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6-09-26 03:24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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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晚上近10点在红荔路转景田路遭遇撞车党●●●[第25楼有照片]
晚上和朋友吃饭至近10点,由于近来工作很忙,朋友的第二场我就没去,直接回家休息准备第二天上班.
从新洲路左转至红荔路,然后在鲁班大厦路口右转到景田路上回家,路口人也不多,刚转上过去,突感觉车后面被撞击,本能的停下车朝右一望,一中年妇女坐在路边的黄线上,旁边倒了一自行车,那自行车撞到我车的右后门后部(有一新搽伤的痕迹).
我下车,问那妇女,那妇女死咬说她肚子疼,还说她怀孕一个月.我急忙问她是不是要去医院,她说不去,要叫交警来,我就赶快打122,可我们的122最后来已经是40分钟后了.
40多分钟后来了一当地段的交警和一交通协警,他们一看那女的就说已经在这附近路段见过这女的三次骑自行车撞车,那女的死不起来.交警只好立即报事故组,叫事故组来人处理.20多分钟后事故组来人,一见这人并听该路段交警说明的情况后就立即打电话110,大约8分钟后景田派出所的干警来到现场.一听交警说明情况后就用问那女的是不是要去医院,那女的又说不去怎么怎么的.派出所的覃警官立即拿出相机对准这女的照相,这女的骂着终于站起来了.
事情已经很清楚了,交警也把这女的三次在附近撞车的事给覃警官说明.覃警官当即与我商量该怎么处理,因为他们说法律上没有一个准确的介定,撞车党就钻了这空子,现在车与行人相遇只要行人倒就是车的责任,车就该赔偿.覃警官对我说如果大家去派出所,让他录口供后,以后她要在去撞车就好认定多了.
那丑恶的女人听说要去派出所就说不去,要我给钱给他就算了.我觉得为以后车友们遇这人后能有个法律依据,我答应前去景田派出所.
去到景田派出所后警官一直就在录那人口供,我则非常无聊的在派出所大厅等候.中途那女人蹦出来在大厅大吵大闹,说为什么不把我拉进去就拉他一人进去,真是不要脸,还对所长大叫.后来警官把她又叫进去,最后出来写了一份东西.意思是要我给她100元.覃警官拿出来问我同意不,我因第二天7点就要起床上班不想再耗时间也同意了给100元了结,但我要求加句话"双方就此终结此事".这时那女人又跳起来不同意了.
警官们又把她拉进去不知道做什么工作,终于在半夜2点多那女人出来说答应按我的意思办.我给了她100元走人了.
整个事件中我非常感谢景田派出所的干警们,很积极负责的去处理这事,他们知道我很冤枉,一再安慰我说这撞车党的确是钻法律的空子,因为法律就撞车党没一个明确的认定,使得他们这么猖狂.
非常遗憾交警的出警速度,40多分钟才到现场.
最后暴光那撞我车的女人:
姓名:邓英
陕西西安人
1968年7月7日出生
希望各位TX多家注意撞车党,遇见一定报交警来处理,千万别私了让这帮人猖狂的干坏事以危害大众.
[ Last edited by 有情没意 on 06-09-26 at 14: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