱的慰问金和补偿费,警方只是多次催促家属火化尸体。
    本版稿件由本报首席记者钟楠 记者周鹏 刘汉泽 采写
善待自己,善待别人。
    开心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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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09-28 13:44    IP属地:未知

很气愤,自己再顶一下。
善待自己,善待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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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09-30 14:14    IP属地:未知

 9月29日,湖南省凤凰县**向遭遇不测的阿红(化名)的家属提供了3份《凤凰县**鉴定结论通知书》(以下简称“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显示:阿红为坠楼身亡;在阿红体内,检测出含有“氯胺酮”成分。“氯胺酮”即毒品“K粉”的主要成分。
  本报28日刊发《少女之死真相未白》一文,对凤凰县警方曾经向家属解释的“从酒店9楼跳下身亡”一说提出质疑,文中期待警方给出全部事实真相。
  9月29日中午,凤凰县委书记张永中在和阳新县委副书记陈立彬交谈时表示,县委县**对此案高度重视,将从严从快处理,决不姑息。
  阿红体内检出毒品“K粉”成分
  9月29日上午,阿红的家属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出示了3份鉴定结论原件。
  记者看到,落款为2010年9月15日的凤公刑鉴通【2010】43号鉴定结论显示,阿红的死亡原因为“高坠致全身多脏器损伤死亡”。
  落款为2010年9月26日的凤“公刑鉴通【2010】51号”鉴定显示,警方对阿红“内裤上的可疑斑迹和阴道擦拭物”进行了DNA鉴定,结论是“送检的检材上仅检出受害人阿红的生物成分”。“也就是说,阿红被强奸没有直接的证据。”阿红家属聘请的律师唐远瞩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落款为2010年9月28日的凤“公刑鉴通【2010】55号”鉴定显示,警方对阿红的“胃内容、心血、肝组织进行了氯胺酮定性鉴定”,鉴定结论是“所送的检材中均检出氯胺酮成分”。
  “‘K粉’是一种与导致幻觉有关的毒品,依据个体和剂量的差异,可能会导致人呕吐、口吐白沫、晕倒甚至死亡。”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毒物分析教研室主任廖林川教授说。
  一位有20多年缉毒经验的缉毒警察告诉记者,“K粉”是一种白色粉末,在犯罪分子手中交易价格比较低,吸食方式为鼻吸或放在啤酒、饮料等液体中饮用。吸食“K粉”后,年轻人会产生强烈的“性兴奋”,“所以,‘K粉’在民间又叫做‘强奸粉’,许多犯罪分子用它迷奸女性”。
  “阿红体内为什么会有毒品?什么时候吃的毒品,在哪吃的,谁给她吃的?”
  “如果是被下毒,这是不是一起有预谋的团伙作案?”
  “酒店的窗户专门做了防坠楼设计,阿红是怎么通过狭窄的窗户跳下去的?”
  “如果阿红被犯罪嫌疑人带着安全套强奸,会不会在阿红体内检测不到那几个人的残留体液?”
  对于这3份鉴定结论,家属满腹疑问。
  阿红的姐夫冯文滔告诉记者,在签收3份鉴定结论的现场,没有一个人回答家属上述疑问。
  冯文滔希望,警方能够补充检查阿红的阴道内是否有“安全套润滑油”残留,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对阿红实施了强奸,同时由警方带着家属到“坠楼”现场,还原阿红当时是怎么跳下去的。
  阿红光着脚被“蓝色短裤”背出KTV
  根据凤凰警方《凤凰县“9·4”案件事实真相》一文,阿红出事的现场为天下凤凰大酒店,出事之前,阿红曾和犯罪嫌疑人一同在“万紫千红”KTV包厢唱歌。
  出事当天跟阿红在一起的朋友丽丽(化名)回忆,在唱歌期间,她和阿红各自喝了一瓶啤酒,最后一杯啤酒喝下去之后,她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阿红体内的毒品成分与在KTV唱歌有什么关联?阿红怎么进入KTV,又是如何离开的呢?
