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0-02-23 05:47 IP属地:未知
说到了“宗教”,想多说两句,只为了表明一种处世态度,但并不想就其本身展开说。
在中国,除了个别官方禁止的教派以外,你是有“传教”的自由的,也有“被传教”和“拒绝被传教”的自由,那我们在宗教方面是否就真正彻底“自由”了呢?其实不是,你只是有“信仰自由”,即“被传教”(“信”)和“拒绝被传教”(“不信”)的自由。我们还缺乏一个“批判宗教”的自由。
为什么我们没有以上那个自由,相信大家都清楚原因,必竟我党宗旨是“稳定压倒一切”嘛。
注意,我在这里并没有教唆任何人去批判宗教,我是在提醒人们,法律没有赋予你这样的权力。实质上是在宣传法律知识,所以请宗教人士不要给我乱扣帽子!
其实我是非常拥护我们的宗教制度的,至少它避免了许多无谓的宗教矛盾和仇恨!
我的本意是想说,请你放下世俗的观念,不要人云亦云,保持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健康的心态是非常重要的。你不赞同我的观点,我们可以讨论(当然你也有不参与讨论的自由),也许你能说服我,也许我能说服你,也许我们谁都说不服对方,但是通过探讨,我们可以互相完善,互相接近,并可望达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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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闻粥粥 于 2010-2-22 21:5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