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7-06-24 23:10 IP属地:未知
去年7月,我的车在汉口亮灯,附近的加油站是北湖的XX加油站,于是乎只有过去,于是乎加油,于是乎加93号的油
当时我说加满,就在边上躲避推销“燃油清洁剂”的伙计(顺便说哈,这个东西用处真不大)
等了哈,加油工跟我说“好了您家”,于是乎我就过去看油表。
一看冒把我黑死,上面嗨大几个'58.XX升的字样
我还,我的车是富康8V,说明书上写的是油箱总共51升,何况还有油底壳的油,怎么会有那多???
于是乎,我当时就问加油工“你这个枪玩了表的吧”,他半天不作声,只说“别个的士都过来加,么样会咧”
于是乎,我就问他“你跟我说哈富康的油箱51升是么样加出58升来了???要么是你油枪问题,要么是我车子有问题”
这时,出来一个经理模样的人,跟我说“我们的枪冒得问题,上面还打了封”
我也是第一次碰到这黑的油枪,当时想了哈,首先不能被他毁灭证据
于是我就跟他说“可得,不准动枪,我跟你谈哈”就站在枪边,防他归零,然后就跟他说,“那这个样子,你说你油枪冒得问题,我也冒得证据,你这样,我车子加几多你就跟我写几多发票”
于是乎,他就死不认账,我说,“你跟我夹了油未必不要钱?未必我把了钱你不开发票?你要就莫要钱,要就不给票我现场跟税务的举报,你要给发票就得跟我写清楚”
看得出,这伙计天人交战了半天,最后咬着牙齿说“开,开”
我就叫他在发票上写清楚“1、我的车型 2、我的车号 3、我加油量 4、我的加油金额 5、他自己的名字(我要看证件,免得他到时候说不是这里的人)”
这伙计又是磨磨蹭蹭不写这不写那的,我就站在边上,逼他写,做为消费者,不要当时扯皮,留下充分的证据是最重要的。
钱我照把了,拿着发票我就把车签了出去。
打114,问“武汉市度量衡监督所(处)”的电话,然后问油品监管科,听了我说的情况,表示第二天跟我见面一起处理。(刚刚绿茶问我电话,我忘记了,电话114,告诉我归市质量监督局管,电话是83659376)
然后处理的结果,就是那个油站掉得有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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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九命猫 于 07-06-27 23:24 编辑 ]