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7-09-11 08:53 IP属地:未知
旧欧洲的英法立国已久,都城不轻易变动,英格兰的京师不在伦敦,法兰西的京师不在巴黎,还会在哪儿?而新大陆尚在开拓进程,美利坚刚诞生成型,还有选择的余地。
建国先贤在1787年制宪时,没谈到具体定都哪里,仅仅在宪法第一条第八款规定了指导原则:都城不能是现有的城市,应当从各州划分一块土地,组成新的行政区,假设联邦首都和州首府同处一城,会带来司法上的管辖权纠纷。有16个候选地址陆续被提出,然后又被陆续否决,各州互不相让,都想成为权力的中心。有位议员幽默地建议道,也许应该把总统府、国会大厦建在轮子上,推着它从一个地方换到另一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