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新版>>

四川论坛 >  高速路上规避车祸的两个重要守则(希望大家认真看看,事关生死)

发表于 2012-10-05 00:45    IP属地:未知

查看 1846.3W | 回复 367
高速路上规避车祸的两个重要守则(希望大家认真看看,事关生死)
爱卡币+108
共获得爱卡币
原帖由 kcell 于 2012-10-4 21:47 发表  

那个307之前应该是撞死了一只狗,我们经过时看到狗死在路中,车子已经90度在应急道上。我看到一男一女站在车旁边,男的在打电话。还有一男坐在护栏旁边,另一女站在那里。突然听到一声巨响,看到红色的307飞了起来,转着圈往前飞,然后一辆大货车从我们后面冲出来,我们也跟着加速,怕被追上就死定了。大货车又向前开了一会才停止应急道上。我朋友的车在后面,马上打电话通知前方出车祸了,朋友经过时看到有两个人躺在路上,其中一个血流一地,脚都断了。还有一男一女挥着外套在向经过的车挥舞,希望有人帮忙送医院,但大家都不敢。也就短短20秒的时间,活生生的人就失去了生命。真的觉得太惨了。亲眼目睹一切,我们回成都心情都很沉重,饭都吃不下。希望死者安息,生者节哀。教训就是:高速公路上出车祸,一定要在后面放置提示装置,切记,立即下车,不要站在高速路上,一定要站到护栏外去,或者远离车子。
看完 卡友 kceLL 的这段回帖,我的心情变得很难受。现在私家汽车越来越多,很多驾驶员由于缺乏起码的驾驶知识,使本该得以避免的灾祸,却因为无知而降临到头上,就像307驾乘人员一样,永远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带给亲人无尽的哀痛.....

现在,我将因上海论坛两位车友在高速路上发生车祸失去生命,在2006年2月16日写的《高速路上规避车祸的两个重要守则》这篇帖子,再次发到网上,希望各位同学能够认真看看。该文章从2006年2月16日在川分论坛发表到今天,一直都持续在一些网站、论坛和媒体转发,在百度输入一个“高速路上规避车祸的两个重要守则”,就能看见很多转帖网站,百度文库也收藏了此文。

2006年2月16日首发帖链接地址:
网页链接

原文请见2楼




[每日热点]:【酷车实拍】家里又添新车了 提哪吒L...

回复本楼 | 评分 | 举报

发表于 2012-10-05 00:48    IP属地:未知

爱卡币+11
共获得爱卡币
高速路上规避车祸的两个重要守则(希望大家认真看看,事关生死)
(四川分会 蓉城老昆)

