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8-01-09 20:30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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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俺赔付的800元
转自--华杰_草木的*****
法律的可笑之处,不经历过,体会不深。在刚过去的一年中,我的车陪付人家800元(因为有保险当然是保险公司最终支付)。
五一期间,全家开车到门头沟玩,路上车非常多。在等待过一个路口时,后面冲上一个重载的“京海车队”运输车(满载修路用的沥青砂石),因刹车系统失灵,那货车顺着我车的左侧快速擦过(几乎是零角度,谢天谢地。如果有10度角以上,我的车就会翻沟里,性命难保),只感到车轮被抬起,又被放下,两个车门瘪了,已经不成样子,左反光镜飞出几米远。那货车还在往前滑行,正撞到一辆奥迪的屁股,它带着那奥迪还往前滑,又把前面一辆捷达碰了,一连撞了三个。还好,没伤到人。货车司机满面春风地下了车,一点不在乎,他说刹车经常失灵,撞车也是经常事。他承认负全责,让大家都别急。他的保险在是河北上的,我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算办理完修车、理陪的事。最后才得知,我还得陪他400元,虽然我不负任何责任!据说这是交强险法律的规定。
这还不算怪的。秋天的一日清晨,我在睡觉,忽听电话铃响,朦胧中听到对方说,“你的车出事故了!”我定了定神,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开车,确认还躺在床上,周围没有车。电话是小区保安打来的,告诉我,我停在小区正常车位的车被一位开马六的送孩子上学的大姐撞了,让我立即下楼处理。
按理说,我躺在床上,又没开车,该没事吧?不是。我的车的确伤得不重。我说没事,喷点漆,去4S店最多也就400元。我的意思是,私了就得了,我回来接着睡觉。但是我想错了,对方不同意,非要走正式程序。后来我才明白,感情是为了她修车,她的车值钱,修下来花了1600多元。我陪她办了一上午的手续,填写了若干表格。最后,办事人员告诉我,我(的保险公司)得陪她(的保险公司)400元!
倒霉不是?钱不是我出,钱不是问题,但闹心啊,浪费时间啊。
法律真管用,但糟糕的法律,瞎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