  为了还原当时的真相,记者来到了“万紫千红”KTV,经过努力,记者调取了9月4日事发当天的监控录像。
  监控录像显示,9月4日14时25分,两名男子走进“万紫千红”KTV的大厅,其中一人身穿浅色衬衣,另一人身穿深色裤子。
  阿红和朋友丽丽跟在两名男子后面走进大厅,上楼梯的过程中,阿红一直用手搂着丽丽的肩膀,丽丽用力支撑着阿红的身体。总共29级台阶,两人始终踉踉跄跄,阿红还因为站不稳靠在楼梯的扶手上。
  在阿红和丽丽的身后,是3名男子,一人穿浅色T恤,一人穿蓝色短裤,还有一人穿蓝色牛仔裤。
  在“浅色衬衣”的招呼下,包括阿红、丽丽在内的两女五男一同走进“一碧千里”包厢。
  当时为“一碧千里”包厢服务的服务员杨小霞告诉记者,进入包厢后,阿红和丽丽并排坐在靠近点歌台的沙发上,其余5名男子坐在一起,阿红和丽丽看上去神志清醒,没有看到女孩与男子之间有亲密举动。
  监控记录显示,14时54分,两名陌生男子走进包厢。
  从进入包厢到17时40分,阿红没有走出过包厢。丽丽在17时12分走出包厢,并于1分钟后回到包厢。而在此期间,“浅色T恤”、“蓝色短裤”等几名男子轮番走出包厢打电话,这几名男子之间至少4次“相互耳语”或“围成小圈子”说话。
  记者注意到,17时40分24秒,丽丽走出包房,“浅色衬衣”一手扶着丽丽的肩膀,一手扶着丽丽的腰。从丽丽走路的不规则路线看,她已经无法自己掌握平衡,而“浅色衬衣”的步态正常。
  17时42分,丽丽在包房门口发生呕吐,呕吐物为液体,量并不多。很快,清洁工打扫了现场。
  17时50分,“蓝色短裤”背着阿红来到KTV大厅,录像显示,阿红将头靠在“蓝色短裤”的左肩膀上,一动不动。
  “浅色T恤”右手拿着一双拖鞋,在跟“蓝色短裤”短暂交流后,“浅色T恤”走向收银台。两分钟后,“浅色T恤”和背着阿红的“蓝色短裤”一起走出KTV。整个过程中,阿红都没有任何反应。
  丽丽说,走出KTV后,她和阿红就上了出租车,到了天下凤凰大酒店,直接坐电梯上到9层,没有被要求登记身份证信息。
  媒体多次联系酒店调取监控录像,但均遭到酒店的拒绝。
  冯文滔告诉记者,警方曾经向家属公布了一段酒店的监控录像。录像中,阿红被一个男子背着进入9层走廊,阿红把头耷在男子的肩膀上,没有动过,被直接背进了房间,“有一个镜头,我看见阿红的嘴角有白色泡沫。”
  凤凰县委书记表示,将从严从快处理案件,决不姑息
  阿红是湖北省阳新县浮屠镇人。9月29日11时,阳新县委副书记陈立彬、阳新县浮屠镇党委副书记尹孝然驱车赶到凤凰县。
  “我们希望交流了解阿红案的真相。”陈立彬说,自己县里的乡亲在外地出了事,作为老家的干部,一方面要到事发地安抚好家属,妥善解决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媒体报道案件存在一些疑点,也来事发地了解真实情况。
  陈立彬告诉记者,今天抵达凤凰县后,立即与凤凰县副县长高湘文等领导交流了案件的情况,又找到了阿红的父亲、哥哥和姐夫,慰问了他们。
  慰问中,陈立彬了解到,阿红的父亲有4点希望:一是希望警方能够立即公布事实真相;二是希望湖南警方立即启动异地调查,因为有凤凰县的民警涉案;三是希望进行民事赔偿;四是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希望凤凰方面能承担家属在凤凰期间的食宿费用。
  9月29日中午,凤凰县委书记张永中和陈立彬交谈时,陈立彬向张永中转达了阿红父亲的这4点希望,张永中表示,县委县**对此案高度重视,将从严从快处理,决不姑息。据陈立彬介绍,凤凰县现在已经解决了阿红家属的食宿问题。
  为了一个普通青年在他乡遭遇不测,不远千里来到事发地了解情况,陈立彬说,这在阳新县不是一个特例,阳新县有20万外出打工者,县、镇两级**已经多次到全国各地为打工者讨公道。
  “中秋节那天,一个记者给我打电话说了‘阿红案’后,我们就立即请示阳新县主要领导,第二天,就委托县法律援助中心陈新启律师赶赴凤凰县,帮助死者家属维权。”尹孝然说。
  据唐远瞩律师介绍,9月29日下午,阿红的家属代表已经就民事赔偿问题与凤凰方面进行了第一次沟通。唐远瞩正在依照法律起草赔偿要求。
  陈立彬、尹孝然希望,能在一两天之内了解事件的全部真相,并在法律框架内,达成民事赔偿协议。
  本报凤凰9月29日电  
善待自己,善待别人。
    开心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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