车祸猛于虎!而且越来越猛了。有很多本来非常健康鲜活的生命,一瞬间就告别人世。逝者亦矣,但留给生者的却是无尽的哀痛。先说一通不是废话的废话,目的就是要提醒这里的所有兄弟姐妹:脚踏油门,一边踏的是生门,一边踏的就是鬼门。这是我20年前上驾校时,校长开学时候讲的第一句话。
现在我要谈谈在高速路上规避车祸的两个重要守则:
汽车是一个具有天使和魔鬼双重身份的工具。现在人们的生活可以说完全离不开它。但它也给人类带来巨大灾难。2005年,全国就有十万多人直接死于车祸。死亡人数甚至超过了一场大规模的战争。 尤其是高速公路建设在全国的加快,车祸更是将死亡人数不断快速提升,具体原因就是高速所致。
上了高速公路,汽车至少要在80-120公里/小时的速度下飞驶,在这一速度下的任何车辆,包括军用装甲车在内,如果发生任何形式的碰撞,都将使人体遭受重创。我在英国欧洲汽车实验室进修工作过三个月,一辆军用装甲车作120公里/小时的直接碰撞试验,11个数字机器试验人显示全部受到致命伤害。可以这样作个形象描述:当我们以100公里/小时的速度在高速路上飞驶时,我们其实就是骑在一个发动机上狂奔,车身轿体其实就如一层薄纸,只是挡风避雨而已。黛安娜的奔驰防弹汽车,基本上就是大约100公里/小时的速度,撞在桥墱上车身解体,全车人致命。因此,速度其实就是真正的高速路车祸杀手。这就是为何原来全国路况很差的条件下,车祸死亡人数还并不多的原因。
如果在高速公路上你看见车祸和遭遇车祸应该怎么做?请严格遵守以下两个守则:
第一守则:当你驾车在高速公路上看见车祸。你要克制住你的巨大同情心和友爱精神,尽快远离车祸现场。甚至可以这样说:越远越好,看不见最好。当然,你可以立即帮助报警。也许有人要说我冷血,见死不救云云。其实,车祸一旦发生,往往将阻塞公路或使公路变狭窄。你如果停下来车来施于所谓的人道主义,你的车辆必然将增加道路的阻碍,增加道路的通行负担,最主要的是可能造成第二次车祸的发生。
有个比较典型的案例可以说明:去年春节期间,在成渝高速发生一起车祸,一辆大货车擦挂一大巴后与中心护栏相撞,侧翻在超车道上,而在主车道被擦挂的大巴司机,看得出来非常具有高速路驾驶经验,并没有立即停在道上进行所谓的保护现场或与大货车司机理论,而是将大巴开到离车祸现场500米的应急道停下,打电话通知了交警。这时候,一辆飞度FIT路过车祸现场,巨大的好奇心,使飞度车司机停了下来。就在停下不到1分钟,一辆在主车道货车以100公里/小时驶来,看见停下的飞度,立即紧急刹车,可货车仍然无情地撞上了飞度,当场造成飞度车上的人三死两伤。这就是大巴司机和飞度司机的职业差别,也就充分说明了如何处理看见车祸应有的方式和所带来的结果。
第一守则关键词:看见车祸,远离现场,不要添乱,帮助报警
第二守则:如果驾车不幸遇见车祸。如果没有受伤,或者即使受伤还能活动,要尽快使自己和帮助车上的乘客脱离车祸车体,出来后不要站在车祸车体周围,让乘客往车祸前面方向走到500米外,最好站到到高速路护栏外才实施救护和报警待援,而司机(如果司机受伤严重,则安排他人)则要朝相反方向走200米或300米,安放车祸警示标志。高速公路上往往第一次车祸还没有使人受伤或致命,而另外车辆高速驶来却无法刹车造成的第二次车祸,却往往夺人性命。
这有一个刚刚发生在绵广高速公路的案例: 发生车祸时,仅仅只有中华轿车上的3名驾乘人员受伤。很快,与中华轿车同行的一辆现代越野车上的驾乘人员和两辆货车的驾乘人员都立刻下车,对伤员展开营救。随后,接到求救电话的绵阳404医院的3名救护人员和两名成绵广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到达现场。令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一场噩梦即将降临。
凌晨1时30分,绵阳市北川县驾驶员吴迎平驾驶一辆车牌号为川B21396的货车载着一车水泥来到事发现场,一头撞进民警用警示标牌、标筒设置的警戒线,冲进正在抢险的人群,再次撞上中华轿车后发生侧翻。
惨剧,就在这瞬间发生:冲进警戒线的水泥货车,当场撞死成绵广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刘远明,另直接造成3人死亡,12人受伤。在这个案例中,除开救援中华轿车的人员外,当时在现场对另外伤员进行救护的医生,如果将伤员移至在500米外的护栏外,至少受伤人数要减少。
第二守则关键词:脱离车体,远离现场,设置警示,尽快报警
我希望这里开车的所有兄弟姐妹都认真看看,我写得很辛苦,但也觉得必须写,因为这与生死攸关啊。

[每日热点]:【旅行游记】人说山西好风光之黄河篇...

回复本楼 | 评分 | 举报

发表于 2012-10-06 16:12    IP属地:未知

爱卡币-1
共获得爱卡币
相信对2万多个看过这帖的兄弟姐妹们,是有决定性意义的。人世间,还要什么比生命更宝贵呢?
顺祝爱卡的兄弟姐妹们中秋国庆佳节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每日热点]:【保养维护】逍客烧机油难题被PNF技术完美解决...

回复本楼 | 评分 | 举报

发表于 2012-10-06 16:27    IP属地:未知

爱卡币-2
共获得爱卡币
原帖由 车不如自行 于 2012-10-5 02:49 发表
我想问哈···为啥子是要转移到500米外的护栏之外呢??因为我晓得一般车祸现场处理都是进行检查跟伤员固定,这个是必须现场做的事情,因为直接转移有可能造成伤员二次伤害,然后搞好就弄上120车拉走。
汽车发生车祸,驾乘人员受伤,如果是在普通道路或者城市道路,当然可以根据一般医疗常识,对伤者进行就地救治。但是,在高速公路上出现车祸,却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如果依然教条地按照这种方式进行伤员救治,不仅可能因为第二次车祸给已经受伤的驾乘人员造成直接致命的伤害,甚至给在事故现场进行救治的人员造成致命伤害。这样的例子,已经举不胜举了,随便百度一搜都能找到这样的悲剧。这其实就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问题。 当然,有两种情况可以不转移现场,一是,卡在车里确实出不来(只能祈祷后面高速驶来的汽车能够看见警示标志)了,二是已经死亡了。

500米是一般情况下能够基本确保躲避第二次车祸伤害的安全距离。当然,遇见在高速路上蒙住车牌以每小时200公里以上时速飚车的疯子们,就这500米也不安全,这些疯子不是没有,甚至还不是少数。


再发一个就地抢救伤员遭遇二次车祸失去生命的案例链接(新华网):
*****

[每日热点]:【休闲生活】丰宁坝上百里天路草原之巅...

回复本楼 | 评分 | 举报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