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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爱卡iPhone版 发表于 2024-04-05 19:47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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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货
王小波《一只特立独行的猪》(论行货和文化相对主义)
宋江犯了法,被刺配江州,归戴宗管。按理他该给戴宗些好处,但他就是不给。于是,戴宗就来要。宋江还是不给他,还问他:我有什么短处在你手里,你凭什么要我的好处?戴宗大怒道:还敢问我凭什么?你犯在我的手里,轻咳嗽都是罪名!你这厮,只是俺手里的一个行货!行货是劣等货物,戴宗说,宋江是一件降价处理品,而他自己则以货主自居。
我看到这则故事时,只有十二岁,从此就有了一种根深蒂固的行货感,这是一种很悲惨的感觉。在我所处的这个东方社会里,没有什么能冲淡我的这种感觉——这种感觉中最悲惨的,并不是自己被降价处理,而是成为货物这一不幸的事实。最能说明你是一件货物的事就是:「人家拿你干了什么或对你有任何一种评价,都无须向你解释或征得你的同意。」
…………对于这件事,在中国的文化传统里早有解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是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我不是王;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我又不是王。我总觉得这种解释还不如说我是个行货更直接些。
江州大牢里的宋江,他生活在一种独特的文化之中(我们可以叫它宋朝的牢狱文化),按照这种文化的定义,他是戴宗手里的行货,他应该给戴宗送好处。他若对戴宗说,人人生而平等,我也是一个人,凭什么说我是宗货物?咱们这种文化是有毛病的。戴宗就可以说:宋公明,根据文化相对主义的原理,没有一种文化有毛病,咱们这种文化很好,你还是安心当我的行货吧。宋江若说:虽然这种文化很好,但你向我要好处是敲诈我,我不能给。戴宗又可以说:文化是生活的工具,既然在我们的文化里你得给我好处,这件事自有它的功能,你还是给了吧。如果不给,我就要按咱这种文化的惯例,用棍子来打你了——你先不要不满意,打你也有打你的功能。
文化相对主义是人类学家对待外文化的态度,可不是让宋公明当行货,也不是让非洲的女孩子任人宰割。人生活在一种文化的影响之中,他就有批判这种文化的权利。我对自己所在的文化有所批评,这是因为我生活在此地,我在这种文化的影响之下,所以有批判它的权利。假设我拿了绿卡,住在外国,你说我没有这种权利,我倒无话可说。这是因为,人该是自己生活的主宰,不是别人手里的行货。假如连这一点都不懂,他就是行尸走肉,而行尸走肉是不配谈论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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