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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02-17 00:35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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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双流交警王健事件第一追踪
成都双流交警王健事件第一追踪
本人于2004年2月10日被双流交警王健扣证,11-12日历经两日方缴清两百元罚款取证,其间感受颇多,将亲身经历笔录为《成都双流交警王健骗人抢钱纪实》一文,于当日晚同时张贴于TOM、新浪、XCAR四川分会和四川悦团等各网站,后被悦团网友转贴于四川新闻网警民交流论坛,该文点击率过万次,并收到回复过百篇,引起强烈共鸣和广大反响。
不过,这仅仅只是个开始。
首先我要感谢全国网友的支持和声援,同时特别要感谢四川成都的网友们,正是你们的大力帮助下,我从开始的仅仅想鸣冤叫屈更上一层楼,将整个事件的处理提升到了新的境界,也为今后网友解决此类问题开辟了一条新路。
一般接到交通罚单后,很多人都有到交警队去说理,争取能获得从轻处罚的想法,但结果往往事与愿违,原因很简单,同一交警队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总不可能自己打自己耳光。剩下的另一条路,就是“如有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法院起诉”,但相信所有的车友几乎都不会走这条路,原因很简单,如果不是被逼到绝路上了,谁又会为了区区两百元和三分去走这路,陪不起时间和精力啊。那么第三条路在哪里?我下面的经历也许能给大家以启发。
13日上午文章在XCAR四川分会和悦团上发出以后,有网友通过回复提供了四川省省长信箱、成都市市长信箱和成都市公安局公开举报信箱网址,还有成都市市长公开电话12345,我当即将此文全文发往各信箱,并通过市长公开电话进行了举报。
13日下午,成都市市长公开电话的一位女同志给我来了电话,对话如下:
“请问你这是从网上转贴的还是自己写的。”“我自己写的。”
“请问你是听说的还是自己亲身经历的。”“我自己亲身经历的,而且我可以对里面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请问这是你的真名吗?”(在举报人一栏里我填了真名和电话)“是我的名字。”
“那么好吧,我们已经转给双流方面处理,谢谢。”
遗憾的是省长信箱和成都市公安局的举报信箱均无回音,但仅仅市长信箱的答复对我已经足够,足以说明政府对普通百姓的呼吁应对及时、反应敏捷,这一点让我很是欣慰。
13日(周五)下午四点多,我再次驱车前往颇为熟悉的成都市双流交警队,可能是由于连日罚款太多,罚款处理环节上积压了很多,路上没看见有交警继续蹲点守候,交警队交罚款的人也比前两日少了些,但依然很是繁忙。
我怀里揣着打印出来的《抢钱》一文,看里面工作人员稍不注意,掏出来轻轻一送,只见这两页叠在一起的纸如同一叶飞鸿,轻轻穿越柜台,飘落于交警队罚款工作室的办公桌上,静悄悄趴在那里一动不动。我看目的已经达到,转身撤离了现场。
(有一年“五一节”的时候,我在航空港开发区亲眼所见一辆广西牌照的车子由于越实线超车被双流交警蹲点擒获,固然他们违章了,但扪心自问,你们一罚款别人这个节还怎么过?将心比心啊!)
14日下午回到家里上网后,看见此文已被悦团网友转往四川新闻网的警民论坛,该论坛青青草版主说他已转有关部门。
14和15日是周六和周日,我均有事前往双流,沿途未见警察蹲守。
16日也就是今天,我再次前往双流,去时注意观察了迎宾大道沿途的情况,发现王健蹲守过的地方已被弃守。
16日下午我办完事再次来到双流交警队,停好车又晃悠进去,发现交罚款的人还是挺多的,当然比起11、12日的盛况来说那是要好多了。打罚款单子的由原来的两人增加为三人,原来脸皮薄薄的那个年轻女JC被一个三四十岁的代替了,想来不会那么容易冲动罢工了。另外接上了电喇叭,打好单子后用喇叭喊名字,比原来用嘴叫听起来清楚一些了。总的来说,多少有些改进。
我随意抓了旁边的几张罚款单来看,发现有两个倾向,14日下午还有“不按规定让车”的说法,15日以后基本为“不按规定超车”了,另外衣着光鲜小资形象开小车的少了(12日甚至还有穿制服的被弄来交罚款),基本象是开货车或本地农村人士为主。加上我沿途仔细观察,好像双流交警的执法已暂时撤出了航空港开发区地段,转到其他地区了。
我发现有个小子特眼熟,原来是12日交罚款时混了个脸熟的“串串儿”,这小子老在这里出没,以帮人代办手续吃点小钱。我寒暄了两句,诈了他一下,“听说网上把这里给捅出去了,都捅爆了!”小子一听顺杆子就爬了上去,“听说了,这里头都晓得了。”“那他们是咋个晓得里喃?”“不晓得嘛,反正全部吵盎罗,都晓得了。”“那现在还罚不罚喃?”“还不是在罚,你看今天交的还有这么多,不过比上次你来的时候少了。”
下午我终于踏上了归途,开着车我想了很多。
从内心来说,我这个人对警察是有特殊的感情,当初考大学时还填了“西南政法”的志愿。我的母亲是二级警督,虽然她现在退休了,但她诚恳待人、正直善良的为人处事深深影响和感染了我。
不过现在,在网上我从不把警察写成JCSS,一个可能是上了点岁数,另一个是开车以后我习惯把警察分为两种,一种是指挥疏导交通的好JC,一种是蹲点罚款的不太好的JC。但这么些年来被罚了这么多次,我都老实认账,为什么这次导致如此大的反弹,我想可能有如下的原因:
1.        自己当初看见王健等人在蹲守,没有先下车侦察,以至于活生生落入陷阱,实在悲哀。
2.        限速60的路上,我开60,本来就没有超车,虽然违章,最多就是不按标志路线行驶。但王健等人不仅不如实写上“不按规定行驶”,知道我对“不按规定超车”的敏感,还杜撰出一个“不按规定让车”出来,引我上套。
3.        心里明白我这一签字铁板钉钉就是罚款200扣三分,嘴里还说“可以罚50,也可以是100、150、200。”你是人民警察,你清楚地知道我最后的命运,你还这么说,我签字了你高兴了,我当时听进去了心生幻想,后面遇到铁的现实,那一刻的悲哀和难受你能理解吗?
一般人和我开玩笑可以原谅,但你是神圣的人民警察,你的每句话我都信,不信你还能信谁的?但你的表现却不配接受我的信任!
4.        最后就是到双流交警队交罚款的经历了,那种工作效率和作风实在让我痛苦,几乎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才办完,听说最长的还有三天的。连帮交罚款都成了“串串儿”的一大职业,这点我体会尤深。
一些外地货车司机,挣点钱容易吗,他们这三天就耗在这里交罚款了,内心甘苦你们能理解吗?
还有当妈妈的痛苦地哀求着“警官,能不能两下把我的罚单打出来,我还要去接孩子。”的时候,你们脸上的冷漠让我觉得心寒啊!
我写这文章不为自己,而是为了和我站在一起的父老乡亲,作为警察,请善待一下我们吧,我们都是纳税人,说来你们身上的制服是人民给的,你们的薪水也是人民给的,我们也是人民中的一部分啊!
警察应不应该罚款?我的答复只有一个,应该。但警察应该怎么罚款,这个答案你们比我更清楚。
护佑众生平安、维护交通安全,是你们的神圣职责,为人民服务,是你们的信念。
周永康部长一再要求公安干警要以“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严肃警风警纪。
真的,双流交警王健同志,你做到了吗?
我希望你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民交警,不要去琢磨什么车可以罚,什么车不能动,什么人怎么对付等等。该罚你就罚,该怎么罚就怎么罚,事情本来就应该这么简单。
不久的将来,也许我有机会开上一辆特殊牌照的车,但我绝对遵守交通规定,服从交警指挥,如果我确实违章了,王健你不要说罚款,就是吊扣我驾照也心服口服。但请不要再骗我了,连开玩笑都不可以的,因为你是神圣而严肃的人民警察。
警察其实也是普通人,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的同时也受到很多的监督和制约,市长信箱、督察队、上级机关等等,还有媒体的监督和新兴网络媒体的影响。
从刘涌的死刑到宝马撞人,直到这次小小的王健事件,网络的作用和网友的力量已经拥有了新的不可忽视的影响力,这里我再次感谢诸位网友的支持与厚爱。
但同时请网友们在遇见此类事件的时候切记要负责任,要实事求是,网络其实和警察手中的权力一样,利用好了可以帮助人,利用不好可以害人,甚至可以害得人很惨。
走在迎宾大道上,这次是走在中间道上了,看着左边右边的大车小车轻快驶过,没有人来惊扰他们的心情和行程,我的心里充满着温暖和高兴,他们也许不知道发生的一切,但他们能走好对我来说已足够。
春日暖阳下,我衷心祝愿开车的兄弟姐妹们,遵守交通规则,一路平安,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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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02-17 09:29    IP属地:未知

whaonan 于 2004-2-17 08:51: 写到
JC也是人,他们每天也要吃饭的,大家都挺不容易的,不能片面的说JC多罚一点或是少罚一点就是错误的,~~~
我想你如果看我的第一篇就会更清楚一些,
JC是人,但如果有一天他觉得自己想怎么罚就可以怎么罚,
想罚多少就可以罚多少的话,
我想告诉他的是他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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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02-17 18:50    IP属地:未知

草果 于 2004-2-17 16:23: 写到
双流jc这样搞不是一天两天了。想着法罚款,把道条滥用,成都地区的职业司机大都知道,一踏入双流就胆战心惊,不知道什么陷阱在等着你。而正常的交通秩序却忽略,例如双流至金花成都与双流绕城路口是一个丁字路口。 ...
我也有同感,这么些年来,
只见双流交警处理事故和罚款,
几乎没见他们指挥过交通,
发这样的帖子,并且送到他们的眼皮底下,
只是想告诉他们,
如果忘记了交警的根本是为人民服务,
多行不义必有问题,
他们以前几乎可以肆意给别人找麻烦,
但现在麻烦也可能正要降临他们头上。
毕竟是人民和党